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处理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是哪一个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处理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是哪一个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二、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途径有哪些医疗事故的处理途径具体如下: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1条规定:“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或事件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可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所谓“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是指病员或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病员死亡、残废等不良后果,在认识上不一致,即在定性上有不同认识,以及双方在认定性质上无分歧,即都认为属于医疗事故,但在处理上却各持不同意见,也首先要通过医疗单位和病员或其家属自行协商的方式予以确认和解决,而不应跨越这一步骤直接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2、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经医疗单位和病员及其家属通过自行协商,对医疗事故的确认和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由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之后,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3、诉讼解决。所谓诉讼解决,是指通过人民法院的审理来解决医疗事故纠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中由规定,当事人申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多少项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多少项(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山东大病医保新政是怎样的?
      对于医疗保险,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都是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尤其是那些患重大疾病的人们,医疗保险的就具有很大的作用。我们知道,不同的地点关于医疗保险的政策是不同的,那么,山东大病医保新政是怎样的呢?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2017年山东大病医保新政 一、山东省大病医疗保险保障对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员。 二、山东省大病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山东省职工患重大疾病发生的合规医...


·医疗过失鉴定需要哪些步骤?
      一些医院管理水平不高,医护人员业务素质差,这样就容易发生医疗过失,导致患者发生新的人身伤害。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患者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更好的确定伤残情况,这样也可以为确定赔偿金额提供依据。那么,医疗过失鉴定需要哪些步骤?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医疗过失鉴定需要哪些步骤? 1、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


·如何对非法行医罪处罚 非法行医罪如何认定
      如何对非法行医罪处罚 非法行医罪如何认定医生属于特殊的职业,由于关系到患者的人身安全问题,因此要求从事医护行业的需要先取得相应的资质才行,否则就属于非法行医。需要注意的是,非法行医行为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会构成非法行医罪,那我国是如何对非法行医罪处罚的呢?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非法行医罪如何认定 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法实践中存...


·职工医保生育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生育报销比例职工的医保生育报销比例是按照用人单位每个月要求员工缴费基数的百分之零点八的比例报销的。二、生育补偿获得的三种情况:1、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包括七个月,生孩子是顺产或者是怀孕还不到七个月,但是因为某些原因早产的,可补偿3个月的生育津贴;2、难产或者是生孩子是剖腹产手术的,可以加多半个月的生育津贴,而双胞胎或者是多胞胎的,多生一个胎儿,就可以加多半个月的生育津贴;3、怀孕3个月以上,包含3个月,但是低于7个月流产或引产...


·工伤保险报销剩余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一、工伤保险报销剩余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受工伤后,将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医疗费用通常先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支付,然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依照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等进行报销。这样在实际操作中就会面临一个问题:通常在治疗中会有一部分医药费用不在目录之内,工伤保险对这部分是不予报销的。这笔不能报销的医药费该由劳动者一方来承担。理由如下:...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申请书
      医疗事故纠纷是常有的事,在医疗过程中,如果因医疗人员的失误,造成人身损害,则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就会与医疗人员产生纠纷,那么如果需要进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则需要写一份申请书,那么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申请书具体的内容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女,××××年×月××日生,汉族,北京人,唐山市××××有限公司××科退休,现住: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号,联系电话:××× 诉讼代理人: 申请...


·出现医疗纠纷怎样处理
      出现医疗纠纷怎样处理 一、医疗纠纷初起 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纠纷的有关制度,科主任负责书写该起纠纷的讨论意见,上报医务部,并向患者或家属作出相应的解释工作,妥善解决好医疗纠纷。若确属负有医疗责任的医疗纠纷,科内能自行解决的,也要上报医务部备案。 3、经...


·在我国职工工伤鉴定在什么医院
      虽然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都是和职工本人在医院的治疗以及各种化验单有着紧密的联系,但是我国设立的有专门的部门,对工伤员工的工伤情况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的,也就是所谓的工伤鉴定。可是生活中有多数的人都觉得医院就可以进行工伤鉴定。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就是在我国职工工伤鉴定在什么医院? 一、在我国职工工伤鉴定在什么医院? 医院是不能做工伤鉴定的。 1、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


·工伤职工的医疗待遇有哪些?
      工伤职工的医疗待遇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


·轻微关联度医疗过错是什么?
      轻微关联度医疗过错是什么? 一、轻微关联度医疗过错是什么?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四种: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