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股东债务责任在什么情形下需要承担?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企业股东债务责任在什么情形下需要承担?
  
  一、企业股东债务责任在什么情形下需要承担?
  
  企业股东债务责任在存在虚假出资或者是没有缴纳全部的注册自己的情形下需要承担,具体需要承担债务的情形如下: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生产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控制股东是指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控制股东可以是持多数股的股东,但不限于持多数股的股东。
  
  6.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二、股东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
  
  (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3)违反《公司法》第166条规定,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或者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出资;
  
  (4)抽走货币出资,以其它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
  
  (5)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但未办理减资手续;
  
  (6)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等;
  
  (7)股东通过虚假诉讼形式,抽逃公司资产;
  
  (8)股东以公司名义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提供借款而不索还等形式,抽逃公司资产;
  
  (9)脱壳经营,即股东利用公司外壳进行脱壳经营(当公司经营陷入困境后,股东将原公司的主要人、物、财从公司脱离出来另外组成一个新公司,并将原公司的主要业务转入新公司,原公司完全成为一个“空壳”,新公司完全不承担原公司行为产生的责任,却实际上利用原公司的资产在运作),从事违法行为损害合法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公司法》第185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公司法解释二》第11条:(1)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2)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公司法解释二》第15条:(1)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不得执行。(2)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公司法》第180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法》第183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法解释二》第18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公司法解释二》第18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8.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公司法解释二》第19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9.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公司法解释二》第19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在注册之后,只要股东承担了缴纳自己认缴的注册资金的责任,此后不管公司的经营状况如何,或者是欠下了多少债务,此时都无需承担责任。若是有抽逃资金或者是出资不实等的情况,公司或者是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的股东承担连带债务的责任。
  
  


·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方案
      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方案 一个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关系着该公司的长远发展,如果一个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不当,就会给公司带来严重的危机,甚至导致企业的倒闭。在企业的管理中,债权债务是一个很重要的部分,那么怎么制定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方案呢? 一、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方案 总体思路:依法清欠,有情操作;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一)债权清理原则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


·婚后的银行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的银行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要看这个存款的来源,如果是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或者是婚前的存款,那就是个人财产,否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


·离婚拖欠抚养费一次性全部支付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离婚以后,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一方,另一方应该为孩子支付抚养费。如果遇到,另一方以各种理由拒绝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的这种情况,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很多人觉得如果有法院强制执行的话,可以一次性将孩子的抚养费垫付清楚。那么离婚拖欠抚养费一次性全部支付的规定是什么呢? 一、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谁? 如果离婚双方对于子女抚养权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权的一般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


·开设赌场赃款是必须要退吗
      要退赃,而且如果主动退赃还会视情节减少或者减轻处罚。主动退赃的,最多可在基准刑的基础上减少30%,但不低于法定的量刑幅度。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


·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该如何写
      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该如何写 当双方或三方互负债权债务时,只要彼此协商一致,那么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是可以通过签订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来进行抵消的。那么,你知道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该如何写吗?我们提供了一篇模板,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以下是债权债务抵消协议范本,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债权债务抵消协议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订立: A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国有企业,其法定地...


·无偿借用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无偿借用合同是否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是一种财产的赠与,但是是不是无偿的,则需要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来分类,在不少的赠与合同中,同时也会要求受赠人履行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当然,其履行的义务需要在赠与的价值范围之内,这是赠与合同成立的一个基本条件。二、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赠与合同成立后,可以因赠与人自己的意思或在具备法定事由时,由有撤销权的人撤销赠与。赠与合同撤销分为法定撤销和任意撤销。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于赠与合同成立后基...


·公司债券的基本概念是什么?
      公司债券的基本概念是什么?在投资理财市场上,而债券投资是比较主要的一种形式,深受广大投资者的青睐。债券有很多种分法,根据发行主体不同,有国债和公司债券。可能很多投资者对国债投资比较熟悉,在公司债券方面了解的不多。那么公司债券的基本概念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投资者普及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公司债券的基本概念是什么?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


·夫妻可以一起公积金贷款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可以共同贷款。贷款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具体能够申请到的贷款额度,不同的城市贷款的额度不同,但是夫妻双方能够申请到的贷款额度比自己贷款的要高,但是贷款金额不会超过自己申请额度的两倍。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确实能够减轻独自一人贷款的压力,但是在会在双方离婚时产生很多纠纷,所以夫妻双方申请人在保护自己的个人权益还要衡量利弊。《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


·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在借给他人财物时,并不是有了借条就万事大吉,一旦借条过了诉讼时效,则很难追回欠款。具体来说,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呢?现实生活中,不少熟人之间的借贷是没有借条凭证的,此时,如果没有借条应该怎么起诉讨回欠款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


·离婚后男方拖欠抚养费怎么办?
      因抚养费纠纷而起诉的离婚案件非常普遍。夫妻办理离婚,若当时子女未满十八周岁且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不与其生活的一方按照法规必须支付生活费、教育费等抚养费用。离婚后男方拖欠抚养费怎么办?原告可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执行等措施,属于特殊经济情况,无力支付的可进行协商。以下是相关资料: 一、婚姻法相关规定及解读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捡了借条又给扔了犯法嘛?
      捡了借条又给扔了犯法嘛?捡了借条又给扔了不犯法嘛,捡到了钱包没有上交,拿了钱,证件丢了是犯法的。如果没有拿钱,直接丢了也不算违法。捡到他人财物的,在法律上有归还的义务;如果捡到财物后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