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家暴怎么申请离婚,家暴如何收集证据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家暴怎么申请离婚,家暴如何收集证据遭遇家暴是非常不幸的事情,它会对妇女的身心健康都造成极大的伤害,这个时候,很多人都会选择离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你知道家暴怎么申请离婚吗?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家暴怎么申请离婚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如果不幸遭遇了家暴,首先建议及时搜集家暴的相关证据,等到证据搜集齐全后,可以和对方协议离婚,若协议不成,当事人最好写起诉状然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家暴怎么收集证据离婚
  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据的灭失,这对于事后的权益的保护和救济都会造成不利。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及录音取证的方式进行。2、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3、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4、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5、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6、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么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7、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当遭遇家暴时,千万不要默默忍受,一定要收集好相关证据,然后和施暴方协议离婚,要是施暴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受害者就带上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离婚,要是你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在我国泉州哪里起诉离婚
      结婚、离婚这种事情不是像天气预报一样每天都有的,所以在离婚的时候,我国有些公民不太了解离婚的流程这并不意外。因为离婚肯定是夫妻双方都最不愿意看到的一个结果,其实有很多人在决定诉讼离婚的时候,甚至都不知道应该找哪个部门,我们以泉州为例,来帮助泉州市的相关人员了解一下在我国泉州哪里起诉离婚? 一、在我国泉州哪里起诉离婚?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


·离婚协议书上面写的孩子抚养权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上面写的孩子抚养权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上面写的孩子抚养权有效吗?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


·军人离婚诉讼的程序有哪些?
      军人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与普通人的婚姻相比都是有所差异的。大部分军人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有着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看看最新军人离婚诉讼程序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起诉: 1、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2、起诉方式和起诉内容。起诉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起诉两种,书面起诉的,应...


·一,小三的孩子抚养费多少合适?
      一,小三的孩子抚养费多少合适?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


·包办婚姻效力有哪些方面
      包办婚姻是指父母强迫他人的婚姻,这种行为是对婚姻自由的严重干涉与破坏。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这种属于包办的婚姻都是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受害人可以相关部门撤销这种婚姻的。对此,我搜集了一些关于包办婚姻效力的相关的内容,希望这些会对你们有所帮助。 一、包办婚姻的定义是什么? 坚持婚姻自由原则,就要反对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包办婚姻,是指第三人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强迫他入婚姻的违法行为。买卖婚姻,是指第三人以索取大量财物为...


·同居子女抚养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同居子女抚养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一、同居子女抚养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自1994年2月1日之后我国法律不再认可事实婚姻。是否有结婚证为判断婚姻关系的唯一标准。如没有办理结婚证就在一起生活则属于同居关系。 当事人如果想要解除同居关系,则只能是自愿协商解除,法院不再受理以解除同居关系为诉讼请求的案件。 如果当事人因子女抚养的问题产生纠纷,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分割财产,判决子女归谁抚养。下面给大家提供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起诉状的...


·新婚姻法解释3涉及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新婚姻法解释3涉及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婚姻在当今社会下变得越来越脆弱,各类关于离婚案件的纠纷层出不穷。很多家庭因此变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比比皆是,就算在婚姻中遭受不幸的一方也是完全不明白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至于很多当事人在这方面只能吃哑巴亏,以下是新婚姻法解释3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的法律条文。 新婚姻法解释3共有19个条文,涉及的内容十分丰富,其重点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首次明确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


·起诉离婚想撤诉是否可以
      有的人因为生活中的小矛盾就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夫妻经过沟通又和好,这样的情况下就萌生了撤诉的念头。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一方起诉离婚想撤诉是否可以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想撤诉是否可以 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起诉离婚怎么才能离婚?
      在夫妻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虽然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但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法院判决夫妻离婚,这也是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不过实践中,起诉离婚怎么才能离婚呢?这是很多人都比较关心的,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怎么才能离婚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2、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一、公安机关关于重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关于重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关于重婚罪的立案标准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构...


·小孩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离婚时如果孩子是未成年人,离婚的夫妻双方只有一方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这就意味着和孩子相处最多的人是拿到抚养权的一方,而另一方需要支付孩子在未成年之前所有的抚养费,但是在离婚之后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时不给抚养费,小孩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一、小孩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