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团伙敲诈勒索罪如何进行认定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日趋复杂,重大犯罪多以团伙型出现。而敲诈勒索作为侵犯财产类犯罪的一种,随着社会各类矛盾的激化,不断向团伙型转变。但在司法实践中,各级法院只会以《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作为敲诈勒索罪定罪量刑的依据,并不存在团伙敲诈勒索罪的罪名,而团伙敲诈勒索只是敲诈勒索罪的一种形态。在本文中主要对团伙敲诈勒索的定罪、量刑予以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疑问。
  
  一、团伙敲诈勒索罪如何进行认定
  
  要清楚《刑法》对于犯罪团伙的认定。犯罪团伙 两个以上成员之间,基于共同的犯罪意图和目标,以共同的需要、兴趣、价值观念等心理因素作为精神纽带,纠合在一起,多次共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比较松散的非正式群体。它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组织形式。
  
  (一)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为一般犯罪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行为人必须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这是敲诈勒索罪最主要的特点。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产生压力。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种多样,如以将要实行暴力;揭发隐私、违法犯罪活动;毁坏名誉相威胁等等。其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可以通过第三者转达;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在取得他人财物的时间上,既可以迫使对方当场交出,也可以限期交出。总之,是通过对公私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其产生恐惧、畏难心理,不得已而交出财物。
  
  3、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是其他目的,如债权人为讨债而威胁债务人的,则不构成本罪。
  
  (二)团伙敲诈勒索的认定
  
  1、要清楚《刑法》对于犯罪团伙的认定。犯罪团伙 两个以上成员之间,基于共同的犯罪意图和目标,以共同的需要、兴趣、价值观念等心理因素作为精神纽带,纠合在一起,多次共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比较松散的非正式群体。它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组织形式。
  
  2、要清楚团伙敲诈勒索与犯罪集团所实施的敲诈勒索的区别。《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组织构成上。犯罪集团有着严密的组织构成,犯罪分子之间分工明确,管理严格,有明确的主从犯;而团伙犯罪主要是自发产生,组织松散,没有明确的主犯。
  
  二、团伙敲诈勒索以敲诈勒索的量刑
  
  (一)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1、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3、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4、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5、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6、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7、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 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第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五条 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3、被害人谅解的;
  
  4、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六条 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
  
  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七条 明知他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八条 对犯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人,应当在二千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被告人没有获得财物的,应当在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二)团伙敲诈勒索的量刑标准
  
  团伙犯罪属于共同犯罪的一种。量刑处罚以《刑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为准。如下:
  
  《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综上,对于团伙敲诈勒索罪的认定,其仅是敲诈勒索罪的一个形态,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团伙敲诈勒索一般认定为共同犯罪,不分主从犯,但因其具有共同犯罪的特殊性,比照一般的敲着勒索行为,在定罪与量刑的认定上要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以上是我为您解释的团伙敲诈勒索罪,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您解答疑问。
  
  
  
  
  


·最高院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在危险驾驶罪当中,比较常见的犯罪行为就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情况和飙车的情况,此时法律中规定只要实施了相应的行为之后,那么就会被认定为此罪。而最高院也对危险驾驶罪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下面请一起来看看最高院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


·犯罪嫌疑人关押在看守所去哪里开庭
      犯罪嫌疑人关押在看守所去哪里开庭 一、犯罪嫌疑人关押在看守所去哪里开庭? 开庭一般在案件管辖地法院开(也就是与侦查的公安机关、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相对应的法院开庭),有时为了普法的需要,也在犯罪地法院开。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与各级人民法院管辖审理的案件范围相适应。 法律依据:《刑诉法》 第二十四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


·知识产权犯罪的种类有几类?
      知识产权犯罪的种类有几类? 一、知识产权犯罪的种类有几类? 知识产权犯罪的种类有四大类型,具体如下: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 在同一种商品使用注册商标要经过商标权人的同意才可,通常都要支付使用费。但是有些商家为了谋取暴利未经商标权人的同意就使用了注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此罪要求犯罪分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且销售的金额也有所要求。销售的金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二审才认罪会判缓刑吗?有哪些法律依据?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身边发生的法律案件也越来越复杂化。往往有些案件在一审结束后,被告人对判决持不同意见或案件在判决结束后又发生新的变化等等原因。进入二审阶段,那二审才认罪会判缓刑吗有哪些法律依据,下面我们就为你详细讲解,方便的家对相关知识做了解。 不能确定。如果法院同意再审的,只是符合了法定的再审条件,具体情况需要再审法院根据案情和适用法律是否恰当做出最后决定。 一、同意再审并非必须改判,法院同意再审的,只是符合了《民诉法》第二...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会怎么判刑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判刑标准: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


·故意毁坏财物罪既遂会判得重吗?
      故意毁坏财物罪既遂会判得重吗?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既遂会判得重吗? 故意毁坏财物罪既遂是否会被判的重,是需要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的,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根据《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五条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二、从...


·贩毒被逮要怎么量刑处罚
      贩毒属于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毒品犯罪中的一种,而在定罪的时候,不会考虑实际贩毒的种类、数量,不过要是行为人贩毒被逮需要进行处罚的话,那才会考虑毒品的种类和具体数量,究竟这种情况下要怎么量刑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贩毒被逮要怎么量刑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


·以妨害公务罪批捕如何减刑?
      一、以妨害公务罪批捕如何减刑? 以妨害公务罪批捕可以通过赔礼道歉以及回去的方式来争取减刑,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被检察机关批捕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执行人员赔礼道歉、真诚悔罪等的方式采取判刑。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此种情况是上述暴力、威胁方法以外的手段,如围攻、哄闹,对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求提供方便条件置之不理或拖延不办等而阻碍执...


·信用卡诈骗罪能判缓刑吗,有什么条件?
      一、信用卡诈骗罪能判缓刑吗,有什么条件?信用卡诈骗罪能判缓刑,条件是骗罪金额在十万以内,如果量刑是三年以下的,是有机会宣告缓刑的。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二、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1、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包庇罪该怎样认定,如何认定包庇罪
      包庇罪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犯罪,但很多人因为不了解包庇会造成犯罪,因而可能自己犯罪了自己却不知道。而在认定犯罪的时候,就需要对包庇罪做出认定。那么您知道包庇罪该怎样认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包庇罪该如何认定?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关于包庇罪的认定主要从已下几个要点来讲: (一)本罪与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 窝藏、包庇行为是在被窝藏、包庇的人犯罪后实施的,...


·刑事诉讼没有律师,怎样指定辩护?
      刑事诉讼中的律师辩护,一般情况下都是由被告人或其家属委托的专业律师进行的。但在一些情况下,可能被告人没有委托律师,而此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就要指定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那么实践中刑事诉讼没有律师,怎样指定辩护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刑事诉讼没有律师 指定辩护,又可分为“应当指定”和“可以指定”两种情形。所谓“应当指定”,就是法院必须为被告人指定律师作为辩护人,如果不指定辩护人,在没有辩护人参与诉讼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便是程序违法。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