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人转账给妻子可认定共同债务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债务人转账给妻子可认定共同债务吗
  
  一、债务人转账给妻子可认定共同债务吗?
  
  债务人转账给妻子也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哪些是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综上所述,在界定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时候,不能简单的根据转账凭证来确定,债权人在转账的时候就应该问清楚对方借钱的原因,根据借钱的原因就能判定出是不是共同债务。
  
  
  
  
  


·借条上的签字可以鉴定吗
      可以申请笔迹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


·民间非法集资欠条有用吗?
      一、对于民间非法集资欠条有用吗通常认定的标准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说实话,不出据欠条之类的凭证二、非法集资的特点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


·一、欠钱不还怎么办去哪里起诉?
      一、欠钱不还怎么办去哪里起诉? (一)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他人欠钱不还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若是无法协商一致,就可以起诉,在提起诉讼时同时要求诉讼保全。 (二)欠钱不还去哪里起诉? 债务纠纷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可以到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 法律依...


·合同免责条款怎么写有效?
      合同免责条款怎么写有效?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本质即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否则无效。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对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即使是格式合同,也必须对规定的条款(包括附加条款)达成一致,必须为...


·出具的欠条有效期是几年?
      出具的欠条有效期是几年? 一、出具的欠条有效期是几年? 欠条的有效期是永久的,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


·分期付款不还会坐牢吗
      分期付款不还会坐牢吗 分期付款不还是否要坐牢随着经济的发展,如今人们的消费方式也发生了转变,从前购买商品必须要全额付款,但现在却可以进行分期付款了。只要当事人在每一期约定的时间之前按照约定的数额还款,那就是不会承担法律责任的。不过要是分期付款不还会坐牢吗?请一起通过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分期付款不还会坐牢吗1、分期付款逾期不还属于民事诉讼范围,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坐牢的。2、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申请支付令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在规定期限...


·现金借条跨年怎么销号?
      现金借条跨年怎么销毁?现金借条跨年并不一定可以销毁,必须在还款后才可以销毁,跨年并不是销毁的条件。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欠款人书写并签章,表明欠款人已经欠下借款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在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


·夫妻共同债务责任分配规则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责任分配规则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责任分配规则是由双方自主的协商决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有如下规定: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巳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


·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办
      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办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朋友借钱的情况,由于是朋友,所以很多人在借钱的时候都会疏忽一点,那就是让朋友写下借条。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些人仗着没有借条就不还,那当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办?就将为您解答!一、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办1、留下你借给别人钱的证据现在借钱很多人都是通过银行转账或者支付宝、微信转账,这种情况下都会有转账信息,可以凭这些信息作为借钱证明。如果是直接借的现金,又没借条,可以想办法从欠钱者口中...


·如何进行个人债务重组
      如何进行个人债务重组 一、如何进行个人债务重组 在我国是没有个人债务重组的,一般说到债务重组的问题都是指的公司或者企业。 企业进行债务重组的具体方式: 1、破产偿债。对于经营极差,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依法破产。 2、债权转股权。对于负债过度,经营管理不善,无还本付息能力的一般性亏损企业或负债过度,但经营正常,尚有企业资产相对应,具备部分还款能力的企业,其金融性债务可视作沉淀贷款,通过“债权—股权”的方式予以解决。 3、减免债...


·一方赌博借的债谁来承担
      在实际生活和司法实践中,夫妻债务中绝大多数都是夫妻共同债务,但若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按共同债务承担有失公平。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赌博借的债谁来承担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吧。 一、哪些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