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清算的顺序是怎样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破产清算的顺序是怎样的? 一、破产清算的顺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进一步加大保护普通职工的利益,控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支付;《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两者相比,《企业破产法》由于颁布时间晚,更适应中国经济情况的发展,其表述更为更为完善,更为具体。
  据《破产法》40条: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 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 或者有破产申请一 年前所发生的原因 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据《破产法》109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破产清偿中关于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偿付问题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破产清算的顺序,首先应该给的是破产费用,其次才是共益债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二者的清偿顺序,外部按先后,内部按比例的原则进行清偿。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破产清偿的知识,如果您还有什么需要可以致电网站的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恶意申请破产,表现有哪些
      恶意申请破产,表现有哪些当一家经营了好几年的公司面临不景气时,这时就会有相关的申请人来申请破产,我们都知道申请破产都是合法的,可现如今,有人试图通过申请破产的合法方式,从中达到自身一些不法非正当的目的。因此像这种恶意申请破产的行为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呢?又该怎样制止呢?下面请跟随的我们一起去具体的了解一下吧。 一、恶意破产表现有哪些 1、一种是债务人以恶意申请破产的方式借以逃废债务;2、一种是债权人以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为目的恶意提出破产申...


·外资企业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一、向外资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15个工作日) (1)外资企业启动解散、清算程序前,须向原审批机关请求批准,所需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提前终止的申请书,并由所在地(镇/街道外经办或工业园区)签署意见并盖章; 2、企业权力机构(股东或股东会,董事会)关于提前终止合同、章程的决议,如: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董事会决议(附董事会成员名单)、执行董事决定; 3、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提前终止章程声明(合资、...


·破产清算账本丢失怎么办
      会计帐簿是一个公司非常重要的记录文本,它是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的反映,而且公司进行下一年度的预算以及计算公司盈利和亏损都需要依赖会计账簿,由此可见,会计账簿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十分重要。但是有时候公司出于一些不良目的,比如想要作假帐从中牟利,一些公司会故意隐瞒账簿,或者公司工作人员不负责任由于疏忽导致账簿丢失,这种行为会给整个公司以及与公司有关的人们造成巨大损失。那么,破产清算账本丢失应该怎么办呢? 一、公司破产清算财务帐簿没有了怎么办 ...


·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一、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 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


·公司清算财产分配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清算财产分配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清算财产分配的程序是怎样的? 程序是先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再通知、公告债权人,并且进行债权申报和登记,然后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最后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 2、清算...


·公司法清算股东应该如何操作?
      公司法清算股东应该如何操作? 公司的运行,往往需要领导者的决断和团队的力量,然而有些时候,当公司的运行出现了问题的时候,则需要对公司内部进行系统化的统筹,如清算股东,然而,按照公司法清算股东应该如何操作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法清算股东应该如何操作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公司申请破产不给员工补偿合法吗
      公司申请破产不给员工补偿合法吗一、公司申请破产不给员工补偿合法吗 公司申请破产不给员工补偿是不合法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破产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员工赔偿。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


·解散清算破产清算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分别是什么
      解散清算破产清算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分别是什么 一、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联系表现在: 1、清算的目的都是结束被清算企业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关系; 2、在解散清算过程中,当发现企业资不抵债时应立即向法院申请实行破产清算。 二、区别表现在: 1、清算的性质不同。解散清算属于自愿清算或行政清算,而破产清算属于司法清算; 2、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解散清算的企业宣告终止后,法人资格并没有完全丧失,在清算期内仍享有限制性的权利和经济行为...


·上市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有哪些
      上市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有哪些上市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一、破产宣告 所谓破产宣告,是指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所在地提出的破产申请,经审查认定后,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行为。也就是说,法院对破产宣告条件进行审查判断,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进行清算程序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程序。破产宣告是继破产申请、破产受理之后的程序阶段,以破产受理作为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受理后即产生程序开始的效力,但并没有进入实质性阶段。破产宣告是破产程序进入实质阶段的标...


·公司清算组成员必须是股东吗
      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但是否要全体股东必须参加没明确,一般情况下只要全体股东选举产生的清算组还是可以的,其成员除了股东外还可以有参加清算的财会人员,只要是全体股东认可,没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


·企业破产清算费范围包括什么,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费范围包括什么,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后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破产清算程序才能破产成功,但是对于企业破产当前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去处理,有哪些事情需要我们去处理,这就导致在处理的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所以在此期间有很多事情是我们需要去了解的。那企业破产清算费范围包括什么呢? 破产清算其开支范围包括: (1)清算期间的职工生活费; (2)清算财产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费用; (3)清算期间公司设施和设备维护费用以及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