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职工要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工伤职工要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30日。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来说,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但如遇企业不签字的情况,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到用人单位的工伤报告或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二、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相关单位负责在24小时内向人事处填报《职工受伤事故报告表》。2、工资科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收集伤情治疗诊断材料,填制《职工伤残鉴定表》,介绍受伤职工去指定医疗机构作病情鉴定后报处务会研究。3、必要时,拟定函件及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4、根据鉴定结果,依据相关政策办理相关事宜。处理结果报处长。5、其他有关事项本程序中未明确的,按人事工作相关程序办理。注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如不按规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直接向上述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但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有时效限制的。企业申请的应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职工个人或家属申请的,自受伤之日起1年内向上述部门提出,过了时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不会予以受理了。没有谁愿意发生工伤,但是事情一旦发生了也只能尽可能的想后续处理了,工伤申请的受理期限,要去哪里申请工伤鉴定,申请需要准备哪些证明资料等,这些都是要了解的,如果还是不了解的话,也可以直接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权益。
  
  
  


·工地上包活都是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并没有对这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按法律规定,民工直接受雇于施工企业,与施工企业是劳动关系,但实际情况是,施工企业很少与民工直接发生关系,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包工头与施工企业签定劳务合同,再由包工头与民工签定劳务合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第五条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


·如何应对劳动仲裁中的伪证
      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在举证要求上是有很多区别的。首先是对双方来说,在劳动仲裁时是可以随时提出证据的。这对双方来说虽然是一样的,但是明显的受益者是单位。因为劳动纠纷,单位在举证能力上,本来就是占优势地位的。其次,劳动仲裁中没有规定逾期举证的不当后果。与前者一样,这一点是一个事物的另一面。但是在劳动诉讼中是不同的。最高人民法院的证据规则施行之后,在法院进行诉讼,无正当理由逾期举证的,视为丧失了举证的权利。再次,劳动仲裁中没有规定伪证的后果,也...


·厦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为了证明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各个地区的政策和格式也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那么,厦门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依据有哪些呢?厦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该怎么撰写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范本,供您进行参考。 一、厦门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什么情况辞退员工不需要赔偿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


·劳动关系间接证据有哪些
      劳动关系间接证据有哪些 劳动关系间接证据有哪些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确认)、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7、其它能够...


·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合同约定期限到期,解除合同,终止合同是指合同没有到期,当事双方协商,或者是单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与相应的程序不同,合同没有到期,单位应当提前通知员工,并给予相应补偿。 一、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因出现法定的情形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情形,一方单...


·对于劳务关系怎么认定的?
      对于劳务关系怎么认定的? 一、对于劳务关系怎么认定的? 一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是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是考勤记录; 五是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1.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


·签订劳动合同中途离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我们知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常常会出现员工中途离职的现象。那么,签订劳动合同中途离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签订劳动合同中途离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辞职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如果双方协商,公司同意您不提前30天通知的除外。 2、不辞...


·辞职以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辞职以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二、老板一直找借口拖欠工资,可以报警吗通常上,老板跟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员工付出了一...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几种类型?
      对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其实法律方面没有作出很明确的规定,实际劳动合同的期限其实也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之后确定的,但一般来说单位与新入职的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都是在1-3年之间。到底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几种类型?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种类有哪些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


·建筑工程质量是什么?有哪些分类?
       我们都知道在生活中,您最注重的就是安全问题,特别是对于房子的安全问题,因为这是关乎着一家人的生命,所以必须要能抗住各种自然灾害的,那到底工程的质量要特别注意哪些呢,那就来了解一下建筑工程质量是什么?有哪些分类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建筑工程质量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二、工程质量的主要分类有哪些? 按施工过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