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2个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决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在我国,家中俩个孩子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大多数夫妻会通过协商的方式一人抚养一个。当然,肯定也不排除有些人想要把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争取过来的情况。不过,孩子的抚养和成长那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也是很谨慎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离婚后2个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决?
  一、离婚后2个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决?
  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1、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2、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3、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能否变更?
  离婚时法院将子女判给对方,后来状况发生变化,想自己抚养子女,这在法律上称为抚养权的变更。抚养权变更的方式有两种:协议和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因此只要父母双方都同意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对抚养费如何支付也达成了一致,没有矛盾和纠纷,就可以了。如果父母有一方不同意变更就须通过起诉的途径解决。上述《具体意见》第1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该《具体意见》的16条还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其实如果是2个孩子的话,那么大多数情况下法官也会考虑一人抚养一个。不过,万事都不是绝对的。如果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话,其中有一方有意要2个孩子的抚养权的话,需要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比如经济收入拮据、有其他传染病这些,法院也会结合实际情况把孩子判给其中一方。
  
  
  


·新婚姻法离婚规定有哪些?
      婚姻法是调节婚姻关系的一种法律,它可以保障婚姻双方的基本权益。婚姻法中对结婚、离婚的条件、程序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实践中有许多夫妻在离婚时对于子女与财产的分割等法律问题都不太了解,我们为您提供了新婚姻法离婚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新婚姻法离婚规定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民法典》对离婚的规定如下: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1、被告拒绝出庭的话法庭可以缺席审判,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2、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按该司法解释的第112条规定的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


·一、婚内夫妻约定财产是属于有效的吗?
      一、婚内夫妻约定财产是属于有效的吗? 是属于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


·夫妻离婚财产都在女方那怎么办?
      夫妻离婚一般是由于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协商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商离婚的过程较为简单,由于双方已经协商妥当不存在纠纷,因此办理也是较为快速的。而诉讼离婚因为存在纠纷,有时协商不成是需要法院介入的。我们也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夫妻离婚财产都在女方那,另一方应该如何申请分割财产呢?来为您答疑解惑。 一、夫妻离婚财产都在女方那怎么办 如果双方离婚,关于共同财产的确定是有法律依据的,与存款在双方谁的名下没有关系,只要是共...


·一、夫妻婚后财产AA制是否认同?
      一、夫妻婚后财产AA制是否认同?我国法律是承认所谓AA制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二、最新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新婚姻法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


·离婚无过错方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几种
      离婚无过错方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几种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


·一、离婚女方十年未给抚养费是否可以起诉?
      一、离婚女方十年未给抚养费是否可以起诉?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对子女的额抚养义务从出生起至子女成年时止。在此期间,被父母抚养的权利是一种持续性权利,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因抚养义务的持续性,受抚养子女的抚养费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尽管婚姻法解释三最终定稿时取消了草案中关于追索抚养费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的条款,但立法变动的出发点是基于担心大量抚养费纠纷诉至法院,不利于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因素考虑,而不是将抚...


·一、重婚罪女方可以判几年?
      一、重婚罪女方可以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罪的司法解释1、从重婚者的主观特征来看,其重婚行为是直接故意。这种直接故意表现为:明知自己已有的婚姻关系未解除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2、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的一夫一妻制度,而受害人的“合法婚姻...


·去法院怎么起诉离婚手续
      在当今这个社会,很多人在感情出现状况的时候就想着要去离婚,事实上,离婚是最后一种选择,当然如果生活的不开心,离婚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通常协商离婚不成的就会去起诉离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起诉离婚手续的办理您并不是很清楚。那么,去法院怎么起诉离婚手续是怎样进行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法院办理离婚的程序 婚姻中的双方,在协商一致、或者(绝大多数)协商不能一致时,在法院办理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育并分割财产的办理方...


·夫妻二人一人得了精神病可以离婚么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