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征收程序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房屋征收程序
  
    一、申请征收房屋程序
  
    (一)公共利益项目建设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建设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文件(发展改革部门核发);
  
    2.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
  
    3.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文件(城乡规划部门核发);
  
    4.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展改革部门核发);
  
    5.房屋征收补偿资金证明文件(财政部门或金融储蓄机构出具)。
  
    (二)对建设单位申请事项进行审查
  
    房屋征收部门在接到房屋征收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征收房屋事项的审查工作。
  
    二、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程序
  
    (三)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房屋征收部门审查通过房屋征收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起草并送达相关单位暂停办理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相关手续通知书。
  
    (四)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房屋征收部门与委托的征收实施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签订委托协议书。
  
    (五)征收补偿费足额到位
  
    1.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编制房屋征收补偿费用概算;
  
    2.房屋征收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对概算进行审核;
  
    3.建设单位根据房屋征收部门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补偿费用汇入专户存储。
  
    (六)对房屋调查登记并依法处理未经登记的建筑物
  
    1.房屋征收部门组织房屋登记机构、国土资源部门、城乡规划部门及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组织等单位,对征收范围内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登记;
  
    2.城乡规划部门依法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房屋征收部门;
  
    3.房屋征收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发布被征收房屋的调查结果。
  
    (七)上报征收补偿方案
  
    1.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2.房屋征收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审核及修改; 3.房屋征收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向政府报送征收补偿方案。
  
    (八)组织对征收补偿方案论证
  
    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房屋征收、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信访、政府法制等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和修改。
  
    (九)公布征收补偿方案
  
    1.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并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30日;
  
    2.房屋征收部门做好意见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3.征求意见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房屋征收部门向政府提交征求意见和补偿方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十)公布征求意见和补偿方案修改情况
  
    房屋征收部门以政府名义在2个工作日内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
  
    (十一)依法召开听证会
  
    1.旧城区改建项目半数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召开听证会;
  
    2.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征收补偿方案。
  
    (十二)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政府要求,依据《许昌市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实施办法》(许办〔2007〕35号)等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市、县、区政府提出是否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意见;
  
    2.涉及房屋征收户数在100户以下的(含100户),由市、县(区)长审批;户数在100户以上的,经市、县(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三、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程序 (十三)发布房屋征收公告
  
    房屋征收部门在市、县(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征收房屋范围内发布房屋征收公告,并在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十四)做好宣传解释
  
    房屋征收部门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向被征收人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四、房屋征收补偿程序
  
    (十五)选择房地产评估机构(7个工作日)
  
    1.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示具有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的估价机构,并发布选择评估机构公告;
  
    2.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协商确定估价机构;
  
    3.协商不成的,由多数被征收人决定估价机构,也可以采取投票、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确定估价机构。
  
    (十六)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10个工作日)
  
    1.估价机构选派3名以上房地产估价师进行实地查勘;
  
    2.依法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出具房地产评估报告。
  
    (十七)申请复核评估及鉴定
  
    1.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估价机构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报告;
  
    3.当事人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复核报告之日起5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
  
    4.当事人从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名单库中选取3人以上单数专家,组成鉴定小组,对估价报告进行鉴定。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十八)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
  
    1.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核算征收房屋补偿费等;
  
    2.协商搬迁期限、过渡期限等具体补偿与安置事项;
  
    3.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书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十九)先补偿后搬迁
  
    1.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按照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约定,完成对被征收人的补偿事项;
  
    2.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事项,并及时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交付被征收房屋。
  
    (二十)对建筑物实施拆除
  
    1.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或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单位,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对建筑物实施拆除;
  
    2.施工单位采取围挡作业等安全措施,对建筑物进行拆除,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对建筑物拆除任务。
  
    五、达不成补偿协议纠纷的处理程序
  
    (一)作出补偿决定
  
    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1.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县(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2.经政府法制部门把关后,市、县(区)人民政府研究作出补偿决定。
  
    (二)发布补偿决定公告
  
    房屋征收部门及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补偿决定。 (三)申请强制执行
  
    1.非诉讼案件强制执行。被征收人在接到补偿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补偿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不提起诉讼,又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自被执行人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⑴房屋征收部门代政府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 ⑵经政府法制部门把关后报政府审批; ⑶市、县(区)人民政府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并提交征收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实行产权调换的,提供安置房屋和周转房的位置、面积等资料。
  
    六、达成补偿协议后纠纷的处理程序
  
    (一)房屋征收部门或被征收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对补偿协议纠纷案件的判决书生效后,被征收人拒绝履行的,市、县(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程序
  
