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房者退房违约金如何算退房违约金指当事人过协商预先确定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购房者退房违约金如何算退房违约金指当事人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一)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约定优先。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二)退房违约金的协议关于开发商是否支付违约金以及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比例问题,要查看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应条款,一般在该合同中都会有明确约定,那么您可依据本合同及开发商违约事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支付未履行合同的违约金。至于退房协议的条款约定,没有统一格式,应一次性将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清楚,并约定如果在退房过程中开发商未按照协议履行退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这样对您的权益可以实现有效保护。综上,开发商在第一次违约时,应支付您违反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如在今后退款的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形,仍需向您支付违约金。二、退房违约金办理流程写一个《退房申请》,在写《退房申请》时一定要注意自己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要承担违约责任,一定要明确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果退房申请获得批准,和开发商签订《解除协议》,在《解除协议》中:明确什么时候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退房手续;明确什么时候退购房款;明确相应的违约责任;在拿到退房款之前一定要保存好收据、合同等相关原件,以便发生纠纷时好维权。1、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2、15天内办好各种手续。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3、开发商退还房款。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并且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自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买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当每天向买房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若是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或者法律中规定的情形,那么就可以退房。若是在不符合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购房者或者开发商强行要求退房的话,则此时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另一方违约金,对退房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作出赔偿。
  
  
  


·公房拆迁中的承租人和同住人,补偿款、安置房如何分配?
      一、公房拆迁中的承租人和同住人,补偿款、安置房如何分配?  有关公有住房的补偿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作为承租人通常是能够享有拆迁补偿的,但作为同住人,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政策,有些地方根据户籍、实际居住等情况给予一定补偿,有些的地方则不对同住人提供补偿,不同的地方有不同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拆迁补偿的收偿方为被拆迁人,既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但是存在公租房租赁关系的情况下,被拆迁人就是公租房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只有与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对...


·房产一直是社会热议的话题,受到社会各界和政府的关注,很多人为
      房产一直是社会热议的话题,受到社会各界和政府的关注,很多人为买房的事情而苦恼,近期,多地出台了“租售同权”的政策,沈阳的“租售同权”也将被立法推进,那沈阳房产租售同权到底是怎样呢?我们是选择是买房还是租房呢?下面将由带你了解一下。 沈阳房产租售同权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沈阳房地产租售同权包括很多方面:2018年12月底前,持有居住证的承租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居委会选举、人民调解员选聘以及随迁...


·房产公证书的时效是怎样的
      房产公证书的时效是怎样的 生活中进行房产交易,当事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一般会经公证机关进行审查。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那么房产公证书的时效是怎样的? 一、房产公证书有效期 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


·新婚姻法之前结婚房子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结婚之前房子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民法典》保障的是已有资产的双方在进入婚姻阶段的财产公平性。在新婚姻法发布前已经进入婚姻实质关系,那么财产还是按相应的家庭为单位计算的。 就是说有您老公的名字就算是您的财产,他要出售或者其他都需要经过您的书面认可和认同。 二、 婚前财产的具体内容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


·他项权证到哪里办理?房产证、他项权的含义是什么?
      他项权证到哪里办理?房产证、他项权的含义是什么?房产的他项权是其他人对房产的权利,一般情况下是指抵押权。他项权证由相关部门颁发,权利人收执。房产证是指通过购房,取得合法使用的权利。那么,他项权证到哪里办理?房产证与他项权的含义是什么?我们搜集了有关材料,一起来看一看: 他项权证是按民法典规定,抵押人如提供房屋抵押需到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也就是办理他项权证。 1、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


·新婚姻法中关于房产分割有哪些规定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技术越来越先进,但是人们会面临着很多诱惑。除此之外,由于物质生活的提高,人们的观念也有了微小的改变,这些都导致夫妻离婚现象大大发生。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切身利益,对于这个问题,双方都是十分关注的。那么,新婚姻法中关于房产分割有哪些规定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新婚姻法中关于房产分割有哪些规定?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


·一、落户租房网签备案流程有哪些?
      一、落户租房网签备案流程有哪些?1、出租房和承租人需要协商好,对房租、付款方式、期限等需要确定好,在整个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可以任何理由,提高房子的租金。2、支付租房自己的方式分为三种,分别是以年为单位交付租金、以半年为单位交付租金、以季度为单位支付租金。3、如果说出租人要求承租方支付的房租期限比较长的话,那么承租人可以和出租方进行协商,要求给予一定的优惠,但是承租人不要忘记在自己能够承担范围。4、若是说承租方的经济能力暂时不好的话,那么...


·2023年“大棚房”被拆是否能够获得补偿?
      “大棚房”被拆是否能够获得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要在农用地上进行非农业建筑的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且禁止擅自在耕地上建房。因此,这些原属于种植农作物的大棚没有经过审批,被拆迁人私自在大棚内建设房屋的行为明显是违法的,按照相关规定,这些已建成的“大棚房”属于违法建筑,应当予以拆除,一般是没有补偿的。不过并不是只要是违建的“大棚房”都要被“一刀切”直接拆除,对于不合规的大棚房是可以补办手续或进行整改的。按照整治规定,以下三种“大棚...


·婚前男方按揭购房离婚怎么分 三种情况:
      婚前男方按揭购房离婚怎么分 三种情况: 1、婚后男方以他个人婚前的财产去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2、如果是用婚后所得的工资去还贷(婚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有明确约定外),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割婚后还贷的部分; 3、双方约定婚后所获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男方以婚后所得的财产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


·房屋合同纠纷找哪个部门
      房屋合同纠纷找哪个部门1、按照买卖房屋的类型若属于一手房可以寻找建设局,消协等部门。若属于二手房则通过法院进行法律诉讼为佳。2、按照合同纠纷的类型若属于合同本身存在法律问题的纠纷,除可提起法律诉讼或仲裁以外,还通过确定对其合同所约束的相对人为何种责任主体来向管理相关领域的部门提出解决纠纷的诉求,例如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是与买受人直接负责的合同关系,买受人对房屋的问题或合同本身的问题都可直接寻求开发商提供解决方案,同时可以消费者的身份向当...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定义 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常被简称为联机备案,是指通过联机备案专网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即时报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备案方式。 联机备案其实是由“联机”和“备案”两个词组成,联机就是联结房管部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计算机,联结起来做什么呢?就是在购房户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后及时通过网络进行电子合同备案登记。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作用 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