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合伙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公司合伙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合伙合同范本
  
  甲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组织名称 、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条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 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督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年度经营成本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岗位职责;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7、管理合伙组织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2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公司合伙合同范本。合伙协议的每个条款都应由合伙人共同协商制定,在协议中,要对合伙经营公司的经营项目、出资比例、利益分配等进行详细的约定,各方应在合同中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对于违约责任也应该进行说明。合伙经营公司涉及的事项较为复杂,各合伙人应对协议条款进行严格的拟定。
  
  
  
  
  


·公司股东转股需缴纳印花税吗?
      公司股东转股需缴纳印花税吗?公司股东转股需缴纳印花税,一般企业之间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适用税率按...


·试用期内企业存在哪些风险
      如果你觉得试用期内,就只是企业剥削劳动者的话,那就错了。在试用期内,企业也是要承担一些风险的。那到底试用期内企业存在哪些风险呢?而在试用期内,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内企业存在哪些风险 1、试用期结束签订劳动合同 风险: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试用期的期限随意约定 风险:超过法律规定期限的,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


·个人独资企业股权质押怎么办理
      个人独资企业股权质押怎么办理 一、个人独资企业股权质押怎么办理 独资企业备案股权质押流程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工商行...


·股权投资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股权投资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一、股权投资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1、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注册资本>=500万元;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2、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3、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 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


·注册公司法人的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们注册公司的目的当然是要服务于当今的资本市场,在注册公司之初很多问题很有可能会因为我们自身不懂所以会造成一些非常麻烦的局面。其实民间注册公司法人最重要的目的当然就是要盈利,对于注册公司法人的这件事情有人比较关注的是注册公司法人的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注册公司法人的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诉讼中部分公司法争议问题的裁判要旨是什么?
      诉讼中部分公司法争议问题的裁判要旨是什么?我国公司法自成立以来,经过了多次修改,更大程度的满足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突出了公司章程制度的作用,完善了公司地治理结构。但是公司诉讼中仍存在很多争议问题,那么,在诉讼中对于部分公司法争议问题的裁判要旨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裁判要旨,供您参考使用。 一、转让方是否享有《合同法》第167条规定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项下的法定解除权 裁判要旨: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分期支付转让价款过程中,...


·公司的实收资本超注册资本20%可以吗?
      公司的实收资本超注册资本20%可以吗? 一、公司的实收资本超注册资本20%可以吗? 是可以的,因为公司的实收资本就是公司的股东实际投资的资本总额,一般是与注册资本相等的,但是也可以多于注册资本额。 二、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的区别是什么? (一)金额上一致,但是两个概念 注册资本是工商管理的术语,是法律上对公司注册的登记要求,而实收资本则是企业在实际业务中遵循法律规定对企业的投入,二者是投资合同、公司章程的法律规定,是一件事务的不...


·律师解读《公司法解释三》
      律师解读《公司法解释三》 第十一条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 (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二)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三)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四)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股权出资不符合前款第(一)、(二)、(三)项的规定,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该出资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公司在成立之初必须要有一定的注册资本,如果没有注册资本的话,那么就意味着公司没有一些实际的资金,所以对于公司的经营活动也无法运作,当然,国家公司法律对于不同公司的相关的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很多人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要求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元。 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


·公司被起诉能够变更股东吗
      股东是可以变更的,在判决之前,公司可以办理工商登记业务,可以办理变更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3条规定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通知》第12条规定股权、其他投资权益被冻结的,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转让,不得...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很多外商纷纷到我国成立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外商在开展经营之前,首先得完成企业的注册,这是创业的第一步。那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1、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