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赁合同房屋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租赁合同房屋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1、甲方将该房屋位于 ,甲方已取得合法出租权,现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该房屋租赁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十二个月
  
  3、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房屋每月租金 元整,网费每月 元整,水费每人每月10元,电费每度电 元整;冬季取暖季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共计四个月,乙方需在11月15日前,一次性缴纳本季取暖费,即 元整
  
  4、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安全用水用电及煤气,排除安全隐患
  
  5、乙方需在租赁期到期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是否续租,如续租,双方达成一致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不续租,到期后甲方确认房屋设施完好后一次性退还乙方押金 元整
  
  6、租赁期间,房屋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若有特殊约定则另行补充。甲方负责修缮或更换。)
  
  7、本合同一式二份,一经签订即为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但承租人按照约定全部支付租金的,应为定期租赁。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为定期租赁。之所以区分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是在于:在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在解除前应通知对方,此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原则上是不赔的,所以为了使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失,在签租赁合同的时候要慎重对待。
  
  (一)出租人的义务
  
  (1)出租人应当依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①不仅在交付时标的物有瑕疵,而且在租赁物交付后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租赁物发生瑕疵的,出租人都应负瑕疵担保责任。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部分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②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知租赁物有瑕疵的,出租人不负瑕疵担保责任。但是若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明知有瑕疵,承租人依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③出租人未对租赁物作特别保证而双方又有关于瑕疵担保责任免除的特别约定,出租人并非故意或重大过失不告知租赁物的瑕疵的,出租人可免除瑕疵担保的责任。
  
  ④即使出租人依照法律规定不负瑕疵担保责任的,在承租人因租赁物的瑕疵而受到损害时,出租人仍应赔偿承租人因租赁物瑕疵所受的损失。
  
  (3)如承租人在合同订立时,明知有权利瑕疵的出租人不负瑕疵担保的责任。比如: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时,承租人明知租赁物的所有人不是出租人的情况下,出租人是不负瑕疵担保责任的。
  
  (4)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出租人应承租人的要求应该在合理的期限内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有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但承租人不享有解除权,此处的解除权不是绝对不享有,譬如若维修不好,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就可以解除合同。
  
  (5)租赁物有税捐等负担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租人应当负担。
  
  (6)在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需要交付租赁物,出租人应返还押金或担保物。
  
  (二)承租人的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以及租赁物范围进行使用收益。
  
  (2)妥善保管租赁物。
  
  (3)对租赁物相关情况事项的通知。承租人怠于通知造成损失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数额支付租金。
  
  (5)不得随意转租和转让租赁权。
  
  (6)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对于以上承租人的义务中转租的问题我们在这里进行详细的分析:
  
  ①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此处出租人解除的合同是租赁合同,而不是承租人与转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后,依据物权请求权中的返还原物请求权向转承租人主张返还原物,转承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可向承租人主张违约责任。另外,在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转租所得收益,出租人对承租人有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
  
  ③当租赁合同已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而转租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要求转承租人交付租赁物的,转承租人应当交付,不能对抗所有人,转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需要双方在平等的原则上拟定,然后签署,若存在隐瞒、欺诈以及胁迫等情形,那么,即使该合同签署后,也可以撤销。在申请撤销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据,否则人民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案件的,这也就意味着人们的权益不能得到保障。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夫妻离婚房产怎样过户手续?
      夫妻离婚房产怎样过户手续? 1、准备离婚房产过户材料 : ①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②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③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④房产登记申请书; ⑤委托人办理过户,除了以上资料还应该携带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 2、离婚房产过户相关手续 申请人准备好过户申请材料之后,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相关流程如下: ①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正(有离婚判决书无需办理),与此同时交...


