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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么对刑讯逼供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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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怎么对刑讯逼供处罚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对于该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47条第1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刑讯逼供罪与一般刑讯逼供行为的区别在哪里?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情节的轻重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关于对刑讯逼供的立案标准总体来讲是比较妥当的,可作为刑讯逼供行为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参考。即: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2、致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3、造成冤、假、错案的;4、3次以上或3人以上刑讯逼供的;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的。实践中,刑讯逼供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行为人的动机、目的多是为了急于破案,是因公犯罪,出发点是好的,因此,认定构成刑讯逼供罪,应该是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如致人伤残、自杀、死亡、精神失常等。这样既便于在司法工作中掌握界限问题,又符合惩罚少数、教育多数的原则。专家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正确的做法应是全面综合分析整个案情,结合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作案手段、情节、次数、人数、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等多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试行规定,来确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三、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3)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4)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5)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6)刑讯逼供3人次以上的;(7)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8)其他刑讯逼供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刑讯逼供行为会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带来身体和心灵上的创伤,当该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时,有可能涉嫌犯罪。实践当中,有的司法工作人员采用诱供、指名问供的方法获取口供,不能认为是刑讯逼供;轻微逼供,危害不大的,也不宜认定为刑讯逼供罪。实际在哪些情况下才有可能构成刑讯逼供罪,上文小编根据最高检的相关规定,为大家整理了8种情形,各位可以参考了解一下。
  
  
  


·徇私舞弊假释罪处罚标准细分是什么?
      一、徇私舞弊假释罪处罚标准细分是什么?徇私舞弊假释罪处罚标准细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一条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


·应该怎么认定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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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的合并执行会减少吗?
      有期徒刑的合并执行会减少吗?合并执行并不必然减少。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根据这一条的规定我国采取的是混合原则。第四节 数罪并罚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


·诈骗200万已判刑还可以提起上诉吗?
      诈骗200万已判刑还可以提起上诉吗?对于刑事案件,二审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不能再提起上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向人民法院进行戎抗诉和上诉,人民法院对于上诉应当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上诉、抗诉的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致人轻伤二级会判缓刑吗
      致人轻伤二级会判缓刑吗轻伤二级可以争取缓刑。根据《刑法》第72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如果轻伤二级最终是被判处缓刑的,需要注意缓刑的考验期。1、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刑法》第68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寻衅滋事罪立案后还能调解吗
      我们知道,构成寻衅滋事罪后,公安机关往往会立案进行侦查,如果公安机关立案后,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不愿意走刑事诉讼程序,想要私下进行调解,可以吗?对于寻衅滋事罪立案后还能调解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你阅读。 一、寻衅滋事罪立案后还能调解吗 寻衅滋事罪属于公诉案件,在立案后不能私了,必须按照刑事程序来走。双方当事人只能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节,进行民事赔偿后,犯罪分子在量刑上要从轻处罚。 二、寻衅滋事罪是如何进行认定的 寻衅滋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没有行贿未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没有行贿未遂?行贿罪是否存在未遂问题,理论上有三种不同的观点:1、否定说。认为行贿罪不存在未遂问题。即只要行贿人实施了给付财物的行为,不管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收受,都应认定为既遂。因为,行贿罪在客观方面所要求的客观行为即给予财物的行为已经完成。2、肯定说。认为行贿罪有未遂问题。理由是行贿罪既然是一种故意犯罪,刑法总则对故意犯罪规定的构成犯罪预备、未遂或者中止的一般原则,同样也应当适用于行贿罪。3、区别说。认为行...


·刑法遗忘物和遗失物区别是什么?
      刑法遗忘物和遗失物区别是什么?对我们来说,遗失物遗忘物两者单纯看起来意思差不多,但实际上却有着本意上的差别。“遗失物”从“无”到“无”,“遗忘物”从“有”到“无”,国家刑法对于这一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刑法遗忘物和遗失物区别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您区分三者的区别! 一、刑法遗忘物和遗失物区别 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第二款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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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总有人为了寻求刺激,喜欢去破坏公用的设施,其中以广播电视和电信设施最为常见,其实很多人都不知道,如果去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是会构成犯罪的,严重的情况下还会被判刑,那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怎么处罚呢? 一、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怎么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所谓严重后果,不限于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应结合本罪的特点,综合案件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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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刑事诉讼法多次作案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1条第2款、《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25条第3款规定,对于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如《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未经行政处罚处理,依法应当追诉的,抢夺数额累计计算。《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非法经营食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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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刑缓刑也就是死缓,通常对那些不是必须要判处死刑的罪犯,往往就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对死缓,我国的最新规定其实就是在刑法修正案九里面。那到底死刑缓刑规定有什么内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法修正案九 将刑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判处死刑缓其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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