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法官判决夫妻离婚最重要的依据就是能够认定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否则的话就不能判决夫妻离婚。因此,实践中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是很重要的,那到底怎样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怎样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二、如何认定夫妻感情没有破裂
  
  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司法审判来说是一道模糊的算术题。法律文件确立的认定感情标准,在理论上看似简单明了,实际上较难操作。
  
  由此引发了观点的碰撞。有人认为,判决“不准离婚”可能造成夫妻双方新的矛盾。有人则认为,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即对离婚自由的限制不是盲目的,这种限制有利于保护婚姻家庭中弱者的利益,有利于子女抚育和健康成长。孰是孰非很难定论,而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摆脱“不准离婚”背后的尴尬。
  
  如何认定“感情没有破裂”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可以发现,法律虽对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明文规定,但从该款内容的应有之义中可以推断出其包含的实质性内容,即如果感情尚未破裂,经调解无效,可以判决不准离婚。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司法审判来说是一道模糊的算术题。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法学界给出了一条判断标准线:要求法官对夫妻二人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和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作综合分析认定。
  
  这些被法律文件确立的认定感情标准,在理论上看似简单明了,实际上很难操作。首先,当事人几乎都很少能拿出确实和充分的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其次,感情是个瞬息都会改变的东西,如何用逻辑推理验知这样的过程,是一个难题。
  
  感情作为人体机能的心理活动,感觉占了主要部分,法官直观见到的是一方坚持离婚,但常常又不能作为判断感情好坏的依据。而且,感情是个很个体的东西,很难用一般的标准去判断。法官用自己的心理机制判定当事人的感情得失多寡,准确度不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举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14种情形。这还无法涵盖夫妻间的所有感情内容,法官对“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随意性较大,往往会出现不同的法官对相同的离婚案件有不同判决结果的现象。
  
  从离婚诉讼的本质讲,法律所调整的对象是作为社会关系之一的夫妻关系或婚姻关系,而不是感情关系,因为离婚的原因很多,除了感情方面之外,还有性生活、物质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的因素,现实中许多夫妻离婚并不是感情破裂的结果。
  
  要是不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话,那么法官是不能判决夫妻离婚的,否则的话就属于违法判决。实践中,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此时建议当事人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


·结婚多少年就可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结婚多少年就可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法律是充分尊重和保护婚姻双方当事人的婚前财产安全,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在婚内重新对财产进行了...


·一、妻子离家不给抚养费是否违反刑法?
      一、妻子离家不给抚养费是否违反刑法?不会。我国《婚姻法》第48条明文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可见,不给子女抚养费不至于坐牢,但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


·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婚姻法是针对夫妻双方的共同利益和各自利益而制定的,其中也包括了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一般来说,夫妻离婚之后子女是随父还是随母生活,是由法院的最终判决来决定的。那么你知道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是怎么规定的吗?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来看一下吧。 一、关于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新法是怎么规定的? 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新法是怎么规定的?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


·最新刑法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刑法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最新《刑法》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如果婚姻生活不够愉快
      如果婚姻生活不够愉快,或者出现了不可避免的裂痕,那么离婚可能也是一个对双方都不错的选择。但是协议离婚是需要一定的程序的。要想进行协议离婚,丈夫与妻子都需要递交相关的证件或者材料,然后婚姻登记员需要检查和检验递交上来的证件与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然后会再一次问夫妻双方是否真的要离婚,填写好离婚所需要的材料后将会为双方颁发离婚证。全程不需要当地法院,只要夫妻双方对离婚的问题达成一致的决定与意愿后,把关于离婚的协议书签订完成便可以领到离婚证。但...


·婚外情生子算是重婚吗?2023
      婚外情生子算是重婚吗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是,构成重婚罪;否则,就不构成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


·最新婚姻法 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最新婚姻法 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涉及面广、内容详实,适用范围涵盖到婚姻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婚姻关系建立初始至婚姻关系结束,上至父母老人扶养、遗产继承,下至子女抚养、权益保护等,同时,婚姻法在实施过程中与其他法律一样,也存在一个边执行、边完善、边充实的过程,那么,最新婚姻法 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


·夫妻离婚给多少抚养费好?
      夫妻离婚给多少抚养费好?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


·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
      现实中经常出现离婚夫妻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甚至还有为此而对薄公堂的时候。那就孩子抚养权起诉到法院的话,此时法院该如何对孩子抚养权做出判定呢?相信很多人都太清楚,对此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 一、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


·夫妻离婚拒绝付抚养费吗?
      孩子抚养费是夫妻离婚时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同时也是必须要处理的问题,毕竟父母对孩子都有抚养义务。而在夫妻离婚的情形,一方实际抚养子女的,那需要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不过夫妻离婚拒绝付抚养费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拒绝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


·小孩抚养权去哪里办理,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在离婚时,双方需要救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在协商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书,办理户口手续,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为孩子的户主。在离婚后,若发生孩子抚养权的变更的,小孩抚养权去哪里办理?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小孩抚养权去哪里办理? 派出所办手续,将户口转移过去。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