·买二手房的手续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手房相信您都不会陌生,简单讲就是被房主进行二次交易的房产。有些没有房子的人,由于经济能力的限制,可以选择买一套别人手里多余的房子,从经济性来讲,越来越多的经济不宽裕的人都会选择先买一套二手房来居住,那么买二手房的手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又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为您做一介绍。 一、买二手房需要哪些手续?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


·离婚房子过户孩子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夫妻双方之间离婚,因为生活的琐碎,或者是结婚之后,性格在对方面前完整的展现出来,所以有很多不和的事情,导致双方的感情破裂,从而通过离婚的方式解决感情的问题,离婚在法律形式上是两个人要分开的。那么离婚房子过户孩子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离婚后房产如何过户给子女 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以下三种:以售卖的方式进行办理房产过户,第二种是以赠予的方式进行办理房产过户,第三种是以继承的方式进行办理房产过户: (一)以售卖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自己...


·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
      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 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 我国有相关规定:目前,限价商品房是可以卖的。 国家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中指出,“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地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限价商品房买卖政策是怎样的 1、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


·购买二手房警惕哪些陷阱
      现实中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其实这里面都是可能会有一些陷阱的,而要是不小心落入了对方设置的陷阱中,那当事人的利益自然就会受到损害。具体说到购买二手房,您知道购买二手房警惕哪些陷阱吗?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陷阱一:定金锁定交易,反悔即侵吞。 在交易初期,买方有购房意向,中介公司则立即要求其支付“诚意金”“意向金”等,规避“定金”的法律约束,试图预先把部分佣金收入囊中,进而锁定交易。消费者在缴纳该项费用时一定要索取相关的收据或发...


·2023年房屋抵押贷款的流
      2023年房屋抵押贷款的流   房屋抵押贷款实际上是指用客户已经拥有可以上市流通的商品房屋用以抵押给银行贷款。那么房屋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流程呢?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简称房屋抵押贷款。购房者向贷款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表,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贷款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


·购房按揭贷款多长时间放款
      购房按揭贷款多长时间放款现在申请银行贷款,银行是将贷款直接放到出售方账户的,具体时间是从买卖双方交易过户后至交易中心出具他项权利证明后1-7日内放款,(注:他项权利证明和新产证同时办出。)所以大概时间是25天左右,个别银行月头不放款。纯商贷相对来说最快(因为银行拿的利息多,一般按常理必须在十个工作日之内办理,首先需要等公积金的放贷时间。纯公积金贷款理论上其实是最快的,付了首付之后最好马上去办理贷款手续(繁琐的流程谁也避免不了的);还款和...


·房产继承权和赡养义务有关系吗
      一、房产继承权和赡养义务有关系吗? 1、财产继承权与是否履行赡养义务具有一定的关系,但不是必然的关系。 2、继承人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而拒不履行的赡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这里的不分或者少分,法律上更倾向于不给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人分配遗产;如果拒不履行赡养义务,造成被继承人遭受生活困境的,应当不分;如果没有影响被继承人的生活,应当少分。 二、失去继承权的法定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协议离婚房屋过户手续怎么办?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发自愿商定离婚的一种方式,具有程序简易、便捷的优点,还可以避免离婚后原来的夫妻双方互相仇视问题。协议离婚中也会涉及到房屋的过户问题,那么协议离婚房屋过户手续究竟怎么办呢? 一、离婚后房产怎么过户?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二)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


·商品房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首先
      商品房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首先,商品房认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约定将来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签售的目的在于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的确认,买受方往往以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协议的担保。商品房买卖认购书在实践中称谓不一,如认购意向书、购房订购单、购房预订单、订购房屋协议等。其次,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房屋基本情况(含位置、面积等);价款计算;订立正式购房合同的时...


·我们知道我国的经济发展比较迅速,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国的房产已经
      我们知道我国的经济发展比较迅速,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国的房产已经成为了经济的主要力量,很多城市的房价已经远远高于人们的收入水平,导致的后果就是很多收入一般的人群无法购房,国家在积极的作出相应的措施解决,那购买安置房流程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购买安置房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1、核实身份安置房对购买者有一定的要求,所以需要对购买者的身份进行核实。购买者如果是被征收人的,要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及《选房顺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