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注册时验资证明怎么开?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公司注册时验资证明怎么开?
  
  验资证明简单来说就是检验资金的证明,是公司注册时必须的文件。然而新公司的创立者往往因为缺少经验,对验资证明怎么开、去哪开,都充满了疑问,容易在公司开始时就经历挫败感。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我们汇总了验资证明办理时需要注意的各种事项,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一、验资证明所需材料
  
  委托人委托验资机构验资需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填写委托书。并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章程;
  
  2.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投资单位上月末资产负债表;
  
  4.投资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5.各类资金到位证明:
  
  ①以货币出资的应提交银行进帐单;
  
  ②以非货币出资的,应提交经有法定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的报告书和财产转移手续;以新建或新购入的实物作为投资的,也可以不经过评估,但要提供合理作价证明。建筑物以工程决算书为依据,新购物品以发票上的金额为出资额;
  
  6.验资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验资后,验资机构应出具验资报告,连同验资证明材料及其他附件,一并交与委托人,做为申请注册资本的依据。
  
  二、验资证明去哪开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定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具体由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或在审计师事务所工作的经依法认定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注册审计师担任。
  
  三、模板展示
  
  验资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筹):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筹)截至××年×月×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筹)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筹)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由全体股东于××年×月×日之前一次缴足。经我们审验,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元(大写)。各股东以货币出资××元,实物出资××元。
  
  [如果存在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增加说明段]
  
  ……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筹)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1、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验资事项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名并盖章)
  
  中国××市
  
  年月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验资证明办理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人可能会觉得程序太复杂、需要的材料太多,但万事开头难嘛,验资证明的必需性是法律规定的,也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因此,我们还是要按程序办事,如果上边内容没能解决您的问题的话,可找专门的律师进行咨询。
  
  


·基金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基金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基金子公司成立条件是有法定资金并经营的是特定客户的资金专项惯例业务。当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设立子公司。1、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全资设立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与符合条件的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应当持续不低于5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经营以下单项业务:(一)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二)基金销售业务;(三)私募股权投资...


·分公司能够作为合同的签约主体吗
      分公司能够作为合同主体,前提是需要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法》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


·企业信用证明需要什么材料,信用报告怎么查?
      企业信用证明需要什么材料,信用报告怎么查?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为例扩张企业的规模,就会需要大量的资金,那么企业就会进行银行贷款,企业对银行的贷款时大数额的贷款,银行必须需要企业出示企业信用证明,那么企业信用证明需要什么材料?信用报告怎么查?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一 、企业信用证明的材料办理企业资信证明需要以下资料:1、《资信等级评定申报表》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与本行业相关的经营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证...


·跨国公司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
      跨国公司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 一、跨国公司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 1、监管制度的限制 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外国投资者经过商务部严格的审批程序后方可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且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必须锁定三年。 因此,能够成为上市公司股东的境外投资者的门槛相对较高,同时锁定三年的要求大大降低了境外投资者对股份流动性的需求。在瞬息万变的资本市场,不能快速变现持有的股份,严重降低了境外投资者的受让上市...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谁制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谁制定? 公司章程对公司是很重要的,相当于就是内部的一个规章制度,而通常是在公司设立的时候就应当制定公司章程,那么这个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谁制定和修改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 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谁制定和修改的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 公司章程的修改由股东会行使,股东会就修改公司章程决议的表决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


·独立核算分公司合同签订有效吗?
      独立核算分公司合同签订有效吗?独立核算分公司签订合同是有效的,但如果不具备法人的则是无效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二、具体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


·企业倒闭法人连带责任有哪些
      企业倒闭法人连带责任有哪些 公司经营不善导致最终申请破产,这是社会中一种比较常见的现象,但是对于公司的倒闭,相关的人员还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例如公司法人,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企业倒闭法人连带责任有哪些?申请破产要提交哪些材料?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企业倒闭法人连带责任有哪些?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


·投资咨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投资咨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现在市场上很多投资咨询公司,其经营范围很广,主要业务是通过收取咨询费为投资者出谋划策。国家对这类公司的经营管理比较严格,准入有一定门槛。有一些创业者有这方面的资源和人脉后,想成立公司进行创业。那么,投资咨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学习了解下。 一、投资咨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 2、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万以上。 3、无外资方股东股权。 4、有5名以上取得证...


·新公司法货币出资是怎样的
      新公司法货币出资是怎样的?出资方式中最普遍也是最简易的一种就是货币出资,在被出资的企业的银行入账款中,也应该表面是哪个股东或是哪个企业进行的出资以及出资的金额和时间,这很多都是会通过会计事务所进行的,那么新公司法货币出资是怎样的呢?由我们给您普及相关知识。 一、定义 现金出资又称货币出资,是指股东直接以法定货币单位出资。 二、新公司法货币出资中的股东货币出资的规定 货币出资较为简便,有助于防止高估或低估非货币资产的出资,但需要股东立即动...


·根据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义务是什么?
      根据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义务是什么? 可能您经常在电视剧里看到公司的股东,拥有很大的权力,可以在整个公司当中享受很高的地位,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公司股东是非常劳累的,他们不仅需要负担着整个公司的经营。还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义务是什么?下面为您介绍。 一、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


·担任公司法人的风险有哪些
      担任公司法人的风险有哪些实践中,不少人习惯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称为公司法人,这其实就是指实实在在的一个人,并不是您以为的企业组织。实践中,当然公司法人的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那么公司法人的风险有哪些呢?现在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风险有: (一)民事责任法律风险 (1)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制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