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和作用 一、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 按设计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和作用
  
  一、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
  
  按设计阶段划分: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
  
  按专业划分:
  
  土建工程:一般土建工程预算,构筑物工程预算。
  
  给排水工程:室内工程预算,室外工程预算。
  
  采暖工程:室内采暖工程预算,室外采暖工程预算。
  
  电气工程:室内照明预算,动力配线预算,防雷接地预算。
  
  按费用内容划分:单位工程预算,单项工程预算,总概预算。
  
  二、建筑工程预算的作用
  
  由于建筑工程预算系指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的统称,因此,建筑工程预算在不同的设计或施工阶段,其编制的依据,与其所起的作用,都是不同的。但是,它们之间;也存在着共同点,即都是确定和控制拟建项目建筑工程费用的文件。
  
  (一)设计概算的作用
  
  1、它是计算和控制建设项目中建筑工程所需费用的依据
  
  2、它是编制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依据。
  
  3、它是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经济合理的论证依据。设计是第一性的,概算是第二性的。设计中的浪费或节约,通过计算工程量和各项费用,最后都会从设计核算书中反映出来。因此建设项目的各个建筑工程的设计方案设计出来后,在方案筛选、分析中,就可以利用核算中的有关指标(如平方米造价、三 大材料的计算量等)进行比较。
  
  4、它是不需编制总核算建设项目(如—个车间、一幢综合楼、—幢住宅楼等)进行招标制定标底价格的依据。
  
  5、它是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1978年原国家计委、建委和财政部联合颁发的《关于加强基本建设概、预、决算管理工作的几项规定》中指出:不论大中小型建设项目,在报请审批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同时.必须附有设计概算,没有设计核算,就不能作为完整的技术文 件。
  
  6、它是建设项目进行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下称“三算”)对比的基础。因为建筑工程概预算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它们既有着共同的作用,又有着不同的作用。因此,通过“三算”的对比分析可以考核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好坏,总结经验教训,积累技术经济资料,不断提高建设、施工管理水平。
  
  (二)施工图预算的作用
  
  1、施工图预算是设计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是控制施工图设计不突破设计概算的重要措施。
  
  2、施工图预算是编制或调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依据。
  
  3、对于实行施工招标的工程不属《清单规范》规定执行范围的,可用施工图预算作为编制标底的依据,此时它是承包企业投标报价的基础。
  
  4、对于不宜实行招标而采用施工图预算加调整价结算的工程,施工图预算可作为确定合同价款的基础或作为审查施工企业提出的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由此可见,建筑工程预算是一个十分必要且需要十分仔细的工作,它可以核算出在设计过程中的浪费,节省一些不必要的开支,对整个后面的施工奠定了重要的基础。除此之外,在预算中还有很多需要注意的是想,由不得一点马虎,


·北京工程款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
      北京工程款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 近来北京工程款纠纷频发,因工程款而产生的纠纷叫叫作工程款纠纷,工程款纠纷是典型的民事经济纠纷。但因其专业性较强,涉及金额也比较大,所以纠纷方一般都会选择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这样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您很关心北京工程款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 北京工程款纠纷案件一般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 一、代理北京工程款纠纷一审案件 1、代理费 (1)计件收费标准。 每件收费3000...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


·劳动合同解聘赔偿算法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解聘赔偿算法是怎样的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您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您一个月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分为劳动者过错和用人单位过错两种情况。 劳动者存在过错的情形是: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怎么书写
      个人与公司构成劳动关系的一个关键性的因素就是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一个法律性的文件。那么如果公司想要和某个个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是和某个合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 概念: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


·公司以违反规章制度开除员工要经过什么程序
      公司以违反规章制度开除员工要经过什么程序 按规定,发现员工有过错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过,有些不正规的公司,为减少公司的财政负担,或是想获取其他利益,便找个借口开除员工。为避免承担经济补偿,又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开除员工。不过,以违反规章为由开除员工需要遵守一定程序。 实践中,公司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开除员工时要遵守以下程序: 1、弄清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事实,比如员工违反劳动纪律,上班期间开小差等,并要为此收集证...


·对于正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而言,此时正是脆弱的时候,而要是单位
      对于正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而言,此时正是脆弱的时候,而要是单位因此将其辞退的话,无疑会给其身心、生活造成重大影响。为了让女职工安心的生产、哺乳子女。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对辞退哺乳期女职工做出了规定,那到底哺乳期女职工可以被辞退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哺乳期女职工可以被辞退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依...


·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开除员工
      单位若想开除员工的话,其实也就是与员工之间解除劳动关系,但出于对员工利益的保护,避免单位随意开除员工,我国相关法律中也是对单位开除做出了情形规定的,只有在符合规定情形下单位才能开除。那具体而言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开除员工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开除员工 单位以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等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要达到一定程度才可以,或者是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或者是单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的。开除是解除被处分人与行政机关人事关系的...


·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而且按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那么公司必须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如果公司拒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主要依据如下: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


·关于新刑事诉讼法聘请律师有什么要注意?
      时代在进步,而法律作为保护人民的武器,也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进步,尤其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法和与之相关的刑事诉讼法,而刑事诉讼法在近几年也经历了修改,修改之后的刑事诉讼法相比于前者,更为完善了刑事诉讼法的职能,那么当出台新刑事诉讼法聘请律师有需要注意什么呢? 术业有专攻,首先要了解各类律师的工作职责与工作范围: (一)担任法律顾问,应当为聘请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协助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


·工伤死亡公司要赔钱吗?
      工伤死亡公司必须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领取工伤保险基金的丧葬补助金、扶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作死亡补助金:丧葬补贴:6个月统筹区域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 扶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职工因工死亡、不能工作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标准是: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每月10%,孤儿一人每月。经批准的被扶养亲属的抚恤金总额,不得高于因工作死亡的职工...


·雇佣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在实际生活中随着《劳动法》的普及,很多人都有一些疑惑,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是一样吗?其实这两者还真有区别,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有很多相似之处,在实践中很容易混淆。那么雇佣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吗?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有什么区别? 一、雇佣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劳动法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在经济上居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根据规范目的,劳动法的规定不能适用于民法上的雇佣合同。雇佣关系虽然不受劳动合同法的规制与调整,但是也应当要签订劳务合同,以利于明确权利义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