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工的工伤待遇能不能放弃?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职工的工伤待遇能不能放弃?不能,职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遭受工伤事故伤害,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放弃工伤保险待遇,既显失公平又违反法律规定,排除劳动者权利,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可以反悔,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国家工伤保险法律政策具体规定待遇项目的标准,就是为了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因此,尽管双方私下达成了协议,并且签字同意,但是在没有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情形下,不清楚自己应得的工伤待遇,根据此协议获得的工伤待遇与依法应得的工伤待遇相差甚远,显失公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可以请求撤销。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工伤赔偿私了协议无效:1、在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前,就对是否认定工伤和劳动能力等级做出协议的;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2、甚至是在用人单位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况下签订的,违背了劳动者真实意思表示的;3、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事故的管理制度,而且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哪些工伤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2、辅助器具配置费;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伤残津贴;5、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6、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综上所述,职工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社保关系随着形成,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是硬性规定。发生工伤事故,职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一点谁也不能剥夺。当然,即使是职工自愿放弃,也是不成立的。单位更不能要求职工签署放弃工伤保险待遇协议,这是违法行为。
  
  
  


·劳动诉讼中易败诉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诉讼中易败诉的情形有哪些即使当事人占着理,但实际起诉到法院的时候,可能会因为自己不懂法,而导致本身赢面很大的官司,最后以自己的败诉收场。在劳动诉讼中败诉的情况是很常见的,那究竟劳动诉讼中易败诉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故意不签合同 一些劳动者故意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企图索要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但事实上,由于员工本人原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存在主观恶意和过错,则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


·公司辞退员工诬陷员工应该如何维权
      公司辞退员工诬陷员工应该如何维权?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工伤左手食指骨折算不算轻伤?
      工伤左手食指骨折算不算轻伤?根据实际而定,一处骨折就是轻微伤,两处骨折有可能是轻伤,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二、赔偿标准在轻伤害案件中,法律对伤害赔偿的标准并没有具体规定,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怎么办理社保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怎么办理社保吗?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要注意,必须获得经济补偿,还有失业金补贴。 办理手续手续后,要拿到离职证明、社保手册、医疗保险缴纳单,然后,先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注册失业;才能到人社局办理社保转接,就可以自己缴纳社保费用。 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配合办理档案社保等迁移手续,有新工作单位的,可以将档案社保等转移至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一般当地人才市场会提供暂时接收的手续,可以咨询一下。入职...


·员工无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无合同被辞退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工资并且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是指什么,处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是指什么,处理的程序是怎样的?随着经济飞速发展,建筑工程项目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着,不断革新改良。在这个过程中却难免因为各方面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问题的发生。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一旦发生,就很可能造成其他方面的损失发生。为了尽可能避免这种问题以及在问题发生时正确处理,下面我们为您解释了一下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具体什么,其处理程序和原则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具体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


·一、保险对误工费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一、保险对误工费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部分,单位未扣工资的,不赔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


·员工职业病可以报工伤吗?
      员工职业病可以报工伤吗?职业病可以申请工伤。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现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据此,《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患职业病”是指工伤保险条例覆盖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只有《工伤保险条例》覆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患职业病的,才能认定为工伤,才能享受...


·工程纠纷协议书怎么写
      工程纠纷协议书怎么写建筑工程由于涉及事项非常多,所以因工程引起的纠纷不在少数。为了减少双方不必要的麻烦会优先选择进行协议解决,此时就涉及到一个工程纠纷协议书,那么我们在协商的时候,工程纠纷协议书应该怎么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工程纠纷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原甲乙双方的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书:1、甲方同意...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辞退试用期员工吗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辞退试用期员工吗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


·诚如我们所知劳动者在正式入职前必须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只
      诚如我们所知劳动者在正式入职前必须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只有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后其各项行为才受法律保护,如果要变更或终止劳动关系才会有据可循。但是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仍有诸多问题存在,如原单位没解除劳动关系能入职新公司吗?下面就由我们针对此问题展开介绍,看完介绍后您自会有答案。 一、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能否入职新公司 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事先告知新单位知晓。否则,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