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随着国内房地产产业的快读发展,购房人员的不断增加,商品房预售已经成为了我国商品房销售的主要途径了。那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有哪些?需要哪些材料?您对此多有疑问,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作详细的解答。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核准条件
  
  我国对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的条件规定如下: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
  
  2、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时,除应当提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拆迁户安置情况说明和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的证明文件。
  
  上述五点为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相应条件,其中前三点规定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后两点规定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四到六款,“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在具备了上述条件之后,开发商才可以向房产主管行政部门提出预售许可申请。可以说,针对期房的不可预知性,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法律法规对预售条件予以限制,通过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来减少期房购买人的风险。
  
  二、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要的材料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具备了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开发商可以向当地的房产主管行政部门递交申请表和申请所需随附材料,随附材料大多为证明开发商所要申请人的商品房已经具备预售条件的资料,具体由各地的房地产管理局确定所需材料。
  
  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材料为以下19项内容: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原件);
  
  2、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3、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4、申请项目计划文件(复印件);
  
  5、项目设计批复(复印件);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7、土地出让合同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8、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原件及复印件);
  
  11、建筑总平面图(复印件);
  
  12、标准地名批准使用证(复印件);
  
  13、银行同意抵押土地在建商品房预售的函(原件);
  
  14、银行出具预售款监督方案(原件);
  
  15、工程形象进度鉴证单(原件);
  
  16、物业用房缴交确认单(原件);
  
  17、拆迁安置情况说明(原件);
  
  18、拆迁安置用房核查登记表(原件);
  
  19、房号清单。 (以上资料均为一份)
  
  其中2-3项为对开发商进行房产开发资质审查;4-11项为对申请预售房屋的建设及用地手续是否完备情况进行复核;如果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的,需要有第13项材料。
  
  三、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流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具备相关条件及持有相关完整的资料之后,就可以向房地产管理局市场管理处提交许可申请,市场处工作人员接受申请后会对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在初审通过之后相关资料送市场管理处处长复审。在复审通过之后,相关资料送分管副局长审批。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许可条件的,由审核人员制作许可证书并通知申请人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经审查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申请人若对决定不服,可以依据行政许可法提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该行政许可会在5个工作日作出,并公示3天。开发商在领取许可证后就可以组织开展商品房预售工作。
  
  由此可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非常简单,而且所需时间也不多。只要您提前预备好相关材料,便可以向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提交许可申请,之后等待回复即可。购买住房是人生中的大事,还希望各位朋友在在了解清楚房产公司详细情况后,再作出决定。如果您对购买住房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的专业律师。
  
  
  
  
  


·房屋赠与合同可以附条件吗
      房屋赠与合同可以附条件吗?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严格区分“附条件、期限的赠与合同”与“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所谓附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注意许多问题,包括业主的信息、房屋信息、费用支付方式、违约处理办法等等。 ...


·由于在我国房价一直在不断的上涨,而现在孩子想要上到好一点的学
      由于在我国房价一直在不断的上涨,而现在孩子想要上到好一点的学校的话,那么是需要有相应的房产证的,所以在一些大城市买房是很多人的梦想,但是能够实现这个梦想的人的并不是很多,为了缓解孩子的入学问题,国家推出了租售同权的政策,那么租售同权租金限制对市民生活会产生什么影响? 租售同权租金限制对市民生活会产生什么影响 1、租房也可就近上学,房租水涨船高拥有好教育资源的房源,房租方面,可能因为供求关系的变化,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因为大量想给孩子良好教...


·租房没到期被房主转租了怎么办
      随着房价的飞速增长,面对让人仰望的房价,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租房住,不过租房住有时候也会遭遇一些麻烦事,比如租房没到期被房主转租了,这时候该怎么办?下面就将为您解答! 一、租房没到期被房主转租了怎么办 租房没到期被房主转租了,这属于房主违约,这时候可以有两种选择: 1、继续租住直至合同到期,合同没到期房主是无权赶你走的,如果房主非要赶你走,甚至把你东西都扔出来,你可以进行起诉; 2、不继续租住,要求房主退房租及押金,如果房主不退,你可...


·南京离婚房屋过户费用是多少?
      南京离婚房屋过户费用是多少?夫妻离婚时,对于同一套共同财产,最终房屋归属为其中一方的,需要进行过户的办理。过户时需要交纳手续费,包括几种不同的费用。房屋过户后可能要缴纳税费,税费有不同种类,按不同情况收取。双方协商后同意过户,可正常办理过户。若其中一方不同意,需要进行诉讼,最终强制执行。 一、夫妻离婚时房产过户要缴纳的手续费主要有以下几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由于离婚造成的房屋产权过户,也就是房屋共有权的变动,是不需要缴纳...


·买房子所欠的债,离婚后谁还债
      买房子所欠的债,离婚后谁还债 1、房贷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的: 婚前一方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尚未还清的房贷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平裁判。 2、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需两人共同偿还的: 结婚后,如果是夫妻之间的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么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如果两个...


·房屋拆迁如何补偿计算?
      房屋拆迁如何补偿计算? 一、房屋拆迁如何补偿计算? 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


·重庆二手房过户费怎么算?流程是怎样的
      现在重庆的很多市民在选购房产的时候更倾向于二手房,因为二手房相对便宜。二手房交易相对税费比较多,那么重庆二手房过户费怎么算?二手房过户有哪些流程?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对这些知识做个掌握,供您进行了解。 一、重庆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 1、 契税:一般是房款的1% (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面积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缴纳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4%) 2、 营业税:房产证未满5年的交5...


·房产继承权公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在房产继承中涉及到对被继承房产的公证问题,在从前这是继承房产必须的手续,而如今随着相关法律的修改,可能会取消这一规定。那么进行房产继承权公证的,其效力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继承权公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公证遗嘱最具法律效力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


·一、老人无房产立遗嘱可以吗?
      一、老人无房产立遗嘱可以吗? 老人无房产立遗嘱是不可以的,至少其订立的遗嘱之中不得有关于处分该房产的内容,否则该遗嘱即使订立,在其去世后进行财产分割时,参与该遗产分割的主体也会发生纠纷。这无疑就违反了当初订立遗嘱时的初衷,故此在订立之前需要先了解自己的财产范围。 二、房产立遗嘱必须公证吗? 一般情况下,遗嘱可以不用公证。但是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以及遗嘱的效力更高,建议对遗嘱进行公证。房产遗嘱只要符合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因为公...


·一、离婚时有房贷怎么算抚养费?
      一、离婚时有房贷怎么算抚养费? 抚养费是按照每月实际收入来计算,和是否有房贷无关, 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需要和对方协议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以上法院申请司法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