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首次购房证明范本是什么样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我们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开发商一般会要求我们出具一份首次购房证明。通过这个证明我们可以享受到首次购房的相关优惠。那么首次购房证明范本长什么样的?首次购房证明如何开?我们就这些知识整理了如下内容,让我们往下阅读。
  
  首次购房证明
  
  姓名
  
  身份号码
  
  户籍为
  
  本人第一次购买房产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公章)
  
  二、首次购房证明怎么开?
  
  1、首次购房查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
  
  2、申请人应如实申报相关情况,虚报、瞒报的,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3、网上签订合同的,凭购房合同(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4、拍卖等其他方式购房的,凭相关购房证明文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5、购房人现名下有与父母共同购买的住房的,申请时还应出具户籍等相关证明。
  
  三、首次购房优惠政策有什么?
  
  1、若购房者首次购买面积小雨90平米的普通住宅,便可以享受契税利率1%的优惠;
  
  2、首次购房可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3、首次购房并且申请贷款的购房者,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首付款比例可下降为20%。
  
  4、若购房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购房的购房者可将公积金贷款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
  
  5、若购房者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可以免征营业税。
  
  6、免收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住房登记费和房产转让手续费。
  
  四、有房的购房者是否符合首次购房?
  
  若购房者有房,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被认定符合首次购房条件:
  
  1、已购买的住房属于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房或通过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
  
  2、通过继承析产、赠与方式获得的住房;
  
  3、自建房;
  
  4、其他非通过市场买卖方式获得的住房;
  
  5、属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可以出具首次购房证明。
  
  现在国家对居民首次购房有税费方面的减免政策,所以如果我们是首次购房,一定记着去开一个首次购房证明,具体内容可以参考上文中的首次购房证明范本。证明开好后记着要让证明单位盖章确认,这样才能成为有效的凭证


·房屋安全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房屋安全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2016年12月1日,新修订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以下简称《危标》)将正式施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最初制订于1986年。作为我国房屋危险性鉴定领域的第一部技术标准,其发布实施至今已近30年。为适应危险房屋鉴定的发展和需要,在总结多年来的工程鉴定实践和科研成果的基础上,并参考有关资料,对原标准进行了全面修订。这次《危标》的修订,是根据“五年一小修,十年一大修”的原则进行的。自2012年起,经过多次研讨,历时五...


·一、农村房屋财产分配问题怎么处理?
      一、农村房屋财产分配问题怎么处理?农村房屋财产分配应当根据房屋所有者的意见来处理,《物权》规定: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的权利,即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的介入。父母健在拆迁赔偿款是父母的财产,赔偿款属于他们所有,你父母健在。在父母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具体怎么分配由父母决定,包括所有权。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理应由父母所有,依法享有占有、使用。但是如果父母不在了,赔偿款作为...


·哪些情况可能拿不到房产证?
      哪些情况可能拿不到房产证? 一、哪些情况可能拿不到房产证? 1、开发商已无资质 一般来说,如果开发商本身已经失去办理楼盘产权的资格,自然也无法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具体而言,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楼盘的大确权;楼盘被法院查封;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或者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再或者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等。 2、遇到一房两卖的黑心开发商 如果是购买小开发商的房子,可...


·房贷逾期还款有哪些后果?
      1、产生相应的罚息和滞纳金虽然说购房者出现房贷逾期还款的情况是有原因的,但是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银行都会打电话来催收,提醒借款人还款,而且只要逾期还款了就会产生罚息。不同贷款银行的罚息力度各不相同,基本上都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30%-50%。2、个人征信受损一旦发生房贷逾期还款的情况,那么购房者的个人征信就会受损,银行会看到贷款人的征信情况,如果是比较严格的银行,即便只逾期了一天,银行也会把逾期情况录入央行的征信系统,逾期记录一旦...


·租赁合同房屋
      租赁合同房屋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1、甲方将该房屋位于 ,甲方已取得合法出租权,现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该房屋租赁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十二个月 3、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房屋每月租金 元整,网费每月 元整,水费每人每月10元,电费每度电 元整;冬季取暖季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共计四个月,乙方需在11月15日前,一次性缴纳本季取暖费,...


·房屋买卖协议有效期是多久?
      房屋买卖协议有效期是多久? 合同没有有效期。要么继续交易,直至交易结束,要么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撤销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失效的情形: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


·租房合同中需要写明哪些内容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2、房屋状况: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房屋,房屋的特定化要通过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装修设施及状况等休现。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是指出租人将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的期限。我国法律规定租赁期...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要满足什么条件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要满足什么条件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二、没有取得许可证就预售商品房的处罚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将处以不同等级的处罚:1、销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价...


·父亲死了留有遗嘱房子怎么继承?
      父亲死了留有遗嘱房子怎么继承?1、这个要看父母生前有没有立下遗嘱,对财产进行分配,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自己可以跟其他继承人协商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产生遗产纠纷,则可走法定程序来继承父母遗产,具体能分到父母多少遗产,这个要根据法院判决以及认定了。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专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父母去世房子继承收费规定是什么?
      父母去世房子继承收费规定是什么?子女以继承的方式获得父母的房屋,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继承公证费是按照评估价梯度执行:1、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3、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4、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


·起诉离婚房子归孩子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当今社会,结婚的多,离婚的也不少,更是在有孩子的情况下离婚,于是越来越多的夫妻在离婚中协议将共有房产给孩子。当房子给了孩子后,有人觉得麻烦或者没有时间去办理过户,在这种情况下,今后一方反悔,不再愿意把房子留给孩子,那么出现这种状况后,起诉离婚房子归孩子是否还具有有法律效力。根据分析: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归子女”没有法律效力,其理由如下:第一,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