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认定重大责任事故罪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当中有一种刑事犯罪是重大责任事故罪,这是很重要的罪名,通常发生在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内,造成的后果也是较为严重的。那么司法实务中该如何对重大责任事故罪进行认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如何认定重大责任事故罪
  
  (一)本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区别
  危险物品肇事罪虽然是一般主体的犯罪,但是厂矿企业职工因为违反有关危险品的生产、运输、使用的管理规定,而造成责任事故的,应当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处理。1、主体不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体是单位,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企业职工。2、行为方式不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而重大责任事故罪是职工或者生产指挥人员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
  (二)本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区别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有关单位不重视劳动者的安全,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事故的情况。设置本罪名意在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惩治违反《劳动保护法》的单位。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则是针对职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进行惩罚。
  (三)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与日常生活型过失犯罪的区别
  1、发生的场合不同。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一般发生在业务活动中,具有业务过失性质;日常生活型过失犯罪则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由于日常生活不够小心谨慎而导致严重后果,属于普通过失。2、主体不同。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比如厂矿企业的职工和铁路、航空职工;日常生活型过失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3、行为特点不同。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通常违反业务规章;日常生活型过失犯罪通常违反生活常理。
  二、重大安全事故罪怎么处罚
  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实践中,情节特别恶劣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的。主要是指:致多人死亡;玫多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造成了特别恶劣的政治影响。2、行为人的犯罪行为特别恶劣的,如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多次意见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以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已发生过事故仍不重视劳动安全设施,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等。3、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犯罪行为人的表现特别恶劣的。如重大事故发生后,行为人不是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伤残人员或防止危害后果扩大,而是只顾个人逃跑或者抢救个人财物,致使危害结果蔓延扩大的;事故发生后,为逃避罪责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或者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企图嫁祸于人的等。实践中,对刑事犯罪的认定是很重要的,能够帮助准确的定罪,减少出现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重大责任事故罪认定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更多相关知识,你可以到我们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什么是纯正的单位犯罪?
      在单位犯罪里面,其实也是有不同的分类,这自然是按照不同的标准来进行划分的。其中有一种类型就是将单位犯罪区分为了纯正的单位犯罪何不纯在的单位犯罪。说的简单点,也就是该罪名是否可以同时由单位和自然人构成。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究竟什么是纯正的单位犯罪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单位犯罪作出不同分类。(一)纯正的单位犯罪与不纯正的单位...


·入室盗窃盗得少量财物如何量刑?
      一、入室盗窃盗得少量财物如何量刑?对于入室盗窃,通常情形下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如果入室盗窃财产价值数额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如果入室盗窃财产数额在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认定“入户盗窃”时,应当注意: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


·怎样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
      相信您都清楚绑架是一种很严重的行为,暴力程度很高,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但实践中要想对相关人员定罪处罚,就需要先判定是否成立绑架罪。究竟实践中该怎样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怎样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 绑架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目前在理论上及实践中认识尚不一致,有不法要求实现说、控制人质说、提出不法要求说等。 (一)绑架罪的既遂有两种情况: 1、行为人实施了绑架行为和提出不法要...


·新刑法对引诱卖淫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新刑法对引诱卖淫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新刑法对引诱卖淫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简易”在哪些方面?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简易”在哪些方面? 一、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简易”在哪些方面?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2.适用简易程序的自诉人直接起诉到法院的自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是不需要派员出庭的。 3.简易程序的庭审阶段简化。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由于其自身特点,庭审可以省略一些环节。 二、人民法院如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 分为两个阶段,三年以上及三年以下。相关法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


·刑法规定玩忽职守怎么处罚
      刑法规定玩忽职守怎么处罚 一、刑法规定玩忽职守怎么处罚? 1、构成玩忽职守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 2、构成玩忽职守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情节特别严重”是具体是指: (1)造成伤亡达到下列规定人数3倍以上的: 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2)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


·治安处罚法规定斗殴拘留几天?
      治安处罚法规定斗殴拘留几天? 在现在的法治环境下自然不会允许随意的斗殴行为扰乱正常的公民交往秩序,所以法律在知晓斗殴案件的时候就会让国家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尤其是严重情节的就会被拘留而限制了自由。那么,治安处罚法规定斗殴拘留几天? 一、治安处罚法规定斗殴拘留几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


·职务侵占罪报案后会立刻抓人吗
      涉嫌职务侵占罪,报案后不一定就会抓人,只有公安机关立案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才能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怎样判定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不管是怎样的行为,要是想对行为人定罪处罚的话,那么首先要先进行判定,看是否构成该罪。不同的犯罪,构成是不同的。那么实践中,该怎样判定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 一、怎样判定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的结果是造成对他人健康的损害。 刑法根据伤害后果不同,分为轻伤、重伤与...


·刑事自诉案件上诉期是几天?
      刑事自诉案件上诉期是几天?十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上诉人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二、上诉的程序:(一) 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二)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法人应写明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


·涉嫌构成拐卖儿童判什么刑
      涉嫌拐卖儿童判什么刑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 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儿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认定首要分子是指在拐卖儿童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需要指出,在一起案件中,首要分子既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几个。凡符合法定特征的,都要认定为首要分子。根据本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对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