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对共同债务的约定能对抗债权人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离婚协议对共同债务的约定能对抗债权人吗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一方负担债务是否有效,需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对债权人则无效,债权人可以起诉夫妻双方或任意一方要求还款。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债务所承担的责任是一种连带责任,偿还债务时首先考虑其共有财产,如共有财产不足或不存在可供执行的共有财产,那么夫妻双方任何一人均负有对债务的清偿义务。而夫妻协议离婚时对共同债务承担的约定,在未征得债权人同意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债权人权利的限制,故仅对夫妻双方之间存在约束力。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所借的债务用于赌博等不合理开支或属于个人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只要能够提供证据,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分居期间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比如为必须予以抚养、赡养、扶养的亲属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而负下债务,此种债务因属于履行法定义务所形成,因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可见,要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尺是:所负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负的债务与分不分居没有关系。在离婚协议中,离婚夫妻可以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债务作出处理,但在就共同债务作出约定之后,要知道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是并不会受此约束的,也就是离婚夫妻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在离婚之后,债权人也是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要求其偿还欠款。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债务人 一、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债务人 债权人对自己所有的债权的处置应该是完全自主的。债权的转让是债权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的合同关系,债务人并不是转让合同一方的当事人,所以债务人的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成立。但债权的转让涉及到债务人向谁履行债务有效的问题,所以,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只有通知债务人后,该债权转让才能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而《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


·成都债权债务律师的业务是怎样的
      成都债权债务律师的业务是怎样的 成都债权债务律师 业务 一、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是指各种逃债、躲债与讨债、要债的恶性事件。 债务纠纷的极端现象: (一)、是"暴力逼债"。主要指债权人自己通过暴力方法来逼迫债务人就范,常见的方法有非法拘禁、绑架、伤害乃至杀害债务人。 (二)、是"涉黑讨债"。主要指债权人通过黑社会方式来讨债,具体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债权人自己就是黑社会成员,另一种是债权人通过黑社会(例如涉黑的讨债公司)来讨债。涉黑...


·借条到期重新写借条是否合法?
      借条到期重新写借条是否合法?如果借贷双方协商一致,重新写借条是可以的,这对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比较有利。这样重新换了借条之后,原来的诉讼时效就会中断,诉讼时效就应该从重新写借条的日期算起。债务人也可以有一个新的资金安排。在重新出具欠条时注意一下内容:第一,双方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情况;第二,债务产生的原因,时间;第三,写明该借条是后来补充的借条。借条到期续签范本甲方???????? (身份证号:???????? )于???????? 年???...


·刑诉法传唤条款有哪些规定?
      刑事诉讼是规定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的法律,其中不仅包括刑事诉讼的程序,还包括刑事侦查方面的规范。传唤就是刑事诉讼侦查方面常用的侦查手段,对于发现案件的真相,支持刑事诉讼有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刑诉法传唤条款。 一、关于口头传唤 现行刑诉法规定了书面传唤的形式,而新刑诉法增加的口头传唤,是对传唤犯罪嫌疑人方式的一种必要补充。与书面传唤不同的是,口头传唤有紧迫性、简易性、规范性的特点。口头传唤按照条款的规定理解,应该是在现场发现犯...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用不用担保人签字?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用不用担保人签字?借条担保人必需要签字的,假如担保人是单位的,则应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借款担保人与出借人建立担保合同联系,假如担保人不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或在贷款合同中的担保人处签字,则担保人与出借人世不建立担保合同联系,也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二、担保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


·一、离婚后抚养费拖欠多久会判刑?
      一、离婚后抚养费拖欠多久会判刑? 拖欠抚养费是不会被判刑的,如果孩子的抚养费对方坚持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强制执行,如果判决后,对方仍坚持不给,法院会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追讨抚养费的起诉状怎么写? ...


·股东贷款利息怎么计算 股东贷款也就是股东借公司名义进行的贷
      股东贷款利息怎么计算 股东贷款也就是股东借公司名义进行的贷款,贷款的利息是贷款人进行约定的,通常就是银行,因为很多时候股东都是找银行进行贷款,那么这个贷款的利息是怎么约定,股东贷款利息怎么计算?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为您介绍一下这个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股东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进行约定,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贷款利率。 一、股东贷款有关法律规定: 公司可以向法律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


·债权人要求担保人还款是否现实?
      债权人要求担保人还款是否现实?您在借钱给他人时,一般会要求有担保人的存在。那么问题自然就会产生,有网友咨询律师,当债务人不还钱时,是否可以债权人要求担保人还款呢?我们为您答疑解惑。一、不能机械地根据《民诉意见》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按照保证合同明确定保证为连带保证的才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而应该从立法的背景以及法律的发展趋势考量法律的运用,按《担保法》规定只要是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就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民法典》事说属新法,既然新法以明确规定没有...


·公司债券每年付息两次可以么?
      公司债券每年付息两次可以么?债券发行人在债券有效期间内向持券人计付利息的方式。证券市场上债券利息支付方式一般可分为两大类,即一次性付息和分次付息。这两类中具体又包括若干具体的支付方式。其中一次性付息具体包括三种方式:1、以单利计付利息。这种方式亦称利随本清,在债券到期还本时,一次性支付全部应付利息。2、以复利计付利息。这种方式俗称“利滚利”。在债券发行时,按复利将票面额折算成现值发行,到期时按票面额还本付息。票面额与发行时现值的差额,就...


·竞业限制条款无效的原因
      竞业限制条款是很多公司都会让劳动者签署的东西,以确保公司商业秘密不会被泄露。但有时候就算签署了竞业限制条款,此条款也会有无效的时候。那么导致竞业限制条款无效的原因是哪些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一、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过低可能导致竞业限制条款无效 竞业限制条款是指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禁止条款,限定劳动者在离职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以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


·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什么
      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什么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为这些部门和机构从事的是社会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财产为国家所有,与此同时,这些部门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断性。不可能因为其进行担保而将其财产执行而造成学校停学,医院停诊。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最高院1994年4月15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