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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防卫认识错误可以减轻刑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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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想防卫认识错误可以减轻刑法吗?假想防卫可以减轻处罚首先,假想防卫的几个要素:1、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就是没有人对你实施侵害行为,也就是假设的想象的防卫而非真正的防卫。2、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防卫意图。这种防卫的意图来源于行为人主观上判断错误,如果行为人明知不法侵害并不存在,也就不会产生防卫意图,假想防卫当然也就不会发生。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一方面假想不法侵害已经到来,另一方面却不是出于防卫意图实施反击,而是意图加害对方,并导致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生,对此,应作为一种故意犯罪对待而非假想防卫。3、行为人的“防卫”行为给无辜者造成了损害。由于行为人误将他人行为视为不法侵害行为,因而作出错误的防卫反击,进而导致不应有的危害后果的产生。假想防卫行为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社会危害性,行为人并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假想防卫的刑事处罚: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造成的后果显属不当,叫“假想防卫过当”,行为人应当对过当的结果负责,可以比照防卫过当来处理。责任比第一种轻一点;3、主观条件的限制,行为人不可能预见到,所采取的手段方法也无不当之处,应属于“意外事件”;4、行为人既是假想防卫,也是提前防卫,主观过错应属“过失”。因为假想防卫属于事实认识错误,不可能成立故意犯罪。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构成假想防卫的,且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一般应均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假想防卫,一般按照过失犯罪定罪处罚,根据行为人主观过失、过错、损害结果等案件状况,来确定是否从轻、减轻处罚。假如行为人涉嫌假象范围要相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也不用太过于担心,一方面,假象防卫一般应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另一方面,如果却因不能预见的原因而造成假想防卫,可认定为意外事件,将不需要受到刑罚处罚。综合上面所说的,假想防卫同样也是会承担法律的责任,这种行为与正当防卫不同,是在自己主观的意识上而以为他人要伤害自己而做出不合法的事情,所以,在对当事人处罚的上面也会合理的给予相应的刑法,如果当事人主动认识错误,也是有从轻处罚的可能性。
  
  
  


·刑法自首情节的规定有哪些
      有的刑事律师在进行辩护的时候选择的辩护方向可能是具有法定量刑情节,如自首、立功、坦白。这些情况下虽然也是要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但却可以从轻或减轻作出处罚。那我国刑法自首情节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刑法自首情节的规定有哪些 刑法中对自首的规定自首包括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刑法第六十七条第1款规定的是一般自首,第2款规定的是特别自首(又称之为准自首)。二者的构成要件有所不同。一般自首成立的条件:一是“自动投案”;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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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纵走私罪与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走私是违反法律的,同时也会导致国家的利益受损。之所以能走私成功,也是有一些人非法帮助的,放纵走私人员入关,为此国家通过立法对走私罪进行了打击,对于放纵走私罪与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立案标准是非常严格的,处罚力度也是非常大的,但是具体的是什么样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一、放纵走私罪与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本罪与后罪的主体都可以是海关工作人员,主观上都是故意,且有明确的徇私动机,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把非法出入境行为作为合法行为予以放纵。...


·德阳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实施盗窃行为的,一般都是向通过非法的手段来占有他人的公私财物。而在具体定罪处罚的时候,需要严格考虑到盗窃所得的数额才行,同时不同地区关于盗窃罪的量刑规定也是不太一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德阳市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或者在两年内盗窃三次的,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


·拘役和坐牢有什么区别?
      拘役和坐牢有什么区别拘役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的刑罚方法。坐牢分为广义的坐牢和狭义的坐牢两种。广义的坐牢指的是犯人在监狱以及拘役所、看守所等场所内服刑。狭义的坐牢专指在监狱内服刑。由此可知,拘役和坐牢主要有以下区别:第一,二者性质不同,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坐牢是因违犯刑法的规定而遭受的不利法律后果;第二,被判处拘役可产生广义上的坐...


·怎么认定商业贿赂罪 商业贿赂罪如何处罚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达到法律认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商业贿赂行为会入罪。那么具体来说,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认定商业贿赂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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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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