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无权处分在不同的模式下有不同的含义,根据物权变动模式变化而变化,其含义也根据物权变动的模式变化而变化。无权的处分和合同存在一定意义上的区别,其区别就在于合同上。所谓“合同”就是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所设立的或者变更,进行中止人们事物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通常,当在物权模式的变动下,无权处分合同是指其处分人和第三方的协议来进行合同的转让;而在物权变动模式的债券意思下,无权处分的合同则指其处分人和第三方人之间所签订的相关物权变更,或者终止的债券相关合同。关于无权处分合同有以下几种观点,1.有效的说法:其认为,其已经接受了负担和处分的行为概念。而处分行为应该以其行为中的人具有处分权力为之核心,且其负担的行为并不受到处分权力的影响。在没有权利处分的情况下,当合同双方的当事人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即成立,当处分权力人在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无权处分合同仍然有效。由于买卖合同具有承诺性,即使处分人并没有其处分权力,但是这并不影响其无权行为的有效力。当无权的处分人因为没有其所有权而不能履行其合同效力时,可以由第三方进行要求,使其承担不能履行合同时所导致的后果。2.无效的说法:当所出卖的物品,应当属于出卖人,或者由出卖人全权处置时,无权处分一般视为无效合同,当违法法律时,其相关行政单位所要求的合同即为无效合同。当无效处分合同有效时,那么就会产生无权的处分人需要对其第三方履行相应的义务,但是当履行相应的义务时,就会出现对相应的权利人的侵权行为,这属于法律所禁止的规定,并且是强制性规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会认为是没有效的行为,这种能够说法的目的其实是在于保护其所谓的债权人的相关的利益。3.效力之待定说法:这种说法认为,无权处分的行为属于其待定效力的行为,在经过无权的处分人签订转让财产的合同,是取决于当其处分人在经过处分之后,是否能够取得相应的财产处分权力,或者其相关的权利人是否承认,当权利人承认该合同时,那么这个合同就会对相应的合同相关人产生相应的效力,对双方进行约束,而且该合同就具有了相应的效力,当其不能满足该合同生效所需要的条件式,那么这个合同即为无效。有相关的法律指出,当随意出卖别人的物品,其权利人进行追认或者处分的人在事情过后争取到处分权力的时候,合同就会生效;那么相应的,当权利的所有人不进行追认或者其相应的处分人也没有的到相应的处分权力时,合同则属于无效,而所谓的无效,并不是说其处分行为的无效,而是指其相应的处分行为合同是无效的。
  
  
  


·木材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
      木材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 木材购销合同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民法典》,乙方承诺对本合同项下木材的品种、数量现状已有了充分的了解,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木材购销的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合同: 一、木材品种、数量及存放地点。甲方将库存黄花梨木,数量 500 公斤,卖给乙方所有。 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木材的总货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整,该款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付清。若在签订后三十日内期间调运的...


·技术咨询合同相关内容有哪些
      技术咨询合同相关内容有哪些? 随着合同形式的越来越多样化,当今社会出现了很多新型合同形式,合同分为很多种类,比如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新出现的技术咨询合同的等,还有很多类型的合同,我们在这里就不一一为您列举,下面为您解释下技术咨询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技术咨询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技术咨询合同在技术领域内具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即合同当事人在完成一定的技术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科学研究活动中产生的民...


·一、签了不定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签了不定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可以随意辞职。 第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对合同期限的描述,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期限约定,一般视为长期的劳动合同。此种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没有法定理由,不得随意辞退劳动者。 第二、但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员工的辞职没有必然关系。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下,劳动者辞职和其他合同条件下的辞职权利义务是一致的。 第三、在用人单位无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提前30日...


·解决合同纠纷需要注意哪些
      从签合同到合同履行完毕,一般需要一定的过程,而在这过程中,没有人可以预测到会不会发生什么意外的事情,所以您即便签了合同,之后又发生纠纷也是很有可能的。那么,当遇到合同纠纷时该如何保存对我们有利的证据呢,而解决合同纠纷需要注意哪些呢?下面为您具体介绍。 一、合同纠纷该如何保存证据 举证责任决定的是当事人要保存证据的重点范围,证据种类决定当事人保存证据的形式。证据保存的目的在于使有利自已的事实处于可以证明的状态,不致于事实是有利于已的但是却...


·撤销权消灭后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撤销权消灭后合同效力如何认定撤销权是保护利益损害向法院申请的权力,当个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或者威胁时,个人就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请求得到撤销权,达到撤销合同的目的,那么撤销权消灭后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呢?我们在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对文章进行了解。 一、合同被撤销之后,合同的效力 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损失,...


·效力待定合同撤销权如何行使?
      效力待定合同撤销权如何行使?《合同法》第48条规定了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情况,善意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追认,也有权撤销合同。《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规定“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本条第一款规...


·合同有违约金电话里没有说的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有违约金电话里没有说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者违约金计算方法所计算出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违约金。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未提出要求调减或者调增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得主动对约定违约金标准进行调整。当然在违约金数额明显高于非违约方的实际损...


·合同法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时间
      合同法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时间?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民法通则136条)3年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


·什么是合同风险?
      什么是合同风险?合同风险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在企业的发展经营中,合同的签订与管理是一个重要环节,合同出现问题可能会导致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企业应制定合同风险管理制度来保障合同的有效和安全,那么什么是合同风险?合同风险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我们为您找到如下信息。 一、什么是合同风险: 1、合同风险是指合同利益遭受损失的可能。 2、合同风险的产生,有合同当事人的原因,也有合同当事人之外的原因,如遭遇不可抗力事...


·技术转让合同怎么写
      技术转让合同怎么写 技术是一项无形的资产,也是企业生产的根本,在需要的时候可以对技术进行转让。在技术进行转让的时候需要书写一份技术转让合同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那么一份技术转让合同怎么写呢?今天整理了关于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 一、技术转让合同怎么写 技术转让合同范例 项目名称: 受让人:(甲方) 让于人:(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有效期限: 依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就___项目的技术转让经协商一致,签订本...


·如何进行合同违约责任认定
      如何进行合同违约责任认定 一些个人或者大中小企业中之间,往往会签订大大小小的合同,但是总会有一些个人或者企业违约,合同违约是合同纠纷的重要原因,一般情况下一份合同里面的条款都会有约定违约的条款存在,如果里面的情形出现在某一方身上,则属于违约,则会受到相对应的惩罚,那么,当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的条款怎么办,下面,有就合同违约责任认定为您解说。 一、合同约定违约责任的情形 合同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合同约定内容来履行违约赔偿责任。在实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