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二手房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确认基本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1、合同签署人出售房屋的有效性:房产证、身份证和签署合同人要统一,如有特殊情况,需出据有法律依据的公证委托书。
  
  2、房屋地址要按照房产证件中的房屋地址严格填写,不得随意增改文字。只有房产证中所属地址才是法律唯一承认的房产合法地址,不能按照门口的门牌号或习惯称呼的小区名称填写。
  
  3、房屋面积要按照房地证或房产证上注明的面积填写。这个面积是国家经过专业机构测量的面积,也就是法律上承认该房屋的权利面积。因为,有部分房屋附有赠送的小院、阁楼、地下室或露台等,这部分的面积可能不含在房地证或房产证的面积中,但是需要在合同的"其他条款"中注明,该房屋交易附带赠送的小院、阁楼、地下室或露台等。
  
  4、房屋权属要明确注明。如为继承、赠与、法院判决等情况,须卖方出具相关证明。
  
  (二)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的约定。
  
  有关金额约定时应顶格大写,字迹清晰。如有小写,须注意前后一致。明确付款金额和具体时间,保证总金额一致,前后时间不冲突。过户贷款具体事项以银行和房地产管理部门为准。在签署合同时买方应支付定金,卖方出具收款票据或收条,交付定金时应由正规中介经纪人或律师见证。
  
  (三)附属设施可依据"三要三不要"的原则。
  
  煤气和一户一表要注明,并约定日期交接相关证件或变更证件。因为电话、有线电视、网络等历史欠费问题不好解决,并且电话还涉及卖方的隐私,所以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这些附属设施由卖方申请关闭,然后买方自行开通。如果有家具或电器等等留给买方,需要在合同中注明。并且约定附属设施相关证件及费用缴清凭证的交接日期。
  
  (四)签字及联系方式。
  
  合同需要买卖双方本人签字,并尽量多留存电话,留存住址或可以邮寄到的联系地址,以保证买卖双方的正常联系。
  
  (五)合同签署中不要留白和随意涂改。
  
  如需要修改,交易双方须全部在修改处签章确认。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对于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采取如下方法处理:
  
  (一)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返还财产可以是一方返还,也可以是双方互相返还。如果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取得的标的物还存在,则应返还对方;如果标的物即房屋已不存在或者已损坏、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二)赔偿损失。没有过程的一方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责任大小、轻重各自承担经济损失中与其责任相适应的份额。
  
  人们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都是在中介的协助下签订的,而往往合同也是由中介来准备,这个时候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就要求当事人在签字之前先对二手房合同作出审查,看其中是否存在对自己不利的条款或者是有不清楚的约定,这样当事人在作出协商,之后双方都满意了才说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上面签字。
  
  


·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租房的现象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见的,在租房过程中经常会引起各种矛盾与纠纷。为了尽量确保租客在租房过程中的利益不被侵害,通常需要签订租赁合同。那么,您知道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都有哪些吗?房屋租赁合同中都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接下来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一、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


·婚后按揭买房婚后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我们都知道,房屋是属于共同财产,那么在婚后按揭买房婚后离婚房子怎么分配的问题可能您都不是很了解。因为这里面牵扯到几个问题,首先是购买之初是否有约定,或者房产证上的名字。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相关知识。 一、 婚后按揭买房婚后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 1、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 2、购房款到底是谁出的,具体数额多少,有无特别约定。 二、婚后按揭买房离婚分配问题的四种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买房子办贷款需要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买房子办贷款需要多久? 如果是买新房如果是购买新房需要办按揭,楼盘已经办理了预售证的,只要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将会向人民银行查询你的征信记录,如无问题,3天内会回复个人的贷款申请,并要求你按规定提交相关的证照复印件、收入证明、首付单据等资料,且同时签订相关的贷款合同等银行文件及单据。银行收齐资料后就搞内部呈批,接着去房管交易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需时约10个工作日,待交易发放他项权证(实行不动产登记的城市发放《不动产登记证明...


·贷款买房子一般要首付多少在首套房的情况下
      贷款买房子一般要首付多少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60%;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其他的情况最低首付为30%。根据规定,一般的首付是百分之三十,也是就是说如果您是贷款买房的,百分之三十的首付是不能够贷款的,必须邀您自己用现金承担,其余的百分之七十,才能够用贷款支付,如果您手上有多余的闲钱,也可以首付多一点,以确保后期...


·继承房产该怎么过户
      遗产中是可以包括房产的,但由于房产属于不动产,我国采取的是登记主义,因此要想继承房产的,就必须要办理房产的继承过户手续,那么继承人怎样继承房产过户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继承房产该怎么过户 第一步: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这里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相应需提交的资料也有所差别。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


·买商品房要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
      买商品房要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在实践中,不少人并不知道该怎么买商品房,那买商品房要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呢?在实践中,购房者只要依照程序按部就班的、不贪图虚假“折扣”的买房,就能在一定程度避开购房风险。当然这并不是一个避免风险的最佳方法,那购房者究竟如何防范商品房的买卖风险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讲述。 一、买商品房要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 商品房购买因商品房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总的来讲,以下基本步骤是每个购房者都必须经历的:1、签订认购...


·江西省丰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
      江西省丰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 随迁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镇化建设的加剧,拆迁的步伐也在加快。对于房屋拆迁,群众最关心的就是拆迁补偿的问题,都希望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补偿。但是随着经济发展的差距,城市与城市之间补偿标准也是不同的。但所有的补偿标准都是依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的。接下来,我们以江西省丰城市为例,介绍江西省丰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 一、江西省丰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


·按揭贷款买房, 如果退房怎么办
      按揭贷款买房, 如果退房怎么办从法律角度讲,退房实际上是购房者作为购房一方当事人,行使其解除权的表现,因此肯定是可以的。购房者与贷款银行之间是一种借贷关系,与开发商之间是一种房屋买卖关系,两者完全是两种独立法律关系,所以对购房者的解约权并没有任何妨碍。购房者向银行贷款与向亲戚朋友借钱,其性质是一样的。作为债权人,银行或其他,个人都只有权要求购房者按约还款,但无权干涉购房者的解约权利。所以,只要出现了购房者有权依法解约的情形,不管购房者是...


·购买二手房警惕哪些陷阱
      现实中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其实这里面都是可能会有一些陷阱的,而要是不小心落入了对方设置的陷阱中,那当事人的利益自然就会受到损害。具体说到购买二手房,您知道购买二手房警惕哪些陷阱吗?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陷阱一:定金锁定交易,反悔即侵吞。 在交易初期,买方有购房意向,中介公司则立即要求其支付“诚意金”“意向金”等,规避“定金”的法律约束,试图预先把部分佣金收入囊中,进而锁定交易。消费者在缴纳该项费用时一定要索取相关的收据或发...


·购房合同中会标注电梯品牌吗?
      购房合同中会标注电梯品牌吗 这个一般不会,但设计图纸上会有要求。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


·预售商品房怎么进行转让
      预售商品房怎么进行转让房地产市场上,期房是很多的。有些房子刚刚奠基就开始预售了,很多买房人看中了房子的某些优点而选择买房,可是买了房子后出于经济或者其他方面的考虑又想要把已购的房屋转让出去。那预售商品房怎么进行转让的?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预售商品房怎么进行转让 (一)一次性付款的转预售程序 1、买受人(指买房者)与受让人(指接受上述买房者房屋产权转让的人)签订一式四份的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写明转让的预售合同的编号、转让原因、金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