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变更注销的条件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公司变更注销的条件是什么公司变更项目程序走完,领到新的相关证件,即可进行注销,程序如下:
   一、公司注销的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备注: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二、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备注: 在公司注销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公司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分,例如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三、公司注销的流程:
  先注销税务——再注销代码——再注销银行——最后注销工商
  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3、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
  4、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
  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
  简单来说就是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再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而后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最后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至此吊销营业执照。
   四、注销公司的周期:
  一般为一到三个月 ,因为工商要查债权债务 ,税务要查规税状态 还要登报公示等。
  以上就是我们对“公司变更注销的条件”问题的回答。公司变更注销并并不是一件可以随意注销的事,只有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况发生时,公司才会进行注销。注销时要按照严格的法律法规进行。


·公司法自持股份是什么意思?
      公司法自持股份是什么意思?法律术语,公司自有股份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公司取得的自己发行的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能否持有自己的股份,各国公司立法的规定不尽相同,主要有:(1)有限度地允许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荷兰、丹麦、奥地利、比利时等国家的公司法规定,允许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但又规定了允许的限度或条件。如奥地利规定,公司可以获得自有股份,自有股份的数额不得超过整个股份资本的10%,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公司遭受重大损失。(2)原则禁止但例外...


·公司法以上是否含本数?
      公司法以上是否含本数? 公司法是对我国境内公司设立、经营等一系列事项作出规定的一种法律。在实践中,对公司法的适用应注意公司法中的一些词汇的理解,如公司法中会规定公司中的一些重大决议应由半数以上股东通过,半数以上中的以上是否包含半数令许多人不解,下面我们通过以下文章一起来了解一下公司法以上是否含本数吧。 一、公司法以上是否含本数? 《公司法》中没有具体规定,但我国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民法...


·分公司能否签订合同司法解释
      分公司能否签订合同司法解释?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从而达到总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因此,分公司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基于其合法经营权已经得到法律的...


·公司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


·最高院关于企业改制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企业改制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国所有的企业在经营和发展的时候,都必须在我国法律的制约下进行经营,法律的制约,很好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的繁荣稳定。即使对于企业改制,我国法律法规当中也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那么,最高院关于企业改制的司法解释是什么呢?我们将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您可以一起来了解一下。 最高院关于企业改制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2年12月3日由最高人民...


·股东代表诉讼公司法有哪些解释
      股东代表诉讼公司法有哪些解释《公司法解释(四)》第23条至第26条用四个条文对股东代表诉讼进行了规定。该部分主要完善了股东代表诉讼机制,细化了当事人地位、胜诉利益归属、诉讼费用负担等规则。同时,也对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进行了具体解释,明确了《公司法》第151条第1款涉及的两类不同诉讼。股东代表诉讼是一种代位诉讼,是对原公司内部监督体制失灵设计的补充救济。因此,其适用的前提是穷尽公司内部救济手段。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股东代表诉讼必须经过...


·公司注册资本多大比较好?
      公司注册资本多大比较好?注册公司时注册资金不可以随便写,工商局会验资的。新《公司法》注册资本规定,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公司的注册资本管理办法由实缴制变更为认缴制。这一变化,使得在注册公司填写注册资本时有了很大的灵活性。对于新设公司的创业者,是一项重大利好。但是认缴不等于不缴,只是说创业初期可以暂时缓缴,认缴制没有改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有的老板说“ 我先填它个一个亿!”但是...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无罪辩护书怎么写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无罪辩护书怎么写 尊敬的合议庭各位法官: 我受本案被告人于某的委托,接受江苏征远律师事务所指派,出庭为被告人于某被控“违规不披露上市公司重要信息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进行辩护。根据我庭前的调查、阅卷,认真听取于某本人对全案真相的介绍和自我辩解,分析控方《起诉书》和指控证据,分析《刑法》161条、169条的构成要件同本案的案情,再经过今天的公开开庭的庭审质证。首先,我对公诉人在《起诉书》中所表述“被告人...


·分公司合同章什么样的?
      分公司合同章什么样的?刻明分公司名称、代码、合同章字样等,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加盖合同专用章,可以使得合同生效经过法律部门人员的审查把关,能够有效防止合同不经法律审查就直接对外签订生效问题的出现,能够更好的建立和完善合同避险制度,严格把控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二、刻制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有什么程序,要带哪些证件呢1、拿着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公章2、先到公安局登记备案,公安局开出证明后,到指定的地点刻章!——以上...


·代理记账公司法人风险内容是怎么样的?
      代理记账公司法人风险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个公司的成立,有一个法人代表,还有投资的一些大小股东。对于一个公司,生产盈利是非常的重要的,公司上下职工,项目的运转,等等都是要用到资金的,所以公司的融资能力也是非常的关键。一个公司的融资能力,决定了公司的稳定情况。如果公司出现一些危机,往往会通过更换法人或者是股东的方式来解决危机。那么代理记账公司法人风险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代理记账公司的法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


·公司法股东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公司股东是对公司进行投资的人员,对公司享有经营管理权利,他能凭借自己拥有的股份行使表决权以及其他一些权利,要想享受赋予的权利,义务的履行必不可少,这是前提。接下来我们就公司法股东的基本义务,向您介绍一下股东所连带的权利和义务。 一、公司股东权的分类 一、从行使股东权的主体人数分为单独股东权与共同股东权。单独股东权指的是可以单独行使的权利,如表决权等;共同股东权指的是需要占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东方可行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