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集资三年还款会减轻处罚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从前几年媒体报道的几起非法集资案件来看,大多数犯罪人都是打着存款、理财、投资、产品销售等合法的名义,利用明星、公务人员等提高其公众信任度,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多层级的组织体系,往往在短时间内骗取大量资金,不仅扰乱了社会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而且给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因此非法集资是法律严厉惩处的重点对象,那么,非法集资三年还款能否从轻处罚呢?
  
  一、关于非法集资退还集资款从轻处罚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但目前尚能正常经营,基本具有兑付能力的企业,应建议有关部门采取行政、法律手段监督其尽快清退集资款项。对于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已经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如经综合评估认为尚有复苏可能,应协调金融等有关部门加大帮扶力度,同时引导集资参与人与企业签订分期还款协议,逐步清退集资款项。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但有可能返还集资款项的,可以暂缓刑事立案。对于能够积极筹集资金,并在立案前已经全部或者大部分兑付集资参与人的,后果不严重的,可以不按刑事案件立案处理或免予刑事处罚。
  二、非法集资常见手段有哪些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几百倍。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如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3、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的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为帽子,欺骗群众投资。4、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或设在异地,发展人头一般用代号或网名。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等即时通讯工具,以私募基金名义募集资金,诱骗群众上当。5、诱惑特定群体进行非法集资:中老年人作为保健品最大的消费群体,同时也容易成为非法集资类经济犯罪分子的目标。综上所述,关于非法集资三年还款能否从轻处罚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侦查非法集资案件的过程中,司法公安机关应视非法集资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作出相应处理,如果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能够继续经营、或者经过帮扶后能够逐步退还集资款,绝大部分或全部退还,情节和性质不严重的,可以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何为债权债务?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我们国家的债权和物权是不同的,因为物权,它是一种绝对的权利,但是债权,它只是一种相对卷,也就是说他只在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发生法律上的效力。但是很多人对此不太了解他们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何为债权债务? 一、债权概述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


·标准借款借条的格式内容有哪些?
      标准借款借条的格式内容有哪些?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承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现甲方借款给乙方,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约束双方共同遵守诚信,现甲、乙双方一起协商同意,并签订以下借款协议。1、借款金额、利息及期限甲方一次性借款现大写人民币: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元)给乙方,借款期限为______年(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


·债务追讨的计划流程是什么
      债务追讨的计划流程是什么1、选择管辖法院。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可根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或减轻经济损失。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选择管辖法院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继承人均放弃继承,债权人如何主张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而民法典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实施前没有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规定:遗...


·出版合同可以债权转让吗?
      出版合同可以债权转让吗?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


·别人找自己借钱算非法集资吗
      其实对于非法集资和诈骗,您没有必要说草木皆兵的。一般像非法集资的这种犯罪活动,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总是会存在一定的漏洞的。非法集资和借钱的目的本身就不一样,不过其中有一点共通的是,是否将钱投资给对方都出于本人的意愿。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别人找自己借钱算非法集资吗? 一、别人找自己借钱算非法集资吗? 1、仅仅是借钱,并无非法占有目的的,无论向多少个人借钱,都属于正常合法的民间借贷纠纷,不构成非法集资; 2、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


·今借到补借条有用么有什么后果?
      有用,但是需要注意只能补自己借的金额,不要随意增加金额,借条是借他人财物时写给对方的条子,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如果没有借条,别人就能赖账。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 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两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事后补写...


·活期存款利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人们除了会把自己的一部分积蓄存为银行定期以外,剩下的还有一部分是用来平时的生活和开销的,所以这部分的存款基本上都是活期的,活期存款的话肯定就是直接汇入银行卡当中随用随取的。但是虽然在取款的时候非常方便,毕竟活期存款的利率和定期存款还是有差别的。那么,活期存款利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活期存款利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活期存款利率(Deposit interest rate)是在办理活期存款业务后所产生的一种利率形式。一般活期存款利率要低于同...


·离婚后5年了前夫的债务前妻有偿还义务吗
      离婚后5年了前夫的债务前妻有偿还义务吗?离婚后前夫的债务前妻没有偿还义务,如果是当初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所负债务是由于夫妻共同生活费用不足。不论债务最初是由谁出面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负的债务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致。(2)所负债务是由于履行抚养义务,如抚养自己的子女或者孙子女等。(3)所负债务是因尽赡养义务而产生的,如赡养自己的父母以及祖父母等。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


·欠条书写要注意什么细节
      欠条书写要注意什么细节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欠钱就需要写欠条,这样可以更好防止日后产生的不必要纠纷。但这并不是说只要写了欠条之后,自己的合法权益就会得到保障。毕竟要是在写欠条的时候不注意其中的一些细节,即使作出了欠条也是无济于事的。那到底欠条书写要注意什么细节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欠条是日常生活中常用到的字据,钱别人钱物立下字据就是欠条。写欠条时,应该注意一些细节问题,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下: 1、注意欠条不要空...


·家里情况不好欠钱有不还怎么办?
      家里情况不好欠钱有不还怎么办? 一、家里情况不好欠钱有不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家里人不管债权人与需要偿还债务的主体,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债务的履行方式。也可以选择项法院起诉来维护债权。具体的处理此类纠纷的方法如下: 1、最直接的办法,带着欠条向法院起诉 2、直接叫对方还钱 其实很多人借钱不还,除了自身的个人诚信与道德有问题之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看准了可能因为碍于情面,而不直接去叫其还钱。而对于这种人,直接叫其还钱是最有效的方法,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