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欠货款跑了算诈骗罪如果是用真实身份,真实的事由进行的活动,不算诈骗行为,应该属于社会上常说的老赖,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以上四个条件缺一不可,不符合其中任何一个条件,起诉均不能成立。
·行政拘留可以用罚款代替吗 行政拘留可以用罚款代替吗?行政拘留不能用罚款代替,行政拘留和罚款是不同的行政处罚种类。已经裁决拘留的,不可以用罚款代替。如果对拘留裁决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回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
·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是怎样 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是怎样 一、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是怎样 债权转让,也称为“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债的性质的前提下,债权人通过转让协议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享有的行为。 债权转让的效力分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以下我们论述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对内效力发生在转让双方当事人之间,即作为转让人的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债权由转让人(原债权人)转移给受让人享有,转让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受让人取代其成为债的关系...
·股东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股东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股东贷款是指股东个人用公司的名义贷款,所以在贷款时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才能进行贷款,那么股东贷款需要哪些资料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为您列了一个企业股东贷款所需资料参考清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借款人基本材料 1、营业执照(需已通过年检) 2、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4、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复印件及工商注册登记查询单 5、贷款卡(需已通过年检,另需填报征信授权查询书...
·民间借贷约定3分利息受法律保护吗? 民间借贷约定3分利息受法律保护吗?1、受法律保护。双方自愿约定利息为三分,并且也自愿履行,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2、利息3分即借出1元,每个月收取3分钱的利息,月利率为3%,年利率为36%,在自愿约定的情况下,刚好为高利贷的界限。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4、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5、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
·临时股东大会发行公司债券决议 临时股东大会发行公司债券决议 一、临时股东大会发行公司债券决议是什么? 临时股东大会发行公司债券决议是:需要持股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的决议包括:修改章程、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公司法》44条)发行公司债券是股东会决议范围的内容,但是并没有对投票通过比例有特殊规定,因此是普通决议。 二、股东大会决议事项有哪些 1、下列事项须於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派方...
·根据民法总则有关民事责任方面的条款有哪些? 根据民法总则有关民事责任方面的条款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老百姓受到其它人诽谤时,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承担民事责任。在法律责任中,民事责任是重要的一种,针对的是行为人民事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危害程度较低,行为人不构成犯罪。那么,根据民法总则有关民事责任方面的条款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民法总则第八章 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七条 ...
·挪用公款罪入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入刑标准是什么?挪用公款罪入刑标准是五千元以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个人使用未归还的,以一万元为起点,挪用公款能及时归还的话可以从轻处罚或免去处罚,挪用公款五十块钱可以及时归还,而且金额很低,不到起点,不算挪用公款罪,但是五千元已经达到了挪用公款罪的标准。根据《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对挪用公款罪,应区分三种不同情况予以认定:1、...
·签完订货合同付完尾款退货定金退吗 签完订货合同付完尾款退货定金退吗?付完尾款退货是否能退定金要根据退货的原因分析,因为质量不合格才退货的,对方需要退回定金,且需要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
·债务追讨律师是如何收费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
·代位权次债务人的担保人行使追偿权 代位权次债务人的担保人行使追偿权按照民法规定及其法理,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求偿权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要件:第一,保证人有清偿被保证债务的保证行为。保证人在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前,对债务人有未来追偿权,保证人以清偿债务、提存、抵销等方法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之后,保证人的未来追偿权转化为既得追偿权。债务人自己清偿其债务,不发生保证人追偿权;因保证人努力使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同样不发生保证人追偿权;但债权人将保证人担保债权赠...
·企业欠债股东会不会打入黑名单? 企业欠债股东会不会打入黑名单?公司破产后,原股东是一般是不会列入所谓的黑名单。只是按法律规定,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百务、勤勉义务,度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问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