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现在的大多数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更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现在的大多数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更有甚者,少部分人拥有数套房子。但是很多人只知道自己拥有的房子可以用来出租赚钱,却不知道这种经营性房屋需要交纳房产税。那房产税该如何缴纳呢?以上海为例,上海房产税如何缴纳就成为了上海居民需要解决的一道难题。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解答。
  一、上海房产税缴纳方式
  2017年11月13日,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在官网公告《关于缴纳2017年度个人住房房产税有关事项的提示》。根据2011年发布的《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等规定,即日起至12月31日,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可根据实际,选择通过付费通网站、就近的有关银行和税务专窗三种渠道之一缴纳当年度应纳税款。与去年相比,除了可通过付费通网站及付费通App进行网上纳税外,今年还可在付费通微信服务号“付费通账单查缴”缴纳房产税。在微信号中选择公众号菜单栏“查缴账单—房产税”,输入房地产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即可进行应税查缴。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到银行和税务专窗缴税时,应携带产权人之一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有关银行指的是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营)在上海办理个人业务的营业网点。当年度应缴纳的个人住房房产税税款,是从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具体情况为:1、凡在2017年之前取得产权的应税住房,2017年应缴纳税款为认定通知书中确定的年应纳税额。2、凡在2017年1月至11月期间取得产权的应税住房,2017年应缴纳税款按以下公式计算:当年度应纳税款=年应纳税额12个月 当年度应纳税月份数。纳税人在税务专窗缴税的,可当场取得完税凭证。在付费通网站或银行缴税的,纳税人可通过“上海个人办税”APP、“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保存、打印个人住房房产税电子纳税清单。未采取上述方式的,在缴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可通过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登录上海税务网和利用“上海税务”微信平台三种方式之一提出需求,税务机关将在10个工作日内按应税住房地址向纳税人邮寄完税凭证。
  二、逾期缴纳处理办法
  逾期缴纳的,当年度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经税务机关催报催缴仍拒不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税务机关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处理外,还将根据个人信用征信管理相关办法,将欠税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管理。欠税住房权属转移前应缴清房产税税款,未缴清税款的将被限制交易。通过以上内容,上海房产税如何缴纳这个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总的来说,上海居民欲缴纳房产税,可以选择费付通网站、相关银行、税务专窗以及新增的微信公众号其中一个进行缴费。同时也要切记及时缴纳房产税,否则要收取相应的滞纳金甚至将影响个人信用。
  
  
  


·燕山水泥厂两限房具体是什么?
      燕山水泥厂两限房具体是什么 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房。两限房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限价房可以上市销售,而且价格是由卖房人自己制定,不再受政府的约束。但是,一般买了限价房的人是不会卖的,因为买房的人资格是...


·婚姻法对买房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婚姻法对买房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一、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


·一、二手房贷款担保费是多少?
      一、二手房贷款担保费是多少?二手房贷款担保费是贷款金额的1%,二手房贷款究竟是否需要担保,目前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通过担保,可以有效地防范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的风险,确保房产及时过户给买方,卖方安全地拿到房款;另一种说法是不用找担保公司,可以省下800元担保费。据了解,目前在二手房交易中买方需要贷款可以通过下面两种方式实现:一种方式是卖方先将房屋产权过户到买方名下,凭着已经是买方名字的产权证将卖方的土地证过户到买方名下。买方拿到土...


·婚后一方全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全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夫妻二人在结婚之后购买房子,这时候的房产是不是共同的财产,要根据购买房子的时候,付款的财产来源来判断。如果在两个人结婚之后,由夫妻当中的一方去购买房子,并且买房的时候,是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去购买房子的,这个时候,这个房产应该是属于购买方当事人的。如果结婚之后,购买房子,使用双方的共同财产去购买,这个房子就应该属于两个人共同拥有的,属于共同财产。在当事人想要证明房产是属于自己的时候,要有充分的证据去证明,买房...


·房屋租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
      房屋租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2,要注意房子的安全问题,不能只图便宜。3,在签合同的时候要看清合同,明确维修责任,以免之后发生纠纷。4,租房子的押金在什么时候什么条件下退还注意要注明,此外,记住要在入住时抄写清楚水电煤气等表的读数,并记录在合同上。是换个锁芯,免得有财物遗失时麻烦。二、租房要注意什么细节?细...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利息担保需要哪些东西?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利息担保需要哪些东西? 一、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如下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4)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或近3个月的房租、水费、电费、煤气费等收据); (5)职业和收入证明(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代发工资存折等); (6)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7)贷款担保证明资料; 贷款担保可采用权利质押担保、抵押...


·哪些二手房可以买 可以进行买卖的二手房有:
      哪些二手房可以买 可以进行买卖的二手房有:1、根据房改有关政策,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可以上市出售,包括按照成本价、标准价以及按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的公有住房;2、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3、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4、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指导价格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5、按照高于规定成本价的价格购买的安居工程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比如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由政府房管部门直接管理和由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的公有单元...


·置业者如何看物业管理
      买房时购房者一定要问问,物业公司是否进入了项目,何时进入项目。一般来说,物业公司介入项目越早,买房者受益越大。 若在住宅销售阶段物业公司还没有介入,开发商在物业管理方面做出许多不现实、不合理的承诺,如物业费如何低,服务如何多等等,待物业公司一核算,成本根本达不到,承诺化为泡影,购房者就会有吃亏上当的感觉。 物业管理是由具备资格的物业管理公司实施的有偿服务,北京地区小区物业管理费标准因住宅等级、服务内容、服务深度而异。物业管...


·婚后购买的房子离婚这房子能判给孩子吗?
      婚后购买的房子离婚这房子能判给孩子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买回迁房能贷款吗?
      买回迁房能贷款吗 回迁房买卖是合法有效,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按照这个原则来讲,回迁房是可以贷款的。回迁房贷款要按以下步骤进行。 1、贷款人申请; 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2)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证明文件;(3)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人证明;(4)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 2、贷款银行审查; 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各项证明材料进行审...


·怎样认定夫妻共同的房产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房产是夫妻共同的房产,对于这样的房产,法律规定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则需要做出分割。不过在此之前需要先对夫妻共同的房产做出认定,而不是任由当事人说是共同房产就属于共同房产。究竟怎样认定夫妻共同的房产?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认定夫妻共同的房产 所谓夫妻共同房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即从男女结婚之日起,到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为止。这一时期夫妻所得的房屋称为夫妻共同房屋,是夫妻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