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买方不买了应该支付多少违约金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二手房买方不买了应该支付多少违约金?买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二、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违约金和定金可以同时适用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从本条规定可以看出,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对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三、二手房交易的注意事项是什么?1、确认房主身份2、明确买卖双方违约责任3、明确付款和过户时间在交易流程中,由于买卖双方都具有一定的规避风险意识,形成了“卖方不愿先过户,买方不愿先付款”的交易现状,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这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支付给房主,并且买方的注意力会放在“交钱后何时可以过户”的问题上,因此,双方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付款时间、金额以及过户时间,并且将违约责任注明。4、费用交接时间未在签约中明确买方一般房屋买卖交易的时候都会要求买家先交定金的,买家交的定金不能够超过房价总额的20%,假如说买卖双方现在还没有签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家也没有交定金,这种情况下买家不买了的话,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按揭贷款买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按揭贷款买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按揭贷款买房的程序有哪些? 购房者在办理按揭贷款买房时,一般按照下列步骤办理按揭贷款手续: 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3、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


·房子是每个人生活的港湾,对于房屋相关问题如果有冲突以及纠纷,
      房子是每个人生活的港湾,对于房屋相关问题如果有冲突以及纠纷,这个时候就会不知所措。每个人都会有擅长的领域以及短板,这个时候我们如果遇到了关于房产纠纷的问题需要上诉法庭我们就会选择去找律师,相对应我们就会思考当我们找律师解决相应问题时所需要花费的成本是多少。所以现在就让我来描述一下天津擅长房产纠纷律师收费的标准是多少。 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 ㈠、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㈡、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


·婚后买房没写女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有的男女是在结婚之后才一起共同买房的,而这种情况下理所当然的应该登记在双方的名下。但现实中,可能出于避税的考虑,有可能只是将房产登记在了一方名下。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婚后买房没写女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后买房没写女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 (1)若产权证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表示房子为出资方父母对夫妻二人的赠与,自然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有证据证明房子是给夫妻一方的。 (2)如...


·不允许买卖的二手房有哪些
      不允许买卖的二手房有哪些 1、未办出房地产证的预售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的买方在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其虽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权,但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而债权转让是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没有理由不允许当事人转让自己的合同权利,因此买方再予转让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2、抵押状态的房地产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时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受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等相关业务,需注销抵押后方能办理。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房地产在抵押状态下便不可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


·一、父亲去逝有遗嘱继母能卖房吗?
      一、父亲去逝有遗嘱继母能卖房吗? 继承人持有死者合法遗嘱,可以由当事人持有死者遗嘱,死者死亡证明,婚姻情况证明,死者名义房产证,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住房所在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手续。 取得继承公证书之后,当事人再凭以上手续证件和继承公证书,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继承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


·其实大家对于房屋的要求,不仅仅在体现在质量上面。大家奋斗一辈
      其实您对于房屋的要求,不仅仅在体现在质量上面。您奋斗一辈子的心血购买一套房子,肯定对于房屋各方面的要求都是比较高的,因此要求房屋在设计建筑之初,就要对一些基本常识有所注意。这样设计好了以后才可以具体的进行修建和使用。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房屋设计规范具体要求是什么? 房屋设计规范具体要求是什么? 房屋设计,即是指对居住空间的规划和设计。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环境越来越重视和关注,要求满足的基本要求如下。(1)使用功能布局合理房...


·房产纠纷起诉状的重要事项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产业的发展,房产纠纷也不断增多。那么当你与他人产生房产纠纷或争议,并需要使用房产纠纷起诉状时,你应该明确了解房产纠纷的概念及房产纠纷起诉状在书写中需要注意写明的相关事项有哪些。下面由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此类问题。 1、当事人基本情况 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如果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写明该法人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如果原告...


·涉外房产纠纷诉讼的原则是什么?
      涉外房产纠纷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房产纠纷,涉外因素包含两种可能,一种是主体涉外,一种是内容涉外。在司法实践中,处理涉外房产纠纷,有一定的原则,并且应当注意防范一些风险。今天,律师就和您聊一聊涉外房产纠纷的一些问题。 一、涉外房产诉讼应当遵循的原则 在涉外房产法律实务中,涉外房产诉讼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则; (二)适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原则; (三)国家主权原则; (四)司法豁免原则。 二、法律风...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返还的相关规定?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会有很多的人进行房屋买卖交易,在进行房屋买卖时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可能会出现合同的签订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这时合同会被定义为无效合同。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返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以下就是我们总结的相关内容,以供您参考。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返还的相关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一般可能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一)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


·买房子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可以退还首付吗
      一、买房子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可以退还首付吗先确定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检查提交贷款的资料是否是正确的,再进行补救。1、补救贷款贷款办不下来应该先找银行业务员沟通,了解自己贷款迟迟批不下来的原因。如果问题出在购房者本人的信用、流水、负债等情况,建议增加首付款数额,减少贷款的申请金额,将资料准备齐全后再向银行申请贷款。2、换家银行一般来说,鸡蛋不要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申请房贷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银行迟迟不给回话,不妨换个银行。不同的银行对贷款...


·夫妻离婚房产抵押变更如何处理?
      夫妻感情不和需要办理离婚,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离婚时会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产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分割可以签署协议,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进行诉讼,由法院给双方一个公正的结果。那么,夫妻离婚房产抵押变更如何处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夫妻离婚房产抵押变更如何处理?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