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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赔偿的三种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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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确定了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三种计算方法:

    一、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因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使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销售量下降,其销售量减少的总数×每件专利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即为专利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二、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侵权人从每件侵权产品(假手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获得的利润×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即为侵权人所得的全部利润;

    三、以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以上三种计算方法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的不同情况选择使用。


·律师办理专利法律事务指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专利非诉讼法律业务

第三章  专利民事诉讼法律业务

第四章  与行政机关有关的专利法律业务

第一节专利行政调解及查处

第二节专利行政诉讼法律业务

第三节专利海关备案及保护法律业务

第五章 &nb...


·专利权保全的期限
      专利权保全的期限,是指对专利权保全的具体时间。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一次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期限届满仍需继续保全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之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继续保全协助执行通知书。

    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出,对专利权保全的时间规定有以下两层含义:

    一、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一次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计算的起始时间为国务院专利...


·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二)
        专利侵权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地域管辖问题的通知》中对专利侵权纠纷的地域管辖明确具体规定如下:

    一、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使用;销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由产品制造地的人民法院管...


·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的行为
      下列行为,是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和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

    一、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二、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

    三、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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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诺销售的含义及因此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
       所谓许诺销售,是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的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许诺销售是单方的意思表示,这种单方意思表示与要约不同,第一,可以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作出;第二,内容不需要具体明确;第三,一经作出即已成立,不能撤回或撤销。在新修改的《专利法》中,将许诺销售列为侵犯专利的行为。因此,许诺销售行为也不同于要约邀请,因为其具有法律独立性。
    对因许诺销售...


·法院不受理因对撤消请求复审决定不服而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中指出,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于二OO一年七月一日以后作出的关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撤销请求复审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解释,是基于当事人提出的撤销请求审查决定和复审决定都是依照修改前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作出的,根据修改前的专利未能及其实施...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下列行为,行为人构成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注上他人的专利号;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


·被告请求宣告专利无效,法院是否应中止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中止诉讼:

    一、原告出具的检索报告未发现导致实用新型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的技术文献的。原告就被告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提起诉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检索报告,...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在哪级法院诉讼
      第一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一、不服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驳回布图设计登记申请复议的案件;
    二、不服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撤销布图设计申请决定的案件;
    三、不服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


·诉讼时原告仍可请求停止侵权行为
       当事人在诉讼前没有提出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在诉讼时,仍可提出先行停止侵权行为的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当事人有权在诉前提请人民法院采取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措施和在诉讼中请求人民法院先予裁定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是选择在诉前提出还是在诉讼时提出,是当事人的权利,当事人依据案件的情况作出选择。如果当事人在诉讼前没有提起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并不等于当事人失去了再次提出的...


·申请诉前停止侵权应提供担保
       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停止侵权的请求状,申请人提交请求状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申请人没有提供担保,或者在人民法院要求的期间内未能提供担保的,申请诉前停止侵权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人民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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