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章的刻制流程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公司法人章的刻制流程是什么?
  
  一、公司法人章的刻制流程是什么
  
  1、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规范》第二十条规定:刻制公章应当经县级公安机关开具《刻制公章准许证明》,《刻制公章准许证明》上需加盖县级公安机关公章。
  
  2、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规范》第二十六条规定:开具《刻制公章准许证明》的公安机关应当向申请刻制公章的单位或者个人公布行政区划内全部公章刻制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的详单。申请人凭《刻制公章准许证明》可在名单内任意一家公章刻制企业进行刻章。
  
  二、如何规范公司印章的使用
  
  1、企业要建立岗位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企业要建立岗位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印章管理岗位人员要签订法律风险岗位承诺书,明确印章管理岗位的法律风险防控职责;同时,要加强对印章管理岗位人员法律风险防范的教育,使其认识到印章对企业管理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印章管理的技能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2、制定印章管理制度
  
  企业要制定印章管理规定,指定印章归口管理部门,明确企业各部门印章管理职责,明晰印章刻制、使用的业务流程,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3、刻制印章应到公安机关备案
  
  企业新注册设立的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直接到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机关刻制印章并备案。企业临时刻制印章,包括项目部印章,必须由印章管理部门统一提出,经过法律部门、专业部门审查,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经批准后,由印章管理部门统一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单位刻制并备案。印章管理部门在印章交付使用前,应下发印章启用文件,未经启用的印章不能使用。
  
  4、建立印章使用台账
  
  企业应当建立统一的印章使用台账,制定印章使用申请表。申请使用印章的单位必须按印章管理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经过有权部门和企业领导批准。经企业领导批准后,印章使用单位应填写统一的用印登记表,企业文书人员对用印文件要认真审查,审核与申请用印内容、用印次数是否一致,然后才能在相关文件上用印。用印时必须由印章保管人员亲自用印,不能让他人代为用印,同时不能让印章离开印章保管人员的视线。
  
  5、专管人员加强印章管理程序
  
  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加强对印章的保管,未经企业主要领导批准,不允许将印章携带外出,特殊情况下需携带外出时,必须指定监印人随同。印章遗失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取得报案证明,同时在当地或项目所在地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6、禁止在空白文件先盖印章
  
  禁止在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空白文件上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而且公章使用人应在《公章使用登记表》上写明文件份数,在文件内容实施后,应再次进行核准登记。公章使用人因故不再使用预先盖章的空白文件、资料时,应将文件、资料退回行政部(或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在使用预先盖章的空白文件、资料过程中,公章使用人应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7、企业必须定期检查印章使用情况
  
  企业印章管理部门应按照印章管理规定组织法律、监察等部门对所属单位印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8、加强使用印章的审理程序
  
  企业应加强对项目部印章、部门印章的使用管理,限定其用途和使用审批程序,严格按公司行政公章的使用程序要求各级印章保管和使用单位。项目部印章和部门印章要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不能用于对外签订合同,不能在对外承诺、证明等材料上使用,必要时要将使用权限通知业主、原材料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项目部和企业的部门要指定印章用印和保管人,建立使用台账,绝不允许分包方使用项目部印章。
  
  公司在设立之后也是也是要制订公司的章程以及相关的制度,那么其中也是包括了法人以及各项股东的工作内容,为了更好的进行相应的工作也是需要印制公司的相关印章,那么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公司的印章也是不能随意制作,如果随意印制也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公司行政处罚怎么处理
      公司行政处罚怎么处理 公司的行政处罚一般是根据所犯事情的的严重程度对违法人进行口头教训或者书面方式警告处分,对公司或者该项负责任人处以罚金或者他处理方式。会根据不同的法规规定设立不同的行政处罚。 公司的行政处罚具体有以下几种: 1、警示 是一种最轻微的处理方式,因为行为人所犯之事未造成严重后果,只是轻微犯错。这种情形一般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以警告,予以警示行为人的违法行为。 2、处以罚金 规定行为人在一定时间内缴纳罚金,是...


·装饰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装饰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分公司不可以签订合同,根据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二、具体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


·中小企业融资特点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特点有哪些 在我国,由于国家对于我国的中小企业采取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所以,中小企业得到了急速的发展。中小企业的发展也推动了我国的经济繁荣。但,是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困境。我们需要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特点进行详细的分析,才能够革除积弊,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什么是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又称中小型企业或中小企,它是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在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上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此类企业通常可由单个人...


·企业并购风险及其防范分别有哪些?
      企业并购风险及其防范分别有哪些? 一、企业并购风险的类型 1、支付风险 企业并购通常的支付工具包括公司现金、股票、债券、银行借款等,涉及巨大的资金金额,存在很大的融资风险。 2、营运风险 营运风险是指购并者在购并完成后,无法使整个企业集团产生经营协同效应、财务协同效应、市场份额效应以及实现规模经济和经验共享互补等效果,甚至整个企业集团还遭受被购并进来的新公司的业绩拖累。 3、信息风险 并购的前提是对目标公司有相当的了解,并...


·公司法人是否需要持股?
      公司法人是否需要持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对外代表公司进行活动的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同于公司的股东,股东只负责投资收益,法定代表人则还需要负责公司的实际经营。那么,公司法人是否需要持股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一、公司法人不需要持股首先明确告诉您,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董事长、执行董事肯定是股东,...


·公司法人账户可以对个人账户转账吗
      公司法人账户可以对个人账户转账吗?公司法人账户可以对个人账户转账吗?公司帐户转到法人个人帐户上必备条件:小额;次数不要多;备注可以是:备用金、工资、福利等。“法人”不是人,法人指的是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单位组织,而这个组织或单位的首脑就是法人代表,法人帐户就是说这个单位组织的帐户,因为对于一个大公司来说不可能使用某个人的私人帐户作为公司的帐户,这是为了维持一个公司的资金运转审计等方面设立的帐户。从公司账户往个人账户打款作为取现,从公司账和...


·独资公司法人责任主要是什么
       创业的时候有很多人首先考虑到的都是创办独资公司,因为独资公司并没有对于注册资金有任何的限制,但是独资公司法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就肯定也是相对的,如果只是考虑创业资金的话个人独资企业是可以优先选择的一种。有这种想法的话,就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看一下独资公司法人责任主要是什么? 一、独资公司法人责任主要是什么?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


·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
      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 现代社会,市场上竞争激烈,各种各样的外资企业相继设立,设立外资企业是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的。如果之前不是外资企业现在想要变更为外资企业的,还需要写一份申请书,那么,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这个问题。 一、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外国投资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注册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国籍、职务; (...


·自家公司与分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其总公司需要担责吗
      自家公司与分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其总公司需要担责吗 一、其他公司与分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总公司需要担责吗? 1、其他公司与分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总公司需要担责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2、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私募基金相对于公募基金而言所获得的利益相对较高,但其成立要求也更为严苛。就以其登记备案来说,不仅管理人、投资者有相对严格的要求,其注册资本更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那么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呢,又有怎么样的具体要求呢?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 1、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自行募集并...


·如何减少公司并购费用?
      如何减少公司并购费用? 公司在并购过程中会产生各种成本,支付各种费用。公司并购费用简单来说就是公司并购的间接成本。那么公司并购费用包括哪些?如何减少公司并购费用?我们整理了公司并购成本方面的相关知识,让我们通过下文做个简单了解。 一、公司并购费用包括哪些? 公司并购费用是指不直接支付给并购企业,但需要在并购过程中支付的费用。具体来说又包括如下几种费用: 1、信息费用 获取目标企业及并购企业自身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环境状况等信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