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起诉离婚具备的条件都?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起诉离婚具备的条件都有哪些诉讼离婚的条件,主要在《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另外,婚姻法解释中的其他情形归纳为: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如一方重婚、非法同居;有的违背婚姻目的,如一方有生理缺陷、下落不明;有的属于根本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情形,如草率结婚;有的则成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诱因,如虐待、遗弃或有赌博等恶习;而有的则是夫妻感情不和的事实证明,如夫妻长期分居。二、离婚后能否再提起财产诉讼一般情况下,既然已经离婚,双方应已经解决了包括财产在内的一切问题,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离婚后财产纠纷仍然是离婚后双方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作出的,其中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诉讼离婚后,当事人财产问题反悔时是不可以提起诉讼的,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已无诉权,当事人不得再次提起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进行分割的诉讼,而只能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的财产,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以提起诉讼。夫妻中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利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依法受理了案件之后,还要看是否满足诉讼离婚的标准,如果不满足这个时候虽然受理了案件,最终调解无效,也是不会准许夫妻离婚。当然一审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会有一个上诉期,在上诉期结束之后,双方才能正式解除婚姻关系。
  
  
  


·婚前公证离婚财产归属?
      婚前公证离婚财产归属有哪些情况主要看公证时约定的婚前财产的归属。如果公证时约定的婚前财产归各自个人所有,那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公证时将婚前一方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约定为另一方所有,那该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为另一方所有;如果公证时将婚前一方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


·抚养费要支付多久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
      抚养费要支付多久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义务?
      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义务? 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义务? 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夫妻一方不得妨碍另一方平等的享有对共同财产的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处分权。夫妻对共同财产要共同负担一些义务,主要包括: 家庭生活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共同财产不足负担时,夫妻各自以个人财产或以提供家务等方式负担。家庭生活费用的范围主要包括: (1)维持婚姻共同生活的费用; (2)抚育子女的费用; (3)家庭成员...


·新婚姻法抚养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新婚姻法抚养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新婚姻法抚养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


·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少彩礼返还数额
      要是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首先必须要满足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法定情形才可以,否则的话也是不能主张彩礼返还的。而具体返还彩礼的数额,在一些情况下也是会减少的。那到底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少彩礼返还数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少彩礼返还数额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的,返还彩礼的数额可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嫁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下的,返还彩礼的数额可酌情减少; 3、男女双方未办理婚...


·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区别是什么
      国家补偿和国家赔偿在当前社会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虽然两者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在法律层面上的差别是非常大的,不过至今还有许多人分不清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之间的区别,在一些必要的时候如果区分不开的话,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一定的影响。那具体来说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区别是什么呢? 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区别: 1、两者发生的基础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以违法为前提;国家补偿由国家的合法行为引起,不以违法为前提。2、两者性质不...


·夫妻分居协议书该怎么写
      夫妻在感情不和的情况下,可以先分开一段时间双方冷静一下,这样也能想清楚之后的路该怎么走,婚姻关系是否还有必要继续下去。而在分居的时候为了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最好是签订协议,那这个夫妻分居协议该怎么写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夫妻分居协议? 所谓分居协议书,是指夫妻双方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就终止夫妻同居义务所达成的书面协议。 二、写夫妻分居协议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格式是怎样的?
      一、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格式是怎样的?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格式具体如下: 1、首部。 (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合同(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 (2)当事人身分的基本情况。 2、正文。 (1)分产的原因。 (2)具体分配方案。 3、尾部。 立约人、见证人分别签字、盖章,并注明立约的时间。 二、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 立约人: 男方:(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 女方:(性别、...


·女方提出离婚应该退彩礼钱吗?
      女方提出离婚应该退彩礼钱吗如果有如下情形,离婚时女方需要返还男方的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百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度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知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道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彩礼由谁来返还实践中,由于彩...


·一,老年婚姻分割财产的规定?
      一,老年婚姻分割财产的规定有哪些1、老年人再婚时,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有约定的,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处理。2、老年人婚前财产及夫妻婚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仍归各自所有。3、老年人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即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到离婚时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这一期间内,一方或双方取得的财产。4、老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根据我国《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


·根据法律的规定离婚了孩子户口怎么迁?
      根据法律的规定离婚了孩子户口怎么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办?请看以下几点: (一)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二) 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三) 如果小孩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办理户口的迁移; (四) 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派出所办理即可;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迁出户口一方,如有落脚点可把户口迁到落脚点处,如果没有落脚点,可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