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上金融公司怎么防范电信网络犯罪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法律上金融公司怎么防范电信网络犯罪
  
  金融公司最大的隐患便是电信网络犯罪。近年来,电信网络犯罪在逐渐增多,我们应该对此加以防范。那么,金融公司怎么防范电信网络犯罪呢?很多的人都对此表示关心。为了防止犯罪的发生,我们应该多加了解,接下来,我们来给您讲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法律上金融公司怎么防范电信网络犯罪?
  
  网络诈骗犯罪,骗子最终要通过银行转账,银行卡转账达到骗钱的目的。无论骗子如何花言巧语,危言恐吓,您一定要记住“不听 不信 不转账 不汇款 ”有疑问拨打110 。预防措施是:
  
  (一)、牢记三个绝对不会:
  
  1、公安局 、检察院和法院绝对不会以打电话的方式通知你涉嫌犯罪,也不会通过网络或传真下达“法院传票”等法律手续。
  
  2、司法机关等执法部门绝不会打电话要求群众转账汇款。
  
  3、司法机关绝不会设立所谓的“国家安全账户”。
  
  (二)、缴纳电话费安全常识:
  
  1、催交电话费时,电信部门会用客服电话通过电脑语音进行提醒。
  
  2、电话欠费是不可能直接转接公,检,法机关等执法部门的。
  
  3、缴纳电话欠费最好到电信部门的营业网点,与营业员面对面进行。
  
  (三)、来电显示的常识:
  
  1、来电显示不是子女,亲友的电话。不熟悉,不像是正常。座机或手机号码的电话,可以不接听。
  
  2、接到冒充各种工作人员直接打电话诈骗的,一定要注意来电显示的电话类型。尤其是电话前面带有“00019:”的号码不要理睬。
  
  3、如果对方称是某法院或公安局民警,不要天真的按照对方的提示去核实是否存在这个单位,因为骗子利用一些技术手段可以捆绑这些电话。
  
  (四)、相信自己和家人:
  
  1、任何通过电话,短信要求您对自己的存款进行银行转账,汇款的,千万不要相信。
  
  2、中老年人遇到不明白的事不要急于做判断和决定,没核实情况前不要转账。声称为您提供公证账户,安全账户进行存款保护的,都是骗局。
  
  3、经常与子女通电话了解子女通电话了解子女情况,退休在家的老年人要坚持收看电视新闻,阅读报纸,了解相关知识,提高防范意识。
  
  二、遇到电信网络犯罪怎么办?
  
  遇到电信诈骗后,应该立即采用如下方式解决:
  
  第一,收集被诈骗的证据,然后去当地公安局报警处理
  
  第二,协助公安局去银行冻结对方银行卡,防止对方转移该笔财产
  
  第三,如果公安不予立案的话,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请诉请财产保全,冻结该银行开内容的存款,然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
  
  第四,因为网络诈骗维权难,所以建议尽快采取法律行动,避免损失的不可挽回。
  
  综上所述,这些都是我们整理出来的有关于金融公司怎么防范电信网络犯罪的内容。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关于电信网络犯罪这方面的内容,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或者参考法律文件。具体到电信网络犯罪这方面的问题可以结合以前具体的内容进行具体分析。
  
  


·企业融资协议模板该怎么写?
      企业融资协议模板该怎么写? 企业融资相信您也是比较的熟悉的,确实在一个企业面临着资金短缺的问题的时候,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的话,应该是一种比较好的方法了,但是企业想要进行融资的话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也同样需要签订相应的协议,那么企业融资协议模板该怎么写? 融资合作协议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条:合作事宜 鉴于甲乙双方都具有明确的投资意愿和投资意向,经友好协商,彼此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着眼于...


·办理分公司需要租赁合同吗?
      办理分公司需要租赁合同吗?需要,办理分公司需要提交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也就是租赁证明,如果不存在租赁关系的,则需要提供房产证明。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需要提交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


·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可以签订吗?
      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可以签订吗?显然是不合法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二、相关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


·个人公司法人代表需承担什么风险?
      个人公司法人代表需承担什么风险?法律将公司拟制为一个人,但公司并不能像一个自然人一样表达意志,故通过法定代表人这种形式来代为执行公司的意思。个人公司法人代表需承担什么风险自然就成了法定代表人关注的重点,下文就介绍了法定代表人应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一、《民法通则》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


·公司被央企收购福利会提升吗
      公司被收购后,原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原劳动合同由收购方继续履行,所以劳动者的工资待遇是不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免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法定代表人一般就是为整个法人实施义务谈判,对外进行交易工作的一个个体自然人。那么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免由那个机构进行。任免法人代表应该是公司章程在公司设立的时候就有规定的内容,可以由董事长担任也可以由总经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免的规定是怎么样的1、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公司章程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制定。任免机构有股东会的填股东会。没有股东会的填股东。2、一人有限公司不设股东会。法定代表人任免机构应当...


·企业融资公司融资渠道有哪些
      企业融资公司融资渠道有哪些?市场经济主导的经济特点是各个企业之间的竞争极其激烈,因此,一个企业要想在市场经济中立足必须要不断的改革创新,也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让企业变得更为强大。企业融资的渠道有很多,企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那企业融资公司融资渠道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个公司融资有哪些渠道和方式 融资方式,即企业融资的渠道。它可以分为两类: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债务性融资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后者主要指...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包括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包括什么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包括什么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50人以下);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的不同有所不同,一般三档:10万,30万,50万); (三)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


·公司法人股东变更公告需要吗
      公司法人股东变更公告需要吗?我国的经济在飞速的发展,这样的发展离不开我国的公司的发展,因此可以说公司的发展直接影响到我国的经济发展,因此国家为了管理规范化市场,保障公司的正常稳定发展有着严格的规定,公司法就是管理的法律,那公司法人股东变更公告需要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公司法人股东变更公告需要吗? 依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如果是上市公司应当进行公告。 二、基本顺序: 1、在工商行政服务大厅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不是年检的地方。2、领取新营业...


·公司兼并合同模板具体是什么?
      公司兼并合同模板具体是什么? 公司的经营形式多种多样,兼并就是其中一种,兼并可以挽救岌岌可危的公司,同时也可以使优秀的公司强强联手,然而兼并合同却有很多需要注意的细节和内容,那么公司兼并合同模板具体是什么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国有企业公司兼并合同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病毒期间被公司辞退需要赔偿吗?
      病毒期间被公司辞退需要赔偿吗?病毒期间被公司辞退需要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