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天津工伤鉴定规定有哪些?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随着中国沿海地区快速发展,改革开放的力度不断加大,也诞生了第一批从农村涌入城市淘金的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农民工”,从此除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春耕秋收以外,他们有了另一条致富之路,但是有很多人在工作中受伤,甚至死亡,而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对于工伤赔偿的相关规定各地都有所不同,我们就先来看看天津工伤鉴定规定有哪些?
  一、天津工伤法律鉴定天津实施新工伤鉴定规程,工伤职工亲属可代理申请工伤。自本月起,《天津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操作规程》正式开始实施。新规表示,今后天津市工伤鉴定流程将实行主动公开、程序透明制度,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其他有关单位,有符合八种类型之一的劳鉴事项时,可向有管辖权的劳鉴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二、相关法律知识八种劳鉴事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停工留薪期延长确认、置辅助器具确认、旧伤复发的确认、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鉴、职业康复鉴定、再次和复查鉴定、一次性告知制度。其中,一次性告知制度特别明确,对鉴定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劳鉴委员会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时限一般不超过15天,遇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延长。今后涉及工伤(工亡)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应由用人单位提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鉴定的,工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可直接向劳鉴委员会提出申请,杜绝因用人单位不积极不配合不作为时,导致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受损的情况发生。天津市《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操作规程》出台。《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操作规程》日前出台,将工伤职工申请八种类型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等首次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做出明确规定,实行主动公开,程序透明,一次性告知的制度,强化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应尽的责任义务,赋予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鉴定申请权,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从天津工伤鉴定规定可以看出,各地社会保障制度在工伤鉴定及后期保障已经相对完善,申请流程和处理机构也更加方便快捷。我们各地城市建设都离不开农民工的付出,而随着社会快节奏的发展,对农民工的需求也逐步加大,我国现有农民工已经是一个相当大的群体,在索要他们劳动力的同时也要更好的完善对他们的保障。
  
  
  


·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如何办理?
      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如何办理? 一、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如何办理? 1、合同变更的程序 (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应在15日内作出答复。 (3)、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2、可以变更合同的具体情况 (1)、双方协商同意的;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经修改的; (3)、企业合并、停产、转产...


·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一、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3...


·工伤认定以后住院费用什么时候可以去报销?
      工伤认定以后住院费用什么时候可以去报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职工医疗终结后一年内办理职工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请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需要说明一点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时申请拨付对象为单位的,工伤保险核销后的医疗费用是拨付给单位的。 二、工伤费用报销条件有哪些 1、工伤人员必须为省财政全部定额补助单位,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2、必须持有省部门核发的工伤证或证明。 3、必...


·工程的招标合同怎么写?
      工程的招标合同怎么写? 招标具有公开性,相对于中标通知书与投标合同而言,招标合同要复杂得多,包含的内容、涉及的领域也更广,所以对于刚接受工程项目的新手来说,通常不知道该如何写一个工程的招标合同,应大多数朋友的要求,我们为您整理了一篇工程招标合同范本。 工程招标合同范本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为兴建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__...


·我国行政机关中的劳动关系?
      我国社会水平的发展,所需要的劳务人员也增长的越来越快。既然有劳务人员,就会产生劳务关系。由于我国国情,经济组织,行政机关等需要劳务人员的机构和组织很多,所以也有很多种劳动关系。但是这些劳动关系都有不一样的定义。那么,就有人问了我国行政机关中的劳动关系是怎么定义的? 一、行政机关中的劳动关系劳动行政关系属于行政关系的一部分,具有行政关系的一般属性;同时它还具有区别于一般行政关系的特征。劳动行政关系的一般属性决定了它应由行政法来调整;而区别...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是什么? 我国在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上非常重视,对待这些工程建设的质量严格把关,决不允许出现工程建设安全问题。特别是一些利国利民的工程。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作为我国人民所关注的工程建设。国家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做出了科学的规范。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


·土建工程承包竞争主要是比什么
      土建工程承包竞争主要是比自己的竞争力。生存和发展是每个企业时刻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是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基本目标。能否生存且持续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竞争能力。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


·公司变更合同条款辞职补偿,选择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合同条款辞职补偿,选择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一、公司变更合同条款辞职补偿 公司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如果职工不同意的话,是可以拒绝的,只有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时侯,才可以去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话,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


·误工费的含义
      误工费的含义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的特点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


·在我国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天通知起算时间是什么
      在我国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天通知起算时间是什么 起算时间就从自己和用人单位口头交代了那一天开始,按照正常的年月日计算。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是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证明书载明的时间为准。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


·工程质量年限一般是多少
      工程质量年限一般是多少?房屋建筑对于居住的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对于此,有工程质量保障,在规定的期限内,可对建筑的损坏承担赔偿与维修,但有一定的条件认定。这很大程度上确保施工时工程质量的落实,使人们有一定安全保障。那么工程质量年限是多久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工程质量保障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维修、返工或更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