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起诉?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城市工作、进入企业工作,出现大量务工人员在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就进入公司工作,在出现纠纷时才发现没有合同,而许多公司又以没有合同为由拒绝协调。那么,如果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起诉呢?请读者随我们细细道来。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将承担如下法律风险:
  1、未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2、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签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3、未签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4、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5、未签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见虽然没签劳动合同依旧有可能得到法律保护,规避风险。所以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起诉就可以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是还是要提醒广大准备就业正在找工作的人,一定要签好劳动合同再就业,待到出现了问题再找企业,再起诉,费时费力得不偿失。当然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的情况还需要找律师详细咨询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有什么后果
      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为逃避对劳动者的义务,而不与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要是在规定时间内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就需要对其作出相应的赔偿。那此时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对强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了明确规定,范围比以前宽了,如果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订立的,将受到支付双倍工资的惩罚。《劳动合同法》...


·一、工伤工资是基本工资吗?
      一、工伤工资是基本工资吗?工伤工资是基本工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


·什么是劳动合同?
      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它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签约遵循什么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1、合法:双方当事人主体合法 合同内容合法 合同的形式合法 订立合同的程序合法主体合法:用人单位一方必须是法人;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不能是越狱逃犯、童工内容合法:合同的各项条款必须符合国家劳动保障...


·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备案?
      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备案? 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劳动局的认可或批准,只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纠纷中如何处理劳动关系问题?
      劳动纠纷中如何处理劳动关系问题? 在实践中,许多劳动纠纷都是由于双方的劳动关系无法明确引起的,一方主张与对方并没有劳动关系,但另一方则表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处理此类劳动纠纷时,应首先解决双方的劳动关系问题。那劳动纠纷中如何处理劳动关系问题?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 一、劳动纠纷中如何处理劳动关系问题? (一)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


·单位可以扣发劳动者工资吗
      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用人单位会以各种理由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或者是因为劳动者上班迟到,或者是因为劳动者没有服从单位的安排加班等等。但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可以扣发劳动者工资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可以扣发劳动者工资吗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这一规定是对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的法律保护。所谓“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


·施工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施工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现在有很多大型的建筑工程会采取投标后选择一个承包商来对工程具体负责。在开始施工前,双方会签订相关的施工合同,在建筑施工合同中,一般会对于施工中的种种事项作出一定的具体要求,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施工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那么,具体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一、施工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 施工合同工程质量要求应该包括工程质量等级、检查以及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三个方面的相关规定。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


·什么是同工同酬,临时工与正式工是同工同酬吗?
      如今我国实行的是按劳分配制度,也可以说成是提供了越多的劳动力的,那么相对的获得的报酬就要多一些。同时,相关法律中还强调同工同酬。那么您知道什么是同工同酬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同工同酬是什么意思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同工同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 ...


·建筑工程质保金应该是多少?
      建筑工程质保金应该是多少?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应该是多少 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 2005年1月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


·口头辞退员工工资停发应该怎么办
      口头辞退员工工资停发应该怎么办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公司想辞退员工,采用停发工资的手段,欲迫使员工自行离开,是违法的。非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因为经营困难经与工会协商,职工本月工资未在下月发放的,属于无故拖欠,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


·申请劳动监察行政处理自然人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劳动监察行政处理自然人需要哪些材料?1、所需材料: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一份(或其他能证明双方具有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2、流程:(1)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投诉证据,去劳动监察要求立案;(2)劳动监察部门办理立案手续,填写劳动监察受理登记表;(3)调查取证;(4)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5)制作处理处罚决定书;(6)送达当事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要求用人单位提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