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赌博在什么情况下会承担刑事责任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通常在构成了刑事犯罪的情况下,那么行为人才需要实际承担刑事责任。而对于赌博行为来说,只有达到了规定的追诉标准之后,才会被认定构成赌博罪,那么之后才能够依法对行为人量刑处罚。那究竟赌博在什么情况下会承担刑事责任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赌博在什么情况下会承担刑事责任
  赌博罪就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犯赌博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对于赌博案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二、对赌博类犯罪如何定罪处罚
  赌博类犯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构成赌博犯罪的行为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也就是说,行为人实施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是出于获取金钱和财物的目的,具体表现为以钱财作赌注,或者自己不参加赌博,但从赌博活动中抽头渔利。如果参与赌博活动,涉及金额很小,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的,不构成犯罪。当然,以营利为目的,并不要求行为人一定要实际上赢利赚钱,只要是主观上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并且实施了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即使事实上没有赢得钱财甚至输钱赔本,也不影响构成犯罪。构成赌博犯罪的行为具体包括三种:(一)聚众赌博,即为赌博活动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的行为。聚众赌博时,行为人有的自己也参加赌博,有的则本人不参加赌博,但都属于聚众赌博的情况;(二)开设赌场,即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三)以赌博为业,即以赌博为常业,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行为。只要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上述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就构成了赌博犯罪。犯赌博罪的,要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在执行中,要注意区分赌博犯罪与一般赌博违法行为的界限。在认定赌博犯罪时,行为人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两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不是以此作为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场所、赌具等,但未从中渔利的,一般不应作犯罪处理,可以依法给予治安处罚。综上,需要仔细区分一般的赌博行为和赌博犯罪,这就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追诉标准,而这恰好也就是解决赌博在什么情况下会承担刑事责任这个问题的关键所在。当然,在赌博类犯罪当中,具体触犯的罪名不同,自然给予的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要是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过失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过失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行为。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失心理;2、行为必须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从刑法分则的规定看,这些结果一般都是较为严重的结果。刑法第330条和第332条除外;3、必须有处罚该类过失犯罪的分则性明确规定。过失犯罪的性质:1、过失犯罪行为本身蕴涵着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


·假释、减刑的规定有哪些?
      您都知道,在狱中表现良好、对社会已无威胁的人可以考虑假释或者减刑,我国法律对于假释和减刑也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 (2014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减刑、假释法律监督工作,确保刑罚变更执行合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


·一、醉驾复议成功了还会被判刑吗
      一、醉驾复议成功了还会被判刑吗?根据法律规定,即使被处罚当事人已经签字,但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仍然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按照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有新的证据证明不是醉驾,公安机关就不能拒绝申请复议的要求。也就是说只要能提供新的证据,就必须接受醉驾者的复议申请,定为醉驾,是当初就采血化验了,醉驾者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了醉驾的指标才能定为...


·诈骗罪电信诈骗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诈骗罪电信诈骗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当代这个社会,诈骗行为是被普通老百姓所厌恶的一种行为,因为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诈骗行为时常出现,并且其方式各种各样,总是能够让人们上当受骗,其诈骗方式就包括电信诈骗,很多人还不了解诈骗罪电信诈骗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电信诈骗 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


·初犯量刑可以根据情况减轻吗
      一、初犯量刑可以根据情况减轻吗? 初犯量刑可以根据情况相对从轻处罚。法院在进行判刑处罚时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确定是否进行减轻处罚,一般情况下只要满足法定减轻情节的法院就会考虑减轻处罚。 二、减轻处罚情形 减轻处罚主要分成两种:一种是法定的减轻情节,一种是酌定的减轻情节。通俗的讲,法定的就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只要符合该情况,法院就必须减刑;酌定的就是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类似情节,法院可以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予以减刑。 主要的法定减...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
      通常上,刑事案件的发生都会伴随对受害人财产的破坏,给受害人带来财产损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是法院在进行刑事案件审理中,将附带的民事诉讼一并处理。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又包括哪些?下面我们根据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个学习了解。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书写诉状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审...


·运营商泄露个人信息罪如何量刑
      运营商泄露个人信息罪如何量刑一、运营商泄露个人信息罪如何量刑 [刑法条文] 第二百五十三条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盗窃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一、醉驾法院判完后直接拘役吗?
      一、醉驾法院判完后直接拘役吗?不是。一审判决后,当事人还可以上诉。因此,必须是判决生效后才可以执行。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二、醉驾判拘役可以判缓刑吗?醉驾拘役可以适用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


·无期徒刑的减刑有什么条件?
      无期徒刑作为我国较为严重的刑事徒刑,在我国用于一些较为严重的刑事、经济、交通、斗殴等等较为严重的社会案件的判决中。这类判决对犯罪者和社会都形成了一种震慑作用,防止社会人员再次犯罪。那无期徒刑的减刑有何规定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解答。 一、现行的刑法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二、刑法修正案(八)将无期徒刑减刑期限改为不能少于十三年,同时还规定:限...


·自诉刑事案件都有什么类型
      自诉刑事案件都有什么类型 一、自诉刑事案件都有什么类型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具备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的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情形,公诉机关无权对此类案件提起公诉。它包括以下四种案件: (1)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3)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除...


·盗墓团伙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盗墓团伙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盗墓团伙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窃或者侮辱尸体的不法人员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比如说盗墓贼在挖掘坟墓的过程中往往只顾挖盗财物,而把尸体不管不顾,暴尸荒野,此举就触犯了上述法规。二、盗墓从犯判刑多少年在我国,盗墓这种行为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如果盗墓者盗取已故之人的尸体的这种行为,那么根据我国的《刑法》条文中第三百零二条规定:偷盗死者的尸体或者侮辱死者尸体的行为,当事人就会被判处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