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女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男女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对于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双方能达成一致的,即可签订离婚协议至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否则就要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经济条件相对困难、且缺乏法律和文化知识的夫妻,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起草离婚协议时需要法律援助,那么,对于离婚协议书法律援助中心会怎么写呢?
  
  离婚协议书模板
  
  男方:×××,××××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址:×××××××××××××××。(注:"户口所在地址"是指户口簿"首页"上的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址:×××××××××××××××。(注:"户口所在地址"是指户口簿"首页"上的住址。)
  
  我们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因××××××××××××××××(原因),经双方协议达成离婚意愿,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现双方对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1、×××与×××自愿离婚。
  
  2、婚生儿子(女儿)×××(××××年××月××日出生)归×××抚养,×××每月支付人民币×××元抚养费,直至×××年满××周岁或直至×××独立生活止。×××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有协助的义务 (或:婚后双方无生育子女) 。
  
  3、财产分配:位于广州市花都区××镇(街)×路×街(巷)×号×房壹套××平方米的住房归×××所有,×××有协助×××办理住房所有权过户的义务 (或:双方婚后无共同财产) 。
  
  4、我们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对外的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与承担。
  
  5、本协议书为双方自愿签订,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违约方应负法律责任。
  
  6、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和登记机关各执一份,自双方取得《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我们自愿离婚,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同意本协议书的各项安排,亦无其它不同意见。
  
  协议人: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年 月 日
  
  综上所述,关于离婚协议书法律援助中心怎么写的问题,还是会根据法律规定和现实需要起草撰写离婚协议,其中,开始部分要说明男女双方的名字、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等基本情况,以及结婚登记时间、离婚的具体原因和双方自愿进行协议离婚的意愿表达,之后对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探视规则及共同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进行明确。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同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针对不同情况的夫妻,在有离婚打算的时候,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当然,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此时都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那究竟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呢?下文中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 协议离婚 (一)协议离婚的概念和条件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


·同姓氏的人可以结婚吗?
      同姓氏的人可以结婚吗“同姓不婚”是我国封建遗留的习俗 。所谓“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有一定道理但不能以偏概全。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禁止近亲、同宗、同姓结婚,是因为当时的条件不可能对优生优育问题有正确、完整的认识,因而对同宗同姓结婚一概禁止。现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我国《民法典》只是不允许近亲结婚,同姓和近亲是两码事。《民法典》明确规定婚姻自由:只要是独身且达到法定婚龄,...


·离婚后前妻一直要抚养费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人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增强,而离婚过程中需要通过婚姻法来解决两人之间的纠纷,主要来解决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的问题,那离婚后前妻一直要抚养费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


·男女办理结婚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男女办理结婚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男女办理结婚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 2、双方户口本原件; 3、三张二寸彩色双人近期合影证件照; 4、再婚者还需要携带上离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调解书。 二、新人结婚登记流程 第一步:去婚姻登记处提交结婚申请 按照我国规定,新人想要领证结婚就需要去双方任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交申请。因此,新人双方要去婚姻登记处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然后签字或按手印,最后提交两...


·离婚是否可以向小三索赔
      导致夫妻离婚的可能不是因为夫妻之间的矛盾,而是因为一方在外有了小三。那么因为有小三而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此时离婚是否可以向小三索赔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是否可以向小三索赔 根据法律规定,当婚外情离婚满足法定要件时,无过错方就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婚外情,是过错方和小三之间发生不正当关系而对夫妻一方产生伤害,那么,受伤害的一方能否向小三请求赔偿呢?这个情况目前还无法请求。因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的规定,破坏合...


·一、夫妻分居多久可以申请自动离婚?
      一、夫妻分居多久可以申请自动离婚? 我国法律中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只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方式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的作为法院认定夫妻感情不和条件之一。 1、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是,要注意,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法院才会予以判离。 2、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前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当然以上事实要用证据证实,或对方承认。如果只有...


·刑法规定的重婚罪的条件
      一、刑法规定的重婚罪的条件1、客体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 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2、客观要件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3、主体要件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4、...


·变更抚养权是否一定要通过诉讼方式
      抚养小孩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抚养权是一个复杂而又麻烦的问题,那么,变更抚养权是否要通过诉讼方式吗?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


·离婚9年了再分割财产可以吗?
      离婚9年了再分割财产可以吗?不能再进行分割;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


·双方离婚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一、双方离婚给孩子多少抚养费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有固定收入的,给孩子的抚养费根据其月收入20%~30%的比例,给孩子抚养费,如果是负担两个孩子的抚养费,那数额会相对提高一些,而实际的抚养费也可以根据孩子的生活需要,以及双方父母的给付能力,也会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来确定。3、对于没有固...


·一定要在6个月后再起诉离婚吗?
      一定要在6个月后再起诉离婚吗? 依据《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后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依据这一精神的规定,如果原告在第一次起诉没有达到离婚的目的,如其再想起诉离婚,则必须在六个月以后才可以在起诉,除非有新理由、新情况。这里的新情况、新理由是指原告在第一次起诉过程中还没有出现,但在原告撤诉、判决不予离婚或调解和好之后又出现了新的情况,这些情况足以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彻底破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