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讼离婚需要提交几份离婚起诉书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诉讼离婚需要提交几份离婚起诉书
  
  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关键,就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必须要提交书面的离婚起诉状。那么这个离婚起诉状要几份呢?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诉讼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诉讼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资料: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6、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9、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11、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家庭暴力和对方有过错的也要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医院病例、居委会或110出警记录、邻居证言、录音录像、短信等。
  
  二、离婚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注意什么
  
  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以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帐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没有将事实书写清楚,结果长篇大论,侃侃而谈,实际上这样做于事无补。
  
  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话说只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就可以了。
  
  3、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法院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4、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以及不文明的言语。
  
  5、写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检查,不要因为不小心写上了对自己不利的话。
  
  在看完了上述内容之后,您应该也比较清楚,现在公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一般要求提交几份离婚起诉书了吧。通常是被告方一份、法院一份。而起诉的时候除了需要离婚起诉书外,还对其他的材料有要求,上文也一并作出了讲解,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夫妻中至少有一方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样才有可能启动诉讼程序,最终也才能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这个过程中就要求起诉的一方同时提交离婚起诉书,那一般诉讼离婚需要提交几份离婚起诉书才行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个人营业执照需要交税吗?
      一、个人营业执照需要交税吗?办理个体户办营业执照时不交税,经营时需依法纳税。个体工商户纳税是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件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的税款。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二、办理营业执照的程序营业执照的正副本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在实质上是没有区别的。...


·个人买卖房屋交什么税费?
      个人买卖房屋交什么税费? 近年来,随着国家调控政策的深入,二手房交易税费种类有所增加,由于市场景气度不高,二手房买卖也从原先的卖方市场,逐渐向买方市场转变。在此情况下,二手房交易税费由哪方承担,已经成为交易中存在的一大问题。那么,二手房买卖税费由谁来交?而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个人买卖房屋交什么税费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买卖税费谁由来交?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二手房交易的税费中,各项税费由哪一方承担都有相...


·弯道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是有严格的标准的,我们在进行责任划分的时候,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判断。那么,弯道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有哪些呢?我们该如何进行划分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弯道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


·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怎么处理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同时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合并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蓝牌货车超高处罚标准有哪些法律依据?
      在我国对交通的治理一直都较为严格,这是因为我国的交通安全得到强有力的保障。相关的驾驶者和运输者都应该遵循我国的交通法律法规。那蓝牌货车超高处罚标准有哪些法律依据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一、蓝牌货车超高处罚标准有哪些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刑事依据是怎样的
      发生了交通事故,许多时候是私下协商或者民事协商就解决了,但是,有时候涉及到了刑事责任,这个时候由一方就有可能负相应的刑事责任了,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刑事依据是什么呢?有什么标准吗?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 一、交通肇事罪认定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罪的性质,如何区分交通肇事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是要阐述的重点,下面,笔者想重点谈谈交通肇事罪如何认定的问题。   (一)要划清交通肇事罪与非罪的界限。 应着重把握以下两个方面:一...


·如果省内异地违章怎么交罚款
      如果省内异地违章怎么交罚款1. 本人前往当地交管部门因为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车主去之前最好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到那里后根据交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指示办理。这种处理方法是目前最常见的处理办法,其弊端是手续繁琐、过程复杂。2. 叫异地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以直接把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送给你的朋友,请朋友代办。但某些省市交管部门不接受他人代办,车主在委托朋友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3. 违...


·刑法修正案八交通部分增设危险驾驶罪是怎么规定的
      最近,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越来越多的人也开始进行关注这个话题,很多人都会对这里边新增的危险驾驶罪比较感兴趣。那么,刑法修正案八交通部分增设危险驾驶罪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刑法修正案八交通部分增设危险驾驶罪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危险驾驶罪分为追逐竞驶与醉酒驾驶两个类型。 (一)追逐竞驶。 一般来说,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


·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时限有多长
      公安交警部门只有在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鉴定后才能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因此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要花费一定时间的。那到底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时限有多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时限多长 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涉及下列期限:1、无需检验、鉴定的,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2、一般需要检验、鉴定的,33日内作出;3、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58天内作出;4、重大复杂的事故,73天内作出;如果有重新检...


·交付商品房应该要注意哪些
      交付商品房应该要注意哪些其实不管是购买期房还是现房,在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交付了房款之后,都是有一个房屋交付的过程。对于购房者而言,在交付商品房的时候,有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而不能简单的认为交付商品房就是在开发商那里拿钥匙。那到底交付商品房应该要注意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付商品房应该要注意哪些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


·好意施惠的车祸施惠人有责任吗
      好意施惠的车祸施惠人有责任吗 一、好意施惠的车祸施惠人有责任吗 好意施惠的车祸施惠人是有责任的,好意施惠是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 与法律行为不同,好意施惠的行为也是基于一定的意思而表示在外的行为,但行为人不具有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效果意思。债的关系与好意施惠关系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具有负法律上义务的意思。但在实务中,经常难以区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