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要多少钱?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起诉离婚要多少钱?
  
  1、离婚诉讼费标准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离婚诉讼费的负担
  
  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另外,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可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受理费。
  
  二、离婚请律师需要多少钱?
  
  按司法部颁布的律师收费办法规定,如果离婚不涉及财产的收费每件1000元,涉及财产的按比例加收。1万元5至万4%,5-10万3%,10-50万2%,50-100万1%,100万以上0.5% 。律师收费现在实行的是协商收费,虽各省都有律师收费标准,但是在实际执行中还是以协商为主。这是因为,无论那个标准对不同的律师都会存在过高或过低的情况。
  
  如果不涉及财产的一个案件3000元,如果有财产的按照标的的大小进行收费,不过数额可以商量。原告向法院起诉,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具体离婚过程中的费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个人情况而定,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需要交统一的费用。其中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也是影响离婚费的因素之一。如果您想具体了解,可以联系本站律师。
  
  


·婚姻双方离婚签字就可以了吗?
      婚姻双方离婚签字就可以了吗 可以了,毕竟两个人离婚前肯定都把该分的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都安排好了,写在离婚协议上了,这时只要双方都没有意见的话就可以签字了。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之后必须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是领取离婚证,才算双方离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夫妻离婚财产子女分割吗?
      随着离婚率的升高,离婚现象在现今的社会已经越来越普遍,关于离婚也是众说纷纭。离婚也不仅仅只是去民政局办理一张离婚证那样简单,离婚需要面临夫妻双方财产的清算,分割,那么很多人会问离婚财产子女分割吗?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含义?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


·离婚在什么情况下赔偿?
      离婚在什么情况下赔偿(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区别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如举行婚礼、公开自称或介绍为夫妻、以夫妻名义对外处理事务、生养小孩、申报户口、购置住房等等。对于...


·哪些情形下不可以协议离婚
      本身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是可以由当事人进行选择的,但法律中同时也规定了,一些情况下是不允许夫妻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究竟哪些情形下夫妻不可以协议离婚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已经收集好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分析解答。 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


·无效婚姻法定事由有哪些,什么情况导致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属于婚姻的一种形态,顾名思义就是指婚姻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由此当事人的利益也就不会受到法律保护。法律对无效婚姻的事由作出了规定,那究竟无效婚姻法定事由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无效婚姻法定事由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1)重婚。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坐牢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一、坐牢孩子抚养费怎么办?通常来说在有孩子的夫妻离婚的时候,都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完善的处理才可以进行离婚,当然大部分情况下是把孩子判给夫妻的某一方进行抚养另外一方需要定期的给予抚养费。坐牢期间仍然需要给孩子抚养费,通常来说由有血缘关系的其他亲属给予抚养费。协议离婚的,可以起诉要求男方支付子女抚养费;诉讼离婚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支付抚养费。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


·一、男方向女方索要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男方向女方索要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样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


·正所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有一天,大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
      正所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有一天,您发现自己的银行卡突然多出来钱的时候怎么办?通常情况下,银行的收支都会有流水,所以说当自己银行突然多钱了,而不属于自己的应该及时向银行反应。而银行卡突然多7万构成不当得利吗?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 一、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二、不当得利的分类有哪些? 不...


·重婚后又离婚还算重婚吗?
      重婚后又离婚还算重婚吗?重婚后又离婚不算重婚,因为离婚的话就属于已经解除了合法的夫妻的关系,所以并不会构成我国重婚罪,我国重婚罪的前提就是属于前一段婚姻,该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如果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不能认定为重婚罪。男方有过错,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少分。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方有妻、女方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费用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2、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


·结婚不到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结婚不到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关于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法律规定,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即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过错方应当少分,并且还有赔偿无过错方,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首先要明白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