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中介费退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中介费退吗
  
  租赁房屋,中介一般只收取租客的服务费,房东一般都不会收取。所以,房屋租赁合同房东违约,租客和中介没有约定的话,是不会退还中介费的。但是租客可以找房东返还押金和承担中介费。
  
  二、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塘南新村北区120幢401室内的一间单间。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计______元。
  
  (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说明:水电数字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找中介租房,中介会收取服务费,如果中介没有促成租赁,是不能收取服务费的。如果促成租赁合同,房东违约,中介费收费退还要看居间合同是否有约定。
  
  


·离婚时怎么分割婚后按揭房
      离婚时怎么分割婚后按揭房 离婚时,对于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归属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处理。主要原因在于判决变更产权人,即意味着变更还贷人,如果银行不予办理转按揭手续,则判决得不到执行。若将房屋判决给非产权登记名义方,实质上等于变更债务人,应征得债权人(银行)的同意,若银行不同意,则无法判决。 通常情况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虽然产权登记在夫妻一人名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揭的房屋也不例外。...


·农村房屋继承法中规定继承需要哪些材料?
      需要指出,我国并没有被命名为“农村房屋继承法”的法律。关于“农村房屋继承需要哪些材料”的问题,主要依据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规定,民法典是相当于处理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本百科全书,其中包含了各种各类的民事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以下是《民法典》中关于“农村房屋继承需要哪些材料”问题的规定。我们邀请您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农村房屋继承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


·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应该由谁发放?
      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应该由谁发放?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应该由具有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


·买房子要注意什么手续
      买房子要注意什么手续 1、首先通过媒体收集有关房地产项目的各种信息。 2、通过对自身的消费需求状况(购买能力、欲购买楼盘位置、居住小区的配套、环境、物业管理、总价格、面积等)进行全面、综合的衡量与分析,初步确定一个适合自身实际需要的购房框架,然后结合收集的各种楼盘信息进行筛选、比较,确定几个备选项目。 3、对备选项目通过收集的楼书资料,电话咨询或熟悉该项目的朋友做一番初步了解,然后抽出几天时间进行现场实地考察。 4、现场考察项目...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二、没有取得许可证就预售商品房的处罚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将处以不同等级的处罚:1、销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价款未...


·集体房产证能继承过户吗?
      集体房产证能继承过户吗? 一、集体房产证能继承过户吗? 集体房产证不一定能继承过户,集体房产证想要过户到购房者个人名下,必须要知道原房主是否有房权证,如果没有,需要必须办好原房主的房屋产权证,并且经单位同意后才能通过过户转到购房者名下。 集体房屋主要有以下限制: 1、办好原房主房权证、必须经单位同意后过户; 2、购房者以后卖房须经单位同意; 3、小产权只能经单位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集体,受限制,而其他土地使...


·如何购买商品房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如何购买商品房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对于购房者,尤其是第一次买房的购房者而言,在看房、买房时一定不能着急,可以事先在网络上浏览一下关于买房的技巧、注意事项等内容,这个帮您更好的买房,避开一些陷阱。那么购房者,究竟应该如何购买商品房呢?换句话说,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购买商品房 1、确认项目手续。购买预售商品房,应确认项目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详细查看拟购买楼幢是否在预售范...


·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损害赔偿责任怎么认定?
      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损害赔偿适用合同法违约责任一般规则,损害赔偿责任范围包括因违约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数额难以计算的,应在合同当事人签订预约合同可预见范围内,以损失填补为原则,综合考虑违约方的过错程度、守约方的履约情况、合理的成本支出、本约合同机会成本损失以及预约合同内容、签订本约意愿、客观障碍、市场风险、政策因素等涉及未签订本约合同的原因要件等因素,酌情判定损失数额。...


·贷款未还清的房子可以转让吗
      现在大部分人都是贷款买房子的,对有一些来说,还房贷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可是在贷款还清之前,想要转让房子的话该怎么办?也就是说,贷款未还清的房子可以转让吗?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未还清的房子可以转让吗 首先,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在实际操作中是可以买卖的,但要在前期做好相应的工作。而具体的操作方向和步骤则应根据该房产的具体情况和房主的具体要求而定。 其次,房产在交易之前最好将贷款付清。这样不仅会使房产交易更加迅速,...


·产生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是什么
      对于租房的人来讲,可能在实际租赁房屋的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纠纷。但是您有没有想过,之所以会产生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只有了解清楚了原因,我们才能从根本上避免这些纠纷的发生。 一、产生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是什么 (一)法律意识单薄,隐形租赁市场活动猖獗 目前,依法进行房屋转让抵押的意识深入人心,但是依法进行房屋租赁的观念还十分单薄。许多人认为,双方的租赁关系仅仅停留在口头协议上是小事,可能还是熟人,用不着额外交一笔登记费,如果按照...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   一、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   1、从概念上,农村房屋拆迁属于集体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拆迁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2、在适用法律上,农村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城市房屋拆迁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3、在补偿上,农村房屋拆迁主要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所有,由村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