    (一)建立房屋征收补偿专项档案
  
    1.房屋征收项目完成后15日内,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移交补偿协议等相关文件、资料
  
    2.房屋征收部门归集征收补偿协议等文件、资料,按规范化标准建立健全档案资料。
  
    (二)向被征收人公布分户补偿信息
  
    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分户补偿信息。
  
    (三)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
  
  


·1、选择合适的房屋中介公司。这个很重要
      1、选择合适的房屋中介公司。这个很重要,房屋中介公司选择的优劣,直接影响你后面房屋贷款、过户等一系列程序的快慢。要选资深,有实力,最好知根知底的中介公司,这些你可以问下朋友亲戚打听下,别听信广告说的哪家哪家中介公司多有实力,坑人的永远是大公司,其次中介费也是可以商量的,你可以适当的砍砍价。   2、带看房屋。当你把你的需求给置业顾问说清楚以后,他会依次给你列出很多房源,并且会逐个带你去看实房。这个时候在其中要是遇到满意的房源,你就可以...


·公民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都是可以选择向银
      公民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都是可以选择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的,至于是否能够获得银行的贷款,那都是之后的事情了。而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要了解清楚二手房贷款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二手房贷款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1、找好意欲购买的房屋,该房屋必须产权明晰,具备政府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流通的条件。 2、选择一家银行指定的能够办理按揭贷款业务的房产交易代理机构,并在该代理机构完成...


·发生购房纠纷购房者怎么维权
      由于房产涉及到的价值都是比较大的,这就要求购房者在这个过程中能够尽量的小心注意,以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当然了,还是生活中不幸发生了购房纠纷的话,此时也要知道应该怎么来维权。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发生购房纠纷购房者怎么维权。 一、发生购房纠纷购房者怎么维权 第一步: 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房地产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


·买房子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买房子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1、买房子注意事项(准备阶段) (1)确定买房目标:根据自己的收入、支出等实际情况来确定适合自己的楼盘。 (2)学习买房常识:房屋因为涉及金额巨大,购房是一个比较专业的行为。因此学习买房常识是必须的。 (3)积累买房首付款 (4)筛选买房范围:选择适合自己的楼盘——购房量力而行。新开盘的小户型的优势是户型更合理、居住舒适性较高、未来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 (5)节省出行时间成本:购房前还应考虑出行的时间...


·二手房合同的主要条款都有哪些 这些主要条款包括:
      二手房合同的主要条款都有哪些 这些主要条款包括: 1、选择有良誉的中介公司,并验明其真实性和资质 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要先同中介公司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待产权交易即将形成时,再同原房主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前,一定要验明中介公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要认真了解选择的中介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在房管部门备案并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要验明原房主对中介方的授权委托书,以确认中介方是原房主的合法代理人,避免遭遇欺诈。另外...


·房产开发商什么行为可属于欺诈
      房产开发商什么行为可属于欺诈 一、房产开发商什么行为可属于欺诈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 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 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 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 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 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


·签订购房合同前的注意事项
      签订购房合同前的注意事项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问题,购房合同指的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约定权利义务的合同,所以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定。但现在很多开发商会让中介公司代理,中介公司是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定购房合同的。所以在此提醒您,如果您是和中介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一定要注意看中介公司有没有开发商的授权。除此之外,还要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一)审查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 在签定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和“五证”...


·小产权房可以买卖吗?
      小产权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由于小产权房的产权并不完整,在小产权房买卖和转让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和纠纷,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在纠结着买不买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也叫“乡产权房”,指的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并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小产权房”并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既然如此,那么小产权房能买吗?能不能买,我们要考虑的是买来的用途,是自己住还...


·政府征用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
      政府征用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政府征用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 1、搬迁费补偿标准 被征收住宅房屋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以下的,搬迁费每户按500元补偿;4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20平方米增加补偿100元(不足100元按100元计算);但补偿最高不超过1000元/户。 被征收非住宅房屋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下的,搬迁费每户按400元补偿;5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50平方米增加补偿400元(不足400元按400元计算)。 ...


·一、福利房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一、福利房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所谓福利房,亦称优惠房或房改房,是指职工单位将公房以工资性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 1、单位分住房,当时我国特有的住房制度,也叫福利分房,1998年后全国均停止了这种分房形式。这种房子的产权属于单位(公房),使用权属个人,有房屋“租赁凭证”,要交房租。 2、单位分给职工的福利房可以随意收回吗?司法实践上对此并不明确。但从法理上讲,...


·子女继承父母房屋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子女继承父母房屋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甲方(赠与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__,建筑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