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拘留对子女的影响是怎样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刑事拘留对子女的影响是怎样的
  
  一、刑事拘留对子女的影响是怎样的?
  
  如果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根据罪行情况,子女将来在报考军警院校或者报考特殊工作岗位时受影响。刑事拘留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刑事案件的终结,也就不能确定其是否有罪,因此不会影响子女的政审。如当事人被法院认定为有罪并判处刑罚,对以后的工作肯定会有影响;如仅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后因情节轻微没有被刑事追诉,则影响不大。
  
  二、刑事拘留一定会判刑吗?
  
  首先,任何公民未经人民法院判决都不得认定为有罪。
  
  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
  
  是否涉嫌触犯刑法,先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撤销案件,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检察院移交案件 建议提起公诉 再由检察机关审查案件 认为不构成犯罪的 退回侦查机关,此时就将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判决是否构成犯罪,侦查期限一般为两个月。
  
  因此,刑事拘留不一定会判刑,但判刑的可能性非常大。
  
  三、刑事拘留的期限有多长
  
  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
  
  其实刑事拘留只是暂时的一种强制性的措施,它并不意味着刑事案件已经作出了定性。在没有法院审判之前,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对我国公民进行定罪的。所以说如果只是被刑事拘留,但是情节又比较轻微,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话,那么对子女就没有多大的影响。
  
  


·中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了吗
      中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了吗一、中国同性恋合法化了吗我国同性恋没有合法化,同性恋爱不犯法,但是要结婚,既不犯法也不合法。我国还没有颁布涉及允许同性恋结婚的条例或规定。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规定,结婚应当是男女双方自愿办理结婚手续,因此我国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前提必须是男方和女方,并没有关于同性之间的规定。二、中国结婚的条件 ?1、积极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


·如果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如果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有哪些法律规定?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


·非婚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吗?
       非婚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吗? 非婚生子女可以跟父亲姓。 孩子跟谁姓,绝不仅限于名字前面加什么字,而是带有家庭地位和血脉传承的象征。在延续氏族的命脉和巩固了家长地位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个残害女性两千多年“重男轻女”思想。时代更新演变的今天,开始不断提倡男女平等,女性于从属到独立,从背后到前台,放弃权利到主动争取与男性平等的各种权利。于是乎,就有观点出来,孩子属谁的姓,就成了谁有主权的标志,这是引发两性战争的节奏啊!一些家庭纠纷,也和姓...


·患精神病期间丈夫提出离婚是否合法?
      患精神病期间丈夫提出离婚是否合法?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的,应首先解决好精神病病人的监护人、生活起居等问题,绝不能因离婚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离婚,是处理解决夫妻身份问题,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人是不能代为行使的,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也应当尊重其权利,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因配偶患有精...


·离婚请求权是男女双方都享有的权利。如果男女双方感情确实破裂
      离婚请求权是男女双方都享有的权利。如果男女双方感情确实破裂,那么双方都有权利请求法院解除婚姻关系,如果一方在坐牢的话,可以起诉离婚吗?答案是肯定的,如果一方在坐牢的话,通过协议解除婚姻的方式,可能性就很小,所以如果双方还是想离婚的话,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是由于一方,正在坐牢,没有在住所地,所以需要先确定受理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1.对于正在服刑的人员提起民事诉讼,一般是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


·离婚后复婚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复婚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


·有两孩离婚怎么出抚养费?
      有两孩离婚怎么出抚养费? 一个孩子的抚养费按法律规定是收入的20%-30%,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不超过收入的50%,因此合理的范围是40%-50%,在这个范围内协商。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1.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 2.抚养费包括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具体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


·夫妻共同财产担保可行吗?
      我们知道财产担保指是以自己或他人的特定财产,比如房产,来作为相关债款的担保。比如您向银行贷款时,银行为了在你将来无法偿还贷款时能减少自己的损失,银行会要求您拿您自己的房产作为担保。这就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简单的财产担保。而生活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担保问题则显得相对复杂,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的前提条件是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然后才能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做为担保。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些疑问。 一、夫妻共同财产担保可行吗...


·一、离婚法院如何判财产分割?
      一、离婚法院如何判财产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撤销婚姻后胁迫方负什么责任
      婚姻自由这不仅是您在生活中经常挂在嘴边说说而已的,其实婚姻自由、恋爱自由这是受到我国婚姻法的保护的。不过,基本上现在绝大多数的婚姻都是如此的,如果是受胁迫结婚的话,这种就是属于可撤销的婚姻的。不过,受胁迫而结婚的这一方比较疑惑的问题是撤销婚姻后胁迫方负什么责任? 一、撤销婚姻后胁迫方负什么责任?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因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受胁迫一方可以向民政局或者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如果胁迫方采取了暴力手段,还可能涉嫌暴力干涉婚姻...


·在离婚诉讼中,子女的抚养权以及财产的分割是两个不可避免的焦点
      在离婚诉讼中,子女的抚养权以及财产的分割是两个不可避免的焦点问题。尤其是目前房价不断上涨的情形,房产分割问题更是离婚双方关注的重点,房产涉及到双方的巨大利益。那么,诉讼中的离婚房产分割房能买吗?我们带您一起了解一下。 一、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