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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招投标罪追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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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串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串通投标罪的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这通常表现为投标人之间相互通气,彼此就投标报价形成书面或口头的协议、约定,或者就报价互相通报信息,以期避免相互竞争,牟取不正当的利益。招标、投标是一种竞争性很强的市场交易方式,其优越性在于优胜劣汰,使整个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其本身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倘若当事人通过串通投标的不正当手段排斥他人的正当竞争,就会使招标投标活动丧失其原有功能,进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被判六个月拘役也住看守所么?
      被判处六个月拘役也住看守所么?是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在公安拘役所或看守所执行。实践中,因拘役时间较短,且审判前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所以经过侦查、起诉和审判,刑期大都折抵差不多了,剩下的时间已经寥寥无几。所以,拘役一般在看守所执行。判决生效后,拘役的执行由法院通知看守所,看守所按照已决犯和未决犯分押的原则,办理换押手续。期满按规定予以释放。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役,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之日起...


·无罪过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无罪过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1)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满16周岁的人未达到刑法上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其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的意识和意志比较弱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2)不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所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与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性质相同。(3)意外事件中的行为即行为人缺乏主观上的罪过,也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但要特别注意与过失犯罪中的因为疏忽...


·醉驾受到什么刑法处罚
      醉驾受到什么刑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


·非法集资出纳怎么判,量刑标准是什么?
      商人讲究生财有道,但却有一部分人偏偏喜欢铤而走险,违背社会道德和国家法律,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和手段来获取非法利益。既然是非法的,那么被执法者抓住肯定是要依据法律进行处罚的。那么非法集资出纳怎么判呢?我们为你带来解答。 一、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出纳怎么办? 要具体看其参与程度,出纳知情的话同责,不知情无责。 二、一般非法集资罪是怎么判刑的? 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拒绝提供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
      判断是否构成拒绝提供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就要从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来进行确定;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国家安全法》第18条规定,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公民和有关组织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因此,向国家安全机关...


·遗弃罪是否公安机关会进行立案?
      在当今这个社会,我国非常重视各个部门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您都知道,我国许多案件都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的,但是也存在着一些案件由检察院进行立案。然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少有人知道具体的那些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那么,遗弃罪是否公安机关会进行立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遗弃罪公安机关能否立案 遗弃罪是刑事犯罪,且不是刑事自诉案件,是否立案侦查, 由公安机关决定,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同时遗弃...


·刑事上诉状范文?
      刑事上诉状范文? 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行政或者是其他案件的上诉,按照法律程序都是要先提交上诉状的。如果遇到刑事案件,对于一审中的判定不认可或者由其他意见的时候,就要提起上诉。那么这份上诉状要怎么写,上诉状的内容包含哪些内容,下面我们简单的列举一下刑事上诉状范文的一些内容,希望对您有一些帮助。 一、什么是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是在国家专门机关的主持下,在诉讼参于人的参加下,查明犯罪和追究犯罪的活动。 (1)刑事诉讼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


·逮捕后申请缓刑需要多久时间
      从批捕到缓刑需要14天,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但是具体问题的解决需要自己按照有关的实际进行有效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


·新刑法修正案九对口供有什么规定?
      口供属于我国刑法中寻找证据的一种很很重要的方式,它是最直接,最能快速反应案件特点的一种证据形式。较之其他的证据形式有很多优点。但是口供主观性太强,不能单独作为一种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要用其他的证据辅佐才能用来判案。新刑法修正案对口供规定又发生了新的变化,的我们来告诉你。 一、口供 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所作的口头供述(包括对其他人的揭发检举)。在中国,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还能取保吗?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还能取保吗??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还能取保,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可以采取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由其以个人身份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在我国法律法规当中,任何物品或者东西都有它的所有权,其他人是不能利用自己职务之便对这些东西的所有权进行占有的。在生活中,如果有人利用职务之便,对这些东西的所有权进行侵占的话,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一、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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