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长沙灵活就业医保缴费比例是怎样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长沙灵活就业医保缴费比例是怎样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分别选择三种缴费比例,交纳医疗保险费:1、参保人员原来参加过城镇职工医保的按10%比例缴费。根据长沙的最新政策,这一缴费比例已由10%下调为9%。因此,此类参保人员的2009年度(全年)应缴金额:1940×60%×9%×12 90=1347.12元。此类参保人员建有个人账户,可发放医保卡。2、从来没有参加过城镇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按5.6%比例缴费,根据长沙的最新政策,这一缴费比例,已由5.6%下调为4.9%,因此,此类参保人员的2009年度(全年)应缴金额为:1940×60%×4.9%×12 90=774.43元。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灵活就业人员,按4.8%比例缴费,根据长沙的最新政策,这一缴费比例,已由4.8%下调为4.2%,此类参保人员2009年度(全年)应缴金额为:1940×60%×4.2%×12 90=676.66元。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参加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之和)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并建立个人账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因本人原因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保费的,从欠缴费用的下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保待遇。3个月内补足本金和利息的,从缴费的下月起恢复享受相应待遇,但本结算年度内个人自负比例提高10%;逾期3个月未缴费的,从补足本金和利息的下月起恢复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但本结算年度内个人自负比例提高15%。二、其他地区的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纳比例是怎样的?沈阳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从申请变更的次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就可以按6.8%比例缴费,每月缴基本险113元。2008年7月以后(含7月),再按照沈阳市新社平工资的6.8%进行缴费。不同的缴费比例,在医疗上所享受待遇也有所不同,但退休后均享受按10%比例缴费所享受的待遇。缴费比例一经重新选择之后,就不能再做变更。以往参保人员选择按10%比例缴费者,劳动部门为其建立个人账户。但选择按6.8%的比例缴费后,在缴费期间,不设个人账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退休手续后,从次月起建立个人账户。而变更之前的应缴、实缴保费不予变更、退费。此前选择按5.6%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属于本次调整范围,不能办理变更手续。贵阳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一)年满35周岁及其以下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由4%调整为3.4%。(二)35周岁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由5%调整为4.4%。安阳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按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按2010年安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231元的60%-300%进行调整规范,最低缴费基数1339元,最高缴费基数6639元,市区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按2010年安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231元最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3.2%,月缴费标准为71.39元;缴费费率为5%,月缴费标准为111.5元;缴费费率为7%的,月缴费标准为156.17元。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的人对于医疗保险的缴纳都非常的关注,在进行医疗保险缴纳问题的时候,他需要考虑到缴纳的比例问题,如果以前参加过医疗保险,那么他缴纳的比例相对来说是比较高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是哪些?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是哪些?当前医患纠纷在医疗损害责任赔偿案件中常有发生,有些患者稍不满意就要求医疗机构进行赔偿。为此,法律就医疗损害赔偿原则上采取了过错责任,例外采取了过错责任推定。在下文中就”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是哪些“进行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是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


·惠州市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支付,其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惠州市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支付,其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惠州市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有谁支付?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一)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二)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工伤医疗报销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工伤医疗报销范围包括哪些?工伤是可以报销的是,这一点您都是知道的,用人单位赔偿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就是工伤保险的报销。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关于报销的一些具体事项许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工伤医疗报销范围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工伤保险报销范围 员工在出现工伤事故之后的三天内要将所在单位上报工伤快报(职工康复出院)→凭劳动部门的工伤鉴定、发票、出入院证明、清单...


·医患纠纷赔偿超过两万能否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
      医患纠纷赔偿超过两万能否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 在医疗保健事业逐渐发展壮大的今天,医患之间的关系也愈趋紧张。医患纠纷发生后的赔偿事项就不得不提上台面,成为法律体系中一个必然的项目。那么医患纠纷赔偿的限制是多少,医患纠纷赔偿超过两万能否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呢? 一、医患纠纷赔偿超过两万,双方不得自行协商处理 医患纠纷《办法(草案)》规定,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要求赔偿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应当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调委会申请调解处理,医患双方不得自行...


·永安医患调解的几种方式
      永安医患调解的几种方式一、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后者主持调解达成协议。这种调解程序规范,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法定撤销事由,就成为合法协议,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卫生部等三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免费为市民调解医疗纠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本辖区内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医疗纠纷。受理范围包括患者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就检查、诊疗、护理等过程中发生的行为、造成的后...


·三级医疗事故主要有哪些情形
      三级医疗事故主要有哪些情形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2、不能修补的脑脊液瘘;3、尿崩,有严重离子紊乱,需要长期依赖药物治疗;4、面部轻度毁容;5、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平方厘米;6、单侧眼球摘除或客观检查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50ms(毫秒),矫正视力0.05—0.1,视野半径15°;7、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在原有基础上损失大于81dbhl(分贝)...


·一、杭州社保补缴期间医保吗?
      一、杭州社保补缴期间医保吗? 社保扣款后(比如9月开始参保,那要10月初扣款),扣款后就可以使用。之前的余额自动解封。 补缴标准 (一)由参保单位提出申请补缴的,缴费基数及比例按以下标准确定: 1、办理补缴时属参保单位参保缴费人员的,当年补缴时段的缴费基数按本人当前缴费基数确定。以前年度的缴费基数按办理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前,按上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医疗纠纷赔偿承担比例怎么确定的
      医疗纠纷赔偿承担比例怎么确定的医疗纠纷是由医疗事故造成的民事纠纷,主要是医院在治疗患者过程中因为某种原因导致患者受到不应受的损害,医疗纠纷在进行解决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责任比例作为赔偿标准的依据,医疗纠纷赔偿承担比例的划分是有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在符合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责任划分进行相应的赔偿。 一、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比例怎么确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


·法院对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裁量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裁量标准是什么?法院对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裁量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医疗过错纠纷诉讼时效多长?
      医疗过错纠纷诉讼时效多长? 一、医疗过错纠纷诉讼时效多长? 1、《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予保护。” 2、《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七)医疗事故等级;(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条中医疗事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