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离婚房产能过户到一方名下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婚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双方往往有共同的房产作为共同财产,您都知道在离婚时可以将双方共有的房产进行过户操作,那么对未离婚的夫妇来说,如果有房产过户的需求,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这样的操作呢?不离婚房产能过户到一方名下吗?
  
   一、不离婚房产能过户到一方名下吗
  办理夫妻更名手续只需提供房产证印花税5元,其余任何费用均不需交纳。办理夫妻房产证更名手续的前提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手续时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具体提交的证件因房屋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提交资料如下:(1)如是房改房,需提供原售房单位的证明,写明因供暖原因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的名字;如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
  (2)结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
  (5)房屋所有权证;
  (6)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7)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
  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办理夫妻更名手续只需提供房产证印花税5元,其余任何费用均不需交纳。夫妻房产证过户的条件:同时也称为夫妻房产证变更,首先必须是非按揭房,如果还有按揭就必须要银行盖章。一般情况下银行不给盖章,似各个银行情况而定。要想夫妻房产证更名,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非夫妻房产证过户流程:
  非婚姻存续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过户,只能以赠与的方式过户。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过户的,若要过户有两种途径,
  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房产证过户。
  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注意:一般来说,是规定有房无贷的话是要被视为赠与:如果双方需要签订合同,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在实施限购政策后,许多夫妻对房产证的名字犯了难,对于夫妻间房产证过户规则和流程也是一知半解,以为只要办理了过户,另一方就可以另外再购买一套房产。实际上,从《婚姻法》的规定来看,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共同共有,房产证过户没有任何意义,但是如果双方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法律上也认可这种约定。
  那么不离婚房产能过户到一方名下吗?综上所述,夫妻双方的共同房产在未离婚的状态下也是可以进行过户操作的,并且过程简单,不需要大费周章。只要有相关手续与证件支持,到有关部门的支持后,就能顺利的办理房产过户。遇到相关问题时更应该与律师进行商讨,讨论更适合自己的方式。
  
  
  


·回迁房改商品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存在着商品房也存在着回迁房,当然回迁房和商品房,它是两种性质的房屋。商品房,他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也就是他人可以购买商品房,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回迁房改商品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回迁房改商品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能否将回迁房变商品房?法律上而言,回迁房是不能转成商品房的,那是两种性质的房产。回迁房的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的,交易的时候是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商品房的土地性质一般是出让的,也就...


·房屋买卖违约需要支付多少的违约金
      房屋买卖违约需要支付多少的违约金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1、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


·北京购房资格审核需要什么材料
      随着现在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买房已是一大热潮,北京作为首都城市,越来越多的人来打拼,想要在北京扎根,所以在北京买房的不只有本地人还有许多外地人。那么在北京买房经具备那些资格?北京购房资格审核需要什么材料?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北京购房资格审核需要的材料及条件。 北京购房不仅是交钱签合同、等待收房那么简单,北京户口和外地户口都需要进行购房资格审核,不同的户口资格审核的方式和需要提交的资料是不一样的,以下便具体说明北京户口和...


·婚后给孩子买房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给孩子买房是共同财产吗除非加了儿媳名字,或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这是赠与小夫妻的共同财产,否则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只写儿子一人名的话,不管是全款,还是首付,都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


·房屋买卖合同简单范本怎么写?
      房屋买卖是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一种交易,房屋买卖由于其涉及的资金比较多,而且还会涉及一些权力的归属问题,所以常常会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这也是为什么房屋买卖一定要签订一份合同的原因,说到房屋买卖合同很多人都表示由于并不是经常性的使用,所以书写起来并不是那么的顺利,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房屋买卖合同简单范本怎么写。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一、买房子怎样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买房子怎样算夫妻共同财产?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


·商品房现售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现售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对商品房的销售,可以分为现售与预售。不管是通过怎样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此时开发商都需要取得相应的资质,也就是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具体而言商品房现售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现售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


·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保障性住房申请的条件:1.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2.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医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3.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4.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6.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


·购买二手房时贷款未审批要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由于房屋的价格之高,即使是二手房,其价格也是很多有购房需求的人无法一次承担的,多数人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不过,对于购房者来说,要是购买二手房时贷款未审批要怎么办呢?本文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购买二手房时贷款未审批要怎么办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方除支付一定比例的首期款外,通常是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来支付大部份的购房款。这意味着,如果银行按揭贷款没有顺利审批下来,则房屋买卖合同也将无法继续履行,交易将取消。 ...


·开发商卖房需要什么证(一)开发商品的《营业执照》
      开发商卖房需要什么证(一)开发商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国家政府部门批准一个单位依法经营的证明。查看营业执照的目的有二:看这个单位是否存在,看该单位的营业范围。同时,还应注意营企业执照是否经过年检,若未经年检则为无效。当一个企业的营业执照为临时营业执照的时候,该企业注册资金还未全部到位,这时的企业还未正式成立。若是开发商委托销售代理机构销售该住宅,需要查看《代理销售委托书》及该机构的《营业执照》。(二)开发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以他人名义购房离婚怎么办
      有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为了避免对方分财产,而选择拿着夫妻共同财产,以他人名义在外购买房产。那么对这样以他人名义购房的情况,要是夫妻日后离婚的话,应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以他人名义购房离婚怎么办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他人的名义购买房产,但却是实际房产的拥有者。等到离婚之后,再将该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此种方式最为“高超”,成本也较大,因为多要支付交易契税。一般适用于夫妻感情长期不和,离婚已是必然,而一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