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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的刑事处罚是怎样的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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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驾的刑事处罚是怎样的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说,如果达到醉酒程度,就是刑事犯罪,构成危险驾驶罪,要追究刑事责任。一般判处1-6个月以内的拘役。二、醉驾一定会判刑吗?《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其中驾驶车辆人员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才是属于醉酒驾驶。所以只要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规定的数值,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就构成了危险驾驶罪,这样一般是会被判处一至两个月内的拘役。但是在2017年5月1日起试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第一条中第三款对于最新醉驾的规定,如果醉酒驾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属于显著轻微情形的只有6种,分别是挪动车位、救治病人、在车上睡觉休息、隔时醉驾、车子尚未驶出以及被醉驾追尾。主要涉及其六种情形才不会被判刑。其实在现实中很多人都对于法律的相关知识是比较欠缺的,所以就会有很多人并不清楚我国对于醉驾的具体规定,也甚至会有人把我国对于酒驾的处罚误认为是对于醉驾的处罚。其不然醉驾和酒驾是不一样的,两者不仅在标准、处罚上等有所不同。其醉驾驾驶的危害性远远大于了饮酒驾驶的危害。关于醉驾,一开始我国规定只要实施了这样的行为,那么就按照危险驾驶罪来定罪处罚。但是在之后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对于那种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予定罪处罚。而要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销售假药犯罪与一般违法的区别是什么
      销售假药犯罪与一般违法的区别是什么?1、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一般违法,情节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而销售假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受刑罚处罚。2、处罚的方法不同。一般违法,民事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行为要受行政制裁,而销售假药犯罪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二、生产销售假药会受到什么处罚?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


·在我国关于盗窃罪是结果犯吗
      结果犯这是属于一种比较抽象的刑法理论了,简单一点理解结果犯就是当事人实施的这种行为和造成的危害结果之间是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的。一般,盗窃罪当中的大多数受害者是不会去主动关注在我国关于盗窃罪是结果犯吗这个问题的,但实际上根据盗窃罪的实施手段和造成的后果,盗窃罪确实是属于结果犯。 一、在我国关于盗窃罪是结果犯吗? 盗窃犯罪属于结果犯 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


·关于确定四川省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诈骗的这种犯罪行为的整个犯罪过程是非常特殊的,因为受害者跟犯罪嫌疑人甚至都是在非常愉悦的气氛下达成的交易跟合作,而且大多数的诈骗罪的案件其实都是因为受害者个人的防范意识实在太差了。在四川省目前公安机关就破获了一起较大的诈骗案件。所以我们就顺便来了解一下关于确定四川省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确定四川省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四川省诈骗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2011年最新版) 通知规定,诈...


·组织卖淫罪从犯怎么处罚?
      组织卖淫罪从犯怎么处罚?组织卖淫罪的从犯,可以比照主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织卖淫罪是一个重罪,其量刑的起点刑就是五年以上。在司法实践中,组织卖淫罪的从犯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特别容易混淆,如果是在卖淫场所工作的人员没有与组织卖淫者或者雇佣人形成组织卖淫的共同故意,也没有从组织卖淫活动中分红。仅仅是按照老板的安排,从事保卫、保洁、保障等服务性工作,并只是从老板哪里领取固定工资的,一般按照协助组织卖淫罪定罪。二、组织卖淫罪的从犯的认定刑法第三百五十...


·犯挪用资金罪怎么进行处罚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不同,但这也是属于特殊主体构成的犯罪。当然了,实践中不同的行为人构成的罪名不同,那么具体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那要是认定犯挪用资金罪的话,此时应该如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呢?我们马上为你解答个问题。 一、犯挪用资金罪怎么进行处罚 根据《刑法》第272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


·关于我国的犯罪未遂有哪几种
      关于犯罪未遂有哪几种我国刑法理论一般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以及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1、根据犯罪行为是否实行终了,可以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所谓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要件的行为,并且自认为已经将实现犯罪意图所必需的全部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达到既遂状态的犯罪未遂形态。所谓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


·《刑法修正案九》受贿较大 巨大 特别巨大如何界定?
      在当今社会您对于贪污受贿深恶痛绝,中央政府对于贪污的处置也是十分严厉的。随着新《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对贪污贿赂犯罪相关条文的修改与完善也是让很多人注意的。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受贿较大,巨大,特别巨大如何界定?下面,就让我们向您介绍下相关内容。 2016年4月18日起开始实施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贪污、受贿罪的相关量刑数额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1、受贿罪数额较大标准,30000元-200000元 ...


·绑架罪判死刑情形有哪些
      绑架行为属于严重的暴力行为,因此我国法律中对绑架罪的处罚最高是死刑,直接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权。但并不是说只有一有绑架行为就要判处死刑。那么能够对绑架罪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以下是具体介绍。 以下情况下会判死刑: 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 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绑架人的绑架行为与被绑架人的死亡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行为人对该死亡主观上至少有过失的罪过,如果被绑架人的死亡与绑架行为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该死亡对于行为人而言是意外事件。如,被害人...


·寻衅滋事得到对方谅解还会被判刑吗?
      寻衅滋事得到对方谅解还会被判刑吗? 寻衅滋事是指肇事者由于个人原因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者肆意损害公共设施,造成了及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的行为。肇事者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情节严重者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但是,如果寻衅滋事得到对方谅解,还会被判刑吗?我们根据最新司法解释整理资料如下: 是否会判刑要根据对方受到伤害的情况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而决定,具体法律条文如下: 寻衅滋事罪的最新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追诉标准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追诉标准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


·绑架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以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可能触犯绑架罪。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行为一般都发生在向第三人索财之前。只要实施了绑架行为,不管是否勒索到财物,都是犯罪既遂。即便是绑架人质后未索财而将人质释放,也构成绑架罪既遂。绑架犯罪的犯罪常见的有以下行为:1、使用暴力手段绑架他人的行为;2、使用胁迫手段绑架他人的行为;3、使用麻醉手段绑架他人的行为;4、欺骗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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