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抚养权归男方怎么照顾孩子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不可否认的是,现如今在生活当中有一部分的夫妻实际上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只不过是因为有孩子,考虑想要照顾孩子所以才没有离婚。问题是也有一部分有孩子的家庭在离婚以后,作为女方来说,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男方却仍然在考虑,离婚后抚养权归男方怎么照顾孩子的这一问题
  
  一、离婚后抚养权归男方怎么照顾孩子?
  
  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后抚养权归谁怎么判定?
  
  根据《婚姻法》以及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不同。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如果按照我国婚姻法当中的规定的话,对于离婚后抚养权归男方怎么照顾孩子的这一问题,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如果女方还是想要照顾孩子的话,可以和男方协商。但是不管怎样,抚养权实际上如果已经归了男方的话,那么肯定是需要男方来照顾孩子的。女方可以探视孩子,而且需要按时的给孩子支付抚养费。总之,夫妻离婚对孩子的伤害肯定还是有的,最起码不可能像以前那样,夫妻双方共同照顾孩子了。
  
  


·不孝女胁迫老人立遗嘱是否有效?
      不孝女胁迫老人立遗嘱是否有效? 一、不孝女胁迫老人立遗嘱是否有效? 不孝女胁迫老人立遗嘱是无效的,受强迫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遗嘱无效的情形: 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


·一、安置费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安置费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退伍安置费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 二、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赞...


·再婚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现今社会的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又再婚的,再婚又离婚的不再是新奇的事情。但是很多人对于再婚离婚财产分割的认识不是那么清楚。那么夫妻再婚后又离婚的财产如何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再婚离婚财产分割 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最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夫或妻一方财产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规定外,还可以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或婚后财产进行约定,约定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对于...


·如何确定法定抚养人,子女抚养权如何判?
      父母对于孩子有抚养的义务,但是因为婚姻关系的破碎或者其它原因,导致抚养关系出现变化,继而发生的纠纷。如何处理这些纠纷,法律对于抚养人是如何确定的,今天整理了如何确定法定抚养人相关的资料,供您阅读。 一、如何确定法定抚养人 法定抚养人即法律明确规定有抚养义务的人。未成年孩子的法定抚养人确定: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


·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如何处罚?
      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如何处罚?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会受到的处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


·国家赔偿的前置程序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的前置程序是什么? 申请国家赔偿需要先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才能申请赔偿 。但有例外:侵犯公民的人身权,生命权,财产权的行政事实行为可以不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 直接起诉。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


·法院对孩子抚养费怎么判
      法院对孩子抚养费怎么判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父母双方...


·离婚孩子探视权依据的法律是什么?
      夫妻双方离婚后,一般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女方,男方要承担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我国法律明文对探视权做出了规定,女方不得无故拒绝男方探视孩子,否则男方有权起诉对方。那么离婚孩子探视权依据的法律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相关法律知识。 一、离婚孩子探视权依据的法律是什么? 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


·离婚抚养费追讨方式是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要支付一笔抚养费。尽管抚养子女是父母的责任,但是有些人在离婚后,并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抚养孩子一方应该主动站出来维权,向对方追讨抚养费。那么离婚抚养费追讨方式是什么?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离婚抚养费追讨方式是什么? 《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


·最新离婚证样本是怎样的
      一、最新离婚证样本是怎样的 离婚证的样本大小与旧版相仿,封面颜色为红咖啡色。离婚证上是烫银的国徽,不再有拼音标注。 二、离婚证内容 离婚证里第1、2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章,以及办理离婚登记的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章。 第3、4页是贴有离婚登记人2寸彩色照片(与《结婚证》不同,照片只有登记人一人,而不是当初结婚人二人),以及离婚登记双方的姓名、性别、国籍、生日、身份证号信息。 三、离婚证颜色 新结婚证、离婚证的封皮封底颜色均...


·对于社会抚养费我们大家肯定都有所了解
      对于社会抚养费我们您肯定都有所了解,原因就是前几年的计划生育政策收社会抚养费的案例非常的多。对于超生的现象我们国家规定了是必须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但是征收社会抚养费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期限是多久呢? 征收时限 1、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2、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