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合法权益在先取得的范围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所谓在先取得,是指该权利产生之日早于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对于著作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或者装潢的使用权等自动产生的知识产权而言,作品产生之日即为权利取得之日;而商标权,企业名称权等必须经批准授权才能产生的知识产权,其批准授权之日即为权利取得之日;对外观设计专利而言,自专利被授予之日即为权利取得之日,如果外观设计专利被授予,虽然该外观设计取得了专利权,但是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其与他人在先取得的专利合法权益相冲突,可申请宣告该专利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依据该规定的外观设计的特点,与外观设计产生专利在先取得权利的冲突应当设定在以下范围内:一、商标权;二、著作权;三、企业名称权;四、知名商品特有包装或者装潢适用权;五、肖像权等。

    发生外观设计专利与知识产权的在先取得权利纠纷,主要是专利授权与知识产权授权的单位不同,在授权时未作在先权利审查所致。因此,发生在先取得权利纠纷时,当事人应当向侵权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复审的文件要求
       申请人对专利申请驳回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申请人请求复审,应当提交规定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请求书应详细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复...


·专利申请的复审
      专利申请的复审,指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请求,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查,认为不符合申请专利的要求,符合驳回的条件,驳回申请人的专利申请请求,申请人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决定,向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的复审请求。

    专利复审委员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申请人在收到驳回专利申请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可提出复审请求,并附相关证据。


·专利申请的初审
      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收到申请人递交的文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要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依专利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两条规定的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的目的是看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及下列各项的要求:

    一、发明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


·发明专利申请初审的内容
      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下列审查:

    一、明显符合专利法下列规定:

    1、第五条: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2、第二十五条: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初步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初步审查是审查专利申请是否具备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审查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内容。”上述规定明确了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公告之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要依法对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专利权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并公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话细则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公告的专利无效。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由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公告。

    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应递交书面...


·发明专利予以驳回的情形
      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审查,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是指:

    一、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二、申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二十一条第二款的...


·对复审请求应进行哪些形式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专利申请人的复审请求后,首先应对申请人的复审请求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查申请人提出复审请求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的法定期间;...


·专利宣告无效请求书的制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申请人申请宣告该专利无效,应当向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专利无效的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宣告专利无效的请求书由申请人制作,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各一式两份,请求书应结合提交的...


·专利权宣告无效请求的理由
      专利权无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下列要求:

    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的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


·专利合法权益在先取得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所谓在先取得,是指该权利产生之日早于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对于著作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或者装潢的使用权等自动产生的知识产权而言,作品产生之日即为权利取得之日;而商标权,企业名称权等必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