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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是什么职位需要承担的风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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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人是什么职位需要承担的风险有哪些?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增强社会经济市场的的活力,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故而有能力的单位、个人设立公司,在公司设立成功之后,即可获得公司法人的身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是什么职位需要承担的风险有哪些?
  
  一、公司法人是什么职位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
  
  故公司法人没有事何职位这一种说法。
  
  二、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职位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一般就是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是经理(即一般说的总经理)。 至于其他企业,要看企业情况去确定负责人的职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
  
  三、法定代表人的风险
  
  法定代表人作为法人对外公示的主要负责人,对外代表公司,从外观上应该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负责。因此,当公司行为违反法律的规定时,有可能导致挂名法定代表人承担以下风险:
  
  1、被法院限制出境或个人财产被法院查封的风险
  
  根据《民事诉讼法》,如果公司不主动履行民事判决确定的履行义务,特别是拖欠劳动者工资,在执行阶段甚至在诉讼阶段,法定代表人有被限制出境的风险;如果法定代表人与公司财产存在混同表象时,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有被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或执行措施的风险。
  
  实践中不乏当事人莫名其妙被法院通知谈话或财产被法院查封后,思来复去才想起曾经因为好心帮忙当了法定代表人。
  
  2、被限制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风险
  
  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如果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
  
  3、被法院进行罚款处罚的风险
  
  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企业存在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等行为的,挂名法定代表人存在被法院进行罚款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4、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税务方面、消防方面等行政法律法规也都把法定代表人列为第一责任人,如果公司行为存在违法行为,法定代表人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5、被追究刑事刑事责任的风险
  
  根据《刑法》,很多罪名的犯罪主体为单位,如果公司行为构成犯罪,则法定代表人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走私罪等。
  
  实践中,如果这些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犯罪行为及后果明知的话,一般会刻意找一些法律意识不强的人来担任法定代表人。
  
  另《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恶意欠薪罪的罪名,如果单位存在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法定代表人有被判处罚金或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一句话,法定代表人需要要对法人经营行为的合法性负责。
  
  四、法人的风险
  
  1、对外承担责任的风险
  
  根据《公司法》,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是法人进行诉讼的代表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合同或出具书函,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出于对交易安全及善意第三人的保护,而判定由公司对外承担责任。
  
  公司对外承担责任后要挽回损失,只能对法定代表人另行追责。
  
  实践中法定代表人未经股东会决议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的案例比比皆是。
  
  2、无法进行真实意思表示的风险
  
  当法定代表人恶意滥用权利以致当公章意思与法定代表人意思不一致时,一般法定代表人意思会被认定为公司意思表示,以致公司无法进行真实意思表示。
  
  3、无法顺利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风险
  
  在公司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时,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原法定代表人与现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申请书,如果原法定代表人不予配合,将导致程序繁琐。
  
  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公司法人是一种社会身份的象征,所以不存在公司法人是什么职位的说法,这显然是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什么职位相混淆了。在公司成立之后,为了更方便的与其他社会主体建立债权债务关系,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选定法定代表人,由此代为向外代表公司处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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