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其实也是会涉及到过户的问题。当然,这就不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其实也是会涉及到过户的问题。当然,这就不是很多人以为的那样,一方支付了房款,另一方转移了房屋的占有,那么交易就完成了。只有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那么才是真正获得所有权。但是这个二手房过户手续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做详细介绍。
  一、二手房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1.查询房源、发布房源:2.实地看房:卖方出示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3.签订《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契约》:卖方带房屋产权证、土地证身份证明等;买方带定金、身份证明等,二手房买卖契约5份4.办理贷款手续:买方准备贷款资料、卖方准备房产证明买方资料:身份证件原件/户口本原件/婚姻证/收入证明/已婚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件原件、配偶户口本原件/公积金贷款还需提供公积金缴存单原件卖方资料:卖方身份证原件/产权证原件/土地证原件若卖方有未成年人,需承诺公证书。若需提前还贷:借款合同原件/还款存折或卡/房产抵押合同产权证及土地证5.办理交易过户:(产权过户时间为一周)买卖双方亲自前往房产局办理,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委托办理,需出具公正委托书)办理交易过户时,买方需向卖方支付房屋首付款,过户同时买卖双方需缴纳相应税费,卖方需提供原购房发票.6.办理土地证过户:买方可单独办理,需准备新产权证、旧土地证、二手房买卖契约、买方身份证原件。银行放款到卖方账户。7.户口迁出、房屋交验,费用结清:水、电、煤气、物管费、有线电视、电话等过户、钥匙交接,签署《物业交接确认书》,支付房屋尾款。
  二、二手房过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为了顺利地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购房者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弄清楚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有权”关系?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但最要紧的是,一定要由卖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其次要弄清楚所购“二手房”的准确面积(统称建筑面积)。要核实“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数与实际面积是否一致?还要考究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的具体规定。最后要弄清楚办理购买“二手房”规定程序。购买“二手房”切勿轻信卖方所谓的“承诺”。购买“二手房”,必须由买卖双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并到房屋所在市、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过户和交纳国家规定的税费等手续。那么才算是真正取得了二手房的所有权,这时候从法律上面来讲,才能对二手房作出相应的处分,包括出售、出租等等。而在过户的过程中,涉及到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事项,上文也作出了介绍,要是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在当事人拿到房屋产权证时,合同才会自动终止,所以房屋买卖合同不存在有效期问题,只要当事双方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伤害其他人利益,就是有效合同,如果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单独转让,属于无效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应该不存有效期的问题,而是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何时应当履行的问题.对于你们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应当是有效的.现...


·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


·一、买房子认筹是什么意思?
      一、买房子认筹是什么意思?简单来说,认筹是指预先缴纳一定额度的认筹金,在开盘的时候通过解筹,兑现增值。认筹的具体操作大致有以下几个环节:1、首先,是消费者去开发商那里填写个人资料,在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诚意金后,将领取到一张叫VIP卡、VIP护照、VIP消费卡或认筹卡等名称五花八门的证书。拿到这些证书之后,消费者即获得了认筹资格。但往往有认筹资格的消费者的数量会远远超过楼盘实际推出的房屋数量。2、之后就是所谓的解筹,一般的开发商在取得预售...


·房屋抵押反担保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房屋抵押反担保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一、房屋抵押反担保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1、合同当事人就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或者复印件。 3、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定的部门; 4、反担保抵押率:不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一定值(如60%)。 二、房屋抵押反担保的意义是什...


·房产代书遗嘱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房产代书遗嘱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一、房产代书遗嘱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立遗嘱人: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民族:汉族,现住 ,身份证号: 。 现因为立遗嘱人年事已高,为避免后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因此乘现在精神清醒特立以下遗嘱: 一)关于本遗嘱 1、订立本遗嘱时,立遗嘱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本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欺骗; 3、本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


·买房子原房东把家具全换了怎么办?
      买房子原房东把家具全换了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及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五项的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


·夫妻离婚时怎么对按揭房分割
      夫妻离婚时怎么对按揭房分割1、婚前一方按揭购买房屋,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婚后双方共同支付剩余房贷。 这种情况,目前法律法规没有予以直接规定,但因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时间在结婚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有关所有权的规定和《婚姻法》中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婚后双方共同支付剩余房贷的行为不会改变房屋所有权的性质,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按揭购房者。离婚后,未偿还的贷款是按揭者个人债务,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应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由享有所有权...


·二手房买卖可以避税吗
      如今不管购买什么东西,基本上都是涉及到纳税问题,尤其是在买卖一些价值较大的物品,如二手房。但是此时对于当事人来讲,二手房买卖可以避税吗?我们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可以避税吗 当事人在买卖二手房时需要交纳印花税(包括交易印花税、房产证印花税)、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等。有时候算下来,这些纳税额也不是个小数目,所以不少当事人就打起了二手房交易避税的注意。从法律上说,每个人都有纳税的义务...


·父母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孩子吗
      ?父母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孩子吗父母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孩子吗?可以过户给孩子。离婚后的父母谁抚养孩子谁就拥有房产的居住权,不是所有权。孩子是该房子的产权所有人。其他人没有处置的权利。过户可以通过父母赠予的方式实现。让我们为您详细解释一下,请你阅读。一、子女作为未成年人,虽然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


·如果购房者买二手房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话,在涉及到卖方不按照
      如果购房者买二手房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话,在涉及到卖方不按照约定交房的时候,房产中介是否有责任的问题。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卖方是负有交房义务的,但如果二手房不交房的话中介有责任吗?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不交房中介有责任吗? 1、首先,购房者应该看看中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中介有义务配合对方完全履行完毕合同。如果有,则可以要求中介承担相应责任、履行义务。如果中介拒不履行,可能涉及要求中介退费的问题。2、但是,一般而言,中介只是...


·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可能会有需要租房的时候。对于租房,租房者可
      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可能会有需要租房的时候。对于租房,租房者可以选择中介进行租房,也可以选择通过一些房产网进行租房。但是无论哪一种方式,租房者都应当认真、谨慎一些,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对此,下面我们以上海房产网房屋出租为例,将其归纳的一些注意事项分享与您。 上海房产网房屋出租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低价虚假广告要注意 当租房者通过报纸、网站等信息渠道看到所刊登的房屋租价明显低于其正常市场价格时就要引起注意了。因为这些虚假信息有可能是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