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大家都知道,酒驾和醉驾是违法安全驾驶的,也容易引起重大交通事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您都知道,酒驾和醉驾是违法安全驾驶的,也容易引起重大交通事故,安全驾驶警钟长鸣,每位驾驶员都必须时刻提醒自己。在学习驾驶证的过程中。对于安全驾驶是每位驾驶员都必须掌握的知识。那么醉驾五年后有案底吗,怎么消除?对于这个问题跟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醉驾的入罪标准和量刑标准分析
  
  《刑法修正案》正式实施,醉酒驾车作为危险驾驶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醉驾入罪三年多以来有力地打击了“醉驾”给社会带来的危害,维护了公共安全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但是修正后的法律以及实践中依然存在不完善之处,在实践中面临诸多问题,以下就醉驾的入罪标准和量刑标准进行分析。
  
  一、入罪标准
  
  醉驾入罪标准问题存在颇多争议:一律入罪是否合理?根据《刑法》中的规定,对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同时要构成“情节恶劣的”这一前提条件,才能构成犯罪;而法律没有规定“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前提条件。对于醉驾,是否达到情节恶劣,才构成《刑法》规定的危险驾驶罪,才应当给予刑罚惩罚,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
  
  罪刑法定原则还包括了对“刑法明确性”的要求:法律必须明确,否则无效。《刑法》施行后,媒体对一些醉驾案件的大肆报道引起公众关注,醉驾的入罪标准成了争议颇为激烈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醉驾应一律入罪,无论情节如何、是否严重”;另一种观点认为:“虽然立法规定追究醉酒驾驶的刑事责任,没有明确需以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为前提,但根据《刑法总则》第13条规定的原则,危害社会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对情节显著轻微的醉驾案件不入罪的情况,只处罚情节严重的醉驾行为。
  
  醉驾的情形多种多样,不同情形的醉驾有不同的危害性,对醉驾应该根据其情节的不同区别对待,而不应一律入刑,应该慎重对待“醉驾入罪”,“情节显著轻微”需要司法解释进行明确的界定,应综合考虑行为、时间、地点等多种因素,来确定其是否符合《刑法总则》第13条所说的“情节显著轻微”。
  
  二、量刑标准
  
  关于量刑标准问题。在醉驾案件审理上,各级法院对醉驾案件普遍采取了整体从严的做法,特别是酒驾情节严重从严惩治,比如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醉驾后发生逃逸的,醉酒程度高的,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对“醉驾”行为的处理?
  
  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还可能构成以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交通肇事等其他犯罪。
  
  除追究刑事责任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是违法行为,案底是不能被消除的。
  
  以上所述是对于醉驾五年后有案底吗,怎么消除的解释。醉驾已经是属于违法行为,只要是违法行为就会有案底,是不能消除的。吊销驾驶证是对驾驶人员的惩罚。车在给人们带来了便利的同时,也不要忘了安全驾驶,警钟长鸣!如遇不能解决的问题,情咨询相关律师。 ?
  
  
  


·去抢劫运钞车判多少年?
      去抢劫运钞车判多少年?抢劫运钞车,涉嫌抢劫罪,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量刑看情节。会坐牢的。以暴力或者胁迫等手段,威胁被害人拿出财务并抢走财务的行为,触犯了刑法里面的抢劫罪。抢劫运钞车,涉嫌抢劫罪,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量刑看情节。会坐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营改增后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营改增后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一、营改增后股权转让的交税计算规则 (一)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1、提供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税率为6%。 2、纳税人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适用增值税征收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简易计...


·一、交通事故门诊医疗赔偿可以保销医保吗?
      一、交通事故门诊医疗赔偿可以保销医保吗?交通事故是不可以报销医疗保险的。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的相关条款中,就严格地列出了不属报销范围: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按照现行的农合医疗保险条款,对于发生了交通事故所花去的费用,是不能通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给予报销的。如果患者通过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在得到了肇事方的赔付后,对通过农合保险再次报销,被实后将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的。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都包括...


·强迫交易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强迫交易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强迫交易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强迫交易罪的成立条件具体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应当遵循市场交易中的自愿与公平原则。但在现时生活中,交易双方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违背了市场交易原则,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侵害了消费者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行为人...


·商品房的交易流程是什么?
      商品房的交易流程是什么 一、商品房的交易流程是什么 (一)全款买房的流程 1、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买房需求; 2、搜索相关楼盘信息,挑选楼盘、房源; 3、现场查看户型周边等,选出最终要买的楼盘; 4、交定金、签署认购书; 5、签订买卖合同,付全款; 6、验房收房; 7、办理入户及初始登记; 8、办理房产证,登记产权; 9、领取房产证。 (二)按揭买房的流程 贷款买房的流程与全款买房大致相同,有几个需要特别住的地方,一...


·酒后驾车与醉酒驾车标准都有哪些规定?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都是我国道路安全较为普遍的犯罪行为,这类行为是由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者造成的违法犯罪案件。我国又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呢,相应的有哪些处罚呢。下面我们就酒后驾车与醉酒驾车标准都有哪些规定,为您进行解答。 一、最新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如下: 新标准则详细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饮酒或醉酒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交强险续保去哪交?
      交强险续保去哪交? 一、交强险续保去哪交? 购买交强险不一定和商业险一起,你也可以在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但这样会在出险理赔时较为麻烦。 而购买交强险的途径有网上投保、电话投保、营业厅投保、业务员办理、4S店投保。目前国内有22家保险公司具有交强险的资格经验,车主只要按照需要选择一家保险公司和一种方式购买即可。交强险的费用在每个保险公司的保费都是一样的,与保险公司无关,续保时的保费只与车主上年度的出险情况有关。 二、...


·自酿葡萄酒喝了开车算酒驾吗
      不管是什么类型的酒,只要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以下标准就是酒驾: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


·一、交通事故政府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政府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政府赔偿标准是根据劳动者受到伤害的具体的程度来进行不同的损失赔偿标准确定。比如说在进行伤残等级的确定的时候,会涉及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发放构成,实际上才能够发放7个月本人工资。新条例在废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同时,并未就相应的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作出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而是在该条例第95条第2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这当然符合立法的合法性和科学性精神...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报案能撤案吗
      一、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报案能撤案吗?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报案后是不能撤案的,因为醉驾出车祸涉嫌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没有撤案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


·一般纳税人申请资料需提交哪些?
      一般纳税人申请资料需提交哪些? 申请一般纳税人需提交的资料 1、工业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报送以下资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1份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货物存放场所税务登记表》一式四份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档案资料》一式二份 (五)经营场所的所有权证明、租赁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1份(非经营者所有的应提供出租者的经营场所所有权证明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会